我喜欢作文800字
【篇一】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喜欢冬天的大雪,喜欢她默默地、白白的雪,没有喧闹的光…。.
我喜欢春天里走在小树下,树叶像个成熟的青苹果,香喷喷地把我们带进了一个梦的花园。我喜欢低头看那野火烧不尽的草,极嫩地、倔强地从深绿色里探出头……
我喜欢夏季的冰激凌,吃着他,心里突然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就像妈妈给我买了一块大西瓜一样,吃的是那样香甜,那样沁人心脾……
我喜欢秋季的落叶,一片片金色的落叶,从我眼前拂过,从我身边飘过,就像天仙下凡,掠过的一阵风,神圣而美丽…。.
我喜欢这美丽的四季,喜欢这五彩缤纷的变幻,我更喜欢美丽的夏天。
我喜欢夏天的池塘,当荷花开放时,千姿百态的荷花象翩翩起舞的仙女在微风中轻轻荡漾,这时的池塘象一座神殿,神圣而温暖。
我喜欢夏天的清晨。当公鸡把太阳公公叫醒,这时的清晨,它清爽、宁静,没有烈日的酷热,没有夜晚的月黑风高,只见那城市的清洁卫士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那样的高大。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我喜欢坐在秋千上,看天空上的满天星星,它们闪烁着,炫耀着,完全没有边际,把整个星空一一占领,把黑色的星空变成金灿灿的金子。
我喜欢在夏天思考,那醉人的绿更能让我集中精力,思维更加灵敏。
我喜欢在夏天运动,让人感觉活力无限。
我喜欢玩电脑,在别人出其不意时攻击它,并喜欢联机玩。
我喜欢学校,喜欢听到欢声笑语,喜欢听到读书声,喜欢听到同学们在操场上的呐喊声,我也喜欢和他们一起运动。
我喜欢结交朋友,在他们需要帮助时帮助他们。我也喜欢兄弟这个词。我觉得当好兄弟是做好朋友的前提。
我喜欢读书,喜欢游在知识的海洋,喜欢读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让我们明白了很多事理。
我喜欢 听音乐,尤其是在有压力的时候,是音乐带给了我快乐和喜悦!
我喜欢生活,而且喜欢这充满着许多的好奇和未知,它让我慢慢地长大,慢慢地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喜欢……
【篇二】 我喜欢800字作文
武则天这个名字从小就扎在我的心里,从小我就潜意识地想像她一样,可以做一个叱咤风云的女性,我看过很多关于武则天的电视剧,可以说,我是疯狂地迷恋。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
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
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武则天。她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初贞观十一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皇上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力。贞观二十三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永徽六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
现在的“女强人”也越来越多,但她们的光芒终究因为“情”而被掩盖住。我认为,一位女性如果可以放下感性,那么她们已经到成功的大门口了。她是女性的骄傲。郭沫若曾经还说过她:“政启开元治宏贞观,芳流剑阁光被利州。”她始终是一个人,有喜怒哀乐,我认为她只是用争强好胜的性格充实了自己的全部,她难道不会脆弱吗?会的。只是她早就明白了“弱肉强食”,她不得不把自己弱的一面撕得碎碎的,再埋在泥土中,用自己的欲望来踩踏——狠狠地。
当今社会,女状元越来越多,女强人比比皆是,每个人都像武则天那样有着一个又一个欲望,总是在奋斗,其实这也是一件好事,努力的多,收获的也多。有时候我们就是不应该满足,不要总以为哪件事自己做不到,武则天其实就是当今世界追求梦想的女性的指路牌,虽然隔了一千多年,但武则天敢于向“男尊女卑”说“不”字的精神我们不应该发扬吗?
