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第一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
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第二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有一本书是现代人很受欢迎的。名叫[阿衰]on line。[阿衰]这本书的作者是“猫小乐”。
[阿衰]这本书的男主角的名字也就是这本书的书名“阿衰”。阿衰是一个初中二年级学生,长相不帅,身材也不高。普普通通的,但成绩并不优秀。生活很邋遢,爱吃臭豆腐。性格时而自卑,时而自大。
对一切新鲜事物或八卦事都很感兴趣。喜欢上网冲浪。还有三个是和阿衰是同班同学,他(她)们分别是:大脸妹﹑小冲﹑庄库,还有一个事阿衰班的班主任,金乘五。大脸妹,阿衰的同桌。学习优秀,但脾气暴躁,经常用自己的大头来欺负阿衰,但也是在阿衰完不成作业的时候的救星,令阿衰又恨有无奈。小冲,外号令狐葱,阿衰的同班同学﹑死党。
学习比阿衰好,是一个超级电脑迷﹑网络迷。为人大大咧咧,说话不拘小节,是阿衰的捧哏!庄库,家庭生活富裕,经常和阿衰作对。为人张扬﹑夸张,令人讨厌。金乘五老师自从当当老师走后,他就是阿衰的新班主任,语文老师,是时髦的年轻男士。阿衰的家庭人物:阿衰的妈妈,医生。为阿衰的学习担忧,强烈反对阿衰的一些爱好,是令阿衰最头痛的人。阿衰的爸爸,机关干部。思想比较开通,幽默风趣!
这本书的作者(猫小乐)说:“世界是由千千万万个阿衰这样的小人物组成的。让我们收回对优秀者仰慕的目光。从起点出发吧!加油啊!
【第三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喜欢看的书,有漫画、故事书、科幻书、连环画……
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动物百科全书,这本书专门介绍动物的,里面有昆虫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等动物。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几种蛇吧。印度眼镜蛇是夜间活动的动物,白天躲在丛林中。
它们的毒性很强,当它们捕食的时候,嘴前部的毒牙会迅速刺出,抓住猎物,直到猎物毒发身亡。几个世纪以来,印度耍蛇人用的都是印度眼镜蛇。这种蛇其实听不到任何声音,它们真正配合的是耍蛇人的动作,而不是演奏的音乐,看起来好像是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似的,下次你可千万别让它们骗去了。眼镜王蛇是最著明的眼镜蛇之一。栖息于南亚的一些河流附近,它们活动隐秘,觅食常在白天进行,偶尔也会攻击人类,而且没有任何攻击前的挑衅。
眼镜王蛇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它们用棍棒和树叶筑窝。眼镜王蛇对食物很挑剔,只吃其他蛇类。地毯纹蝰蛇身体很细,颜色大多为灰色或棕色,并带有各种各样的斑纹。在它们的腹部有一种特殊的鳞片,每当蝰蛇摩擦这些鳞片时,就会发出刺耳的响声。这些蛇都很神奇,还有很多蛇像绿树眼镜蛇、蝰蛇……
我最喜欢看动物百科全书了。
【第四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
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第五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看过的书有好多,比如《十万个为什么》、《马丁的早晨》、《一千零一夜》、《成语故事》、《中国寓言故事》……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成语故事》,虽然它外表很普通,可是里面的内容很丰富,能让你明白许多道理,比如拔苗助长的故事,说宋国有个急脾气的人想让禾苗快长大,他每天都到田里看,嘴里还不停的说:“禾苗禾苗你快快长大,早点让我吃到香喷喷的新米。”突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要是把禾苗往上拔拔,它不就长高了吗?说干就干,他一直忙到太阳下山。回到家他把事情告诉了妻子,还觉得自己很聪明,妻子听了忙跑到田里一看,吃惊极了,只见禾苗全部枯萎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要是只凭着自己良好的愿望很有可能好心做错事。
还比如守株待兔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农夫在耕地,忽然一只兔子撞死在了树桩上,农夫高兴极了,捡起兔子回家饱餐了一顿,从此,他再也不耕地了,整天守在树桩旁,等着兔子过来撞死。可是一天、两天……一个月过去了,他也没见到一只兔子撞死在树桩上,农夫的田里长满了荒草,颗粒无收。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只有辛勤的劳动才能获得成果,就在那等将是一无所获。
我很喜欢这本书,虽然我看了许多遍,但是还是很喜欢看,并且保护的很好,我会让它一直陪着我成长。
【第六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第七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告诉你一本好书,它是《天地大旅行》。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有关旅行方面的知识。现在就请你和我一起分享我看到的非常有趣的景象吧! 假如在大沙漠中行走,我们可以看到啤酒仙人掌、暗绿龙舌兰、霸王树、野葫芦、凤凰棕榈、猢狲面包树等等。这些可以供我们吃和喝的。
沙漠里还生活着许多的小动物,有兔子、狼、还有蛇、沙蜘蛛等等。见到它们可不要奇怪!沙漠里还可以找到水,当你在某个沙丘一坐下,如果发现屁股凉飕飕的,那就可以用手挖一个洞,再用一块干净的毛巾在湿沙子上放好,过一会儿就会发现毛巾是湿的了,然后就拿一个盆子,把水全挤到这个盆子里,再生一把火把水烧开,这样就能喝了。
在北极,你可以拿一根小木棍捆住一面小红旗,再在冰上凿一个洞,把木棍放进去,只要旗子一动,那就是鱼儿上钩了。 在岛上游玩时,如果海水涨潮了,你千万不用担心没吃的,你只要用手在岩石边缘摸摸,就准能摸到贝壳和鲍鱼……。之后你就能开一个海鲜大会了。 …… 怎么样,我最爱的这本书还不错吧,其实有很多很多的好书在等着你和我去翻阅呢!
【第八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非常喜欢看书,有的时候,喜欢看的一本书,要看十几遍呢!
《巴黎圣母院》是妈妈在前些天买给我的,这是法国的维克多?雨果的着作。翻开第一页,那优美的语言,黑白的插图就吸引住了我。于是,在一天的时间内,我把整本书都看完了。
巴黎圣母院的名气是多么大呀,当然,还有一半的功劳应该归于雨果的这部小说——《巴黎圣母院》。雨果偏爱宏伟,壮丽的建筑物,而巴黎圣母院恰好是一座巍峨壮丽的建筑,雨果自然会对这巴黎圣母院情有独钟。这部气势宏伟的小说倾注着他对圣母院深厚的感情。
作者仅在法国就参观过许多大教堂,那些大教堂都各具各的风采,有的高大宏伟,有的美观华丽,但作者总是当宗教式的建筑艺术来欣赏。然而,唯独他见到了巴黎圣