【篇三】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算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篇四】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国历史文化非常悠久,我国还有文学史上的四大名著:《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我喜欢《红楼梦》完全是发自内心的震撼与感动。《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可是我为什么喜欢《红楼梦》呢?听我慢慢道来。这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文化思想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作者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揭示了当时现实社会、宫廷、官场的黑暗。但是《红楼梦》里,有很多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凤辣子”王熙凤,性情温和的林黛玉。。。。。。但《红楼梦》的原名并不叫《红楼梦》,而是叫《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
《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前前后后看了很多遍,第一次看,那里有很多意思都不明白,故事情节曲折,林黛玉和贾宝玉那悲惨的爱情故事不禁让我同情。《红楼梦》那些人的特征明显,可是却常常给我们不一样的感觉,每一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发现,每个人都是主角。
第二次看《红楼梦》时,我多少成熟了一些,对这个故事也多了一份了解,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除了在书中感受经典,还通过看《红楼梦》的电视剧去接触经典中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享受那视觉盛宴。这里的人物,不能用好与坏来区分,他们身上都有难能可贵的宝贵精神。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有很深的感悟: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这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黛玉死得很悲惨!他牵挂着宝玉,用他全部的热情为这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之情离去让人不禁心怀忧伤。虽然两玉的爱情很短暂,但是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与罗丝,他是她心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篇五】 我喜欢800字作文
宸西晋陆机在《吊魏武帝文》中称曹操“建元功于九有,故举世之所推”。唐太宗李世民在《吊魏太祖文》中称赞曹操“以雄武之姿,当艰难之运;栋梁之任当乎曩时,匡正之功异于德代”。曹操形象的根本性的转变出现在宋代。
苏轼《东坡志林》就提到:“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频蹙眉,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即快。”这说明这一时期的曹操的形象在广大百姓的心中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变。理学家朱熹对曹操进行攻击:“只有先主名分正,曹操自是贼”(《资治通鉴纲目》)。陆游诗中也有“帮命中兴汉,天心大讨曹”的句子。再到后来又逐渐出现了丑化曹操的剧目,这一点在元代的杂剧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元代民间艺人的讲史话本《三国志平话》中对于曹操的丑化,则更加说明曹操在广大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被大大贬低。罗贯中最后来了个集大成,他在小说《三国演义》中对于曹操的塑造,更是令曹操的奸臣形象活灵活现,深入人心。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这主要是由于民族矛盾引起的。
从宋代到元末的几百年间,汉族屡遭外族的残酷压迫和统治,使得汉族人民不得不奋起反抗,有了“还我河山”的愿望。这种社会现象反映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之中,就突出地表现为一些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作品的出现。而当时的作家又以当时最为流行的三国故事作为题材来体现“人心思汉”,把刘备、诸葛亮的蜀汉政权当做自己的民族英雄来怀念,而把董卓、曹操之流看成是残暴的统治者而仇恨,加上在历史上曹操也的确有过类似的劣迹,因此,曹操也终于由一个有本事的人、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花脸奸臣了。像刘备、孙权之流又何尝不是像曹操一样置民众之生死于不顾?被后世尊为正统的刘备,不也是曾经“在广陵,饥饿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孙氏父子三人,为了达到其逐鹿天下的目标,不也四处征讨,杀人无数吗?袁术、袁绍、刘焉之流,又哪里让人民享受什么好日子,但唯独曹操为千夫所指,岂不怪哉?曹操曾经写出诸如“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来表达他对乱世的忧心和对民众苦难的悲悯,这不正说明他对于太平生活的一种渴望吗?
当时的历史背景,正如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所说的:“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而在这样一个改朝换代已经毫无悬念的局面之下,曹操终其一生,虽三分天下有其二,却始终保留了他汉臣的名分,如此气魄,岂是奸臣二字所能涵盖的呢?
【篇六】 我喜欢800字作文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堂数学课!
教室里的灯坏了,学校请工人来修,正好赶在了数学课上。
老师皱了皱眉头,但这种苦恼的情绪很快就过去了。我悄悄地低声对同桌说:“明天就要考试了,这节课讲不成,行吗?”同桌也愁眉苦脸地说:“是呀!怎么办呢?”我回答说:“唉!我还有些问题等这节课来解决呢!这下可好,课……”我正说着,老师那沙哑而又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请同学们坐好!我们今天来讲…”“嗯?这样还能讲吗?工人工作的声音那么大,老师啥想的声音,我们能听得到吗?难道老师有什么妙计?”我想着。然后和同桌对视了一眼,都满脑子问号。
“这道题的正确思路应该是……”
耳畔又响起老师的声音,同以前一样的声色,只是音调比以前更加响亮!让我们听得更清晰!原来老师的妙计就是克服自己嗓子的沙哑。竭尽全力用最大的声音讲课!我不禁担心起来:“老师年龄这么大了,嗓子又一直沙哑,突然用这么大的声音讲课,对嗓子会不好呀!老师怎么……哎呀!我一定要认真听!”
工人开始了工作,“嗡嗡……”的声音开始响起来。一点一点地想淹没老师的声音。我又提心吊胆起来:怎么办,怎么办?老师的声音快要被压下去了,怎么办呢?
正在我焦急害怕的时刻,老师的声音又清晰地出现在耳畔。顿时,我安静下来,认真听课!工人们继续着他们的工作。而我们,也更加认真地听课。
看!大家个个挺直了身板,抬头看着黑板,眼睛随着老师的走动而动。就连平时不爱听课的小A同学,液昂首挺胸目光直盯黑板,认真地听老师讲。
老师在讲台上大声讲着课,有时甚至憋红了脸。工人们见此,也许是为之感动,拿、放东西都轻手轻脚的。而我们则认真地听着课。师生如此投入,如同忘了世界、忘了自我,全心投入到课堂中……
不知不觉中,那沉闷的铃声响了起来,我们都惊叹:“那么快就下课了呀?“
是啊,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呢?
哦!那应该是因为这一节课,我们都用心了,完全投入了学习中,没有再想入非非…。。
是!用心了,就好了!再说老师为我们那么努力,不认真怎么行呢?
那一节课,让我真正学到了东西,也真正体会到了老师的良苦用心,让我体会到了师生之间那种无名的默契…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一堂关于我们师生之间的真情课!
【篇七】 我喜欢800字作文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会怎么说呢:“嘿嘿,真新鲜,自己喜欢自己,真有趣!”这样啊,你可就错了。老实说,其实呀,人人都爱自己,又有哪个人会讨厌自己呢?
我喜欢自己,是有足够的理由的。老师喜欢我、器重我,不论什么知识竞赛都第一个想到我,点我的名。比如说上一次,学校办了一个五年级尖子提高班,老师第一个就报了我。我是尖子生,教师当然第一个想到我喽。又比如说,上回学校办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上的兴趣小组,里面有个通讯社,很多同学想上都上不去,老师又第一个选了我。你们说,我是不是很棒?我虽然很聪明,但有时也很粗心。比如说有一次,我考试时错把“看拼音写词语”的“清新”写成了“倾斜”,这下可把我害惨了,我只得了92分把我创的“班级纪录”打破了,幸好,目前还未有人破我的纪录,——五次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看来,我还真是班上的尖子生!不过,我以后一定要改掉我粗心的毛病,争取让“班级第一名”的光荣称号回到我身上。
不仅老师喜欢我,我喜欢我,同学也非常喜欢我。因为本人很胖,所以许多同学都亲切地称我为“肥肥小姐”,还有的因为我的“珏”读起来很像“脚”,干脆喊我“王脚丫”,还有的,就叫我“王小丫”。呵,我成了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啦!我真为自已感到骄傲!在我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还真不少呢!有一次,我登山,爬到了杨梅山山顶,这时,我便被山下那些迷人的景色吸引住了。突然,一条小青蛇慢慢地向着小亭子游来,亭子上的人纷纷跑到了二楼,只有我一个人留在亭子下浑然不知。小蛇游到了我的脚边,我正好回头,一脚踩在了小蛇头上,“嚓嚓”几声蛇头骨破裂的声音,,我感到十分奇怪。当我意识到自己踩死了一条小青蛇时,吓得魂都飞了,顿时两腿发软,,跌倒在地,但脸上还故作镇静。现有说起来,同学们都夸我勇敢。每次听到夸讲,我都谦虚地说:“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呵呵。”便接着回想起那件事,偷偷地傻笑。
我确实喜欢自己,每当我的作业又得了优星的时候,每当我写的文章又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读时,每当我的考试成绩又得了第一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多么伟大,,我久久地品味着,觉得自己确实很了不起。
人呀,应该珍惜自己,热爱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吗!我从来都不会自卑!尽管我有时比较粗心,但我想,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以自己的不懈努力,回报别人的爱,难道不是吗?
老师爱我,同学爱我,我为何不喜欢我自己呢?
【篇八】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国是一个博大精深的国家,有不少享誉全球的书出自中国人之手。其中,我对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情有独钟。在作家曹雪芹细致入微地描写下,不同仍无的风格各不相同。
而我,最喜欢的是聪明伶俐的林黛玉。因为她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形象。诗意女子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花与柳是林黛玉的外在形象。花,温柔;柳,多情。林黛玉是诗意的,她不仅长得如诗似画,而且是大观园里真正的诗人。她,怜花葬花泣残红;她,文思敏捷咏秋菊。“偷来梨蕊三丰白,借得梅花一路魂”,是何等的奇思妙想;以“冷月葬花魂”对“寒塘渡鹤影”,又是何等的清新自然。“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有如何不叫人拍手叫绝。
聪慧女子林黛玉是聪明的,她初进贾府,时时在意,处处小心,将贾府里的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贾宝玉生病一段,她见凤姐竟然没有来探望,心中大吃一惊,想凤姐就是没有这个心。为了做给贾母、王夫人等众人看,也少不了大个“花胡哨”。她正想着,凤姐就带着一大班人马蜂拥而上。林黛玉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绝不会似宝钗屈服奉承他人。真情女子我还喜欢林黛玉的真性情。她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他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林黛玉花前痴读西厢,毫不避讳;不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但那里却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对象,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吗,却又总是患得患失。她常耍起小性儿,语句敏感,欲吐又咽,这有何尝不是以你为她深爱着宝玉?若无此情,她大可不必为宝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三张旧帕题诗洒泪。真情女子,红颜命薄,最后只剩“一路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如梦来”的凄凉结局。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妹的食物毁灭给人看。
林黛玉这样美的女子的逝去,汤我感慨伤怀。我读《红楼梦》中有关林黛玉的部分,一遍又一遍,从不厌倦。
【篇九】 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喜欢湛江,我愿意呆在这里!我喜欢享受这里的一 切,我愿意与湛江一起长大!
湛江是我家,但我对她并不十分了解,至此我仍是很愿意居住在这里,并没有因“没走出这片天地”而惭愧!因为我相信她,错失发展机会不是她的错,且她是一个用得天独厚优秀的地方,她悠久的历史一直到今天还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湛江拥有阳光,阳光是她的特征。爽朗、明媚是她的写照。每到夏天,我都不愿意撑伞,我喜欢“暴露”在阳光中,与阳光游戏,感受着阳光“热烈”的心,尽管是中午,我也不愿意拒绝湛江送给我的礼物。值得庆幸的是,阳光给了我渡上了一层黝黑黝黑的肤色;我认为很美,就仿佛湛江就是这样的颜色!对,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湛江人
我喜欢热热的湛江,我很乐意悠闲时走在大街上逛街,那可是很热闹的。但这并不吸引我,我在意的是走在大街上,随时随地都会看见化着冻妆,穿着时尚的衣服,毫不顾忌旁人而大笑的女孩。或许她只是单纯的女学生或可爱的邻家女孩,而更多时候说不定她是一个叱吒职业的奇女子!在穿戴打扮、语言等方面,决不顾及别人的眼神,年轻的举止,年轻的神情,年轻的心态令人感到乐观的气息!我就喜欢这样的湛江人,真实年龄被她的心理年龄所取代了;因为装嫩,秀的是一种心态,是乐观的心态,是湛江的心态!
或许就因为这样,经过了错失发展机遇的湛江人,没有唏嘘感叹,没有失望迷惘,只有珍惜每一个机会,全力以赴开发湛江,宣传湛江,发展湛江!如果说历史和文化中的湛江让人迷醉的话,那么,现实中的湛江又令人振奋。我愿意和每一个正在努力工作,用心描绘湛江美好的明天。虽然我只是个小孩,没有能力承诺什么,但我深深地感受到湛江人的一种开发宣传湛江的“饥饿感”,并为诗一样的湛江,画一般的港城而自豪!
朋友,你进入过“碧海银沙”吗?这名称真美,就仿佛是湛江的专有名词。确实,湛江是一个有纯纯碧海,蔚蔚蓝天,亮亮银沙,柔柔和风的美丽港湾!我喜欢她,我愿意等待她明天辉煌的成就。
【篇十】 我喜欢800字作文
鲁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一”字。毛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
在初一下学期第二课课文《一面》里,一位普通的工人因鲁迅而改变了一生。《一面》回忆的是四年前的往事,写成予鲁迅逝世的当月。作者思念和敬仰鲁迅,在以小见大中,表现出鲁迅热爱劳动人民和关怀进步青年的高尚品格。在初一下学期第二课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是一篇描写鲁迅童年生活的散文。写于1926年9月18日,最早发表于同年10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九期上,副题《旧事重提之六》,后由作者收入散文集《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一曲谱写幼年往事的优美乐章。在这一脍炙人口的散文中,作者以如诗的笔触舒卷自如地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由此可见,鲁迅对于中学生来说,有很重要的意义。你用锋利的笔尖,划出黑暗中的一道《白光》;你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惊醒了《彷徨》中的国人。“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气魄,“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胸怀。鲁迅—一个不朽的灵魂,用一生的奋斗写下了属于自己的《狂人日记》。“把生命献给中国,让世界为之景仰。
矮矮的身躯,创造出崇高的事业,瘦削的肩膀,承载着千年的使命!从狂人的眼睛里,我们读出了历史得沉重;从阿Q的身影中,我们体会到变革的艰难;从坟头的花环上,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从铁屋的呐喊中,我们听清了奋进的声音你在孤独中呐喊,你在市声里彷徨,采一片朝花为自己送行,荷一杆长戟向黑暗进攻!大星陨落,天地同悲;巨著行世,千秋共仰----我们知道任何奖项也不足以涵盖你的贡献,但谨以此菲薄的礼品献给你-----世纪伟人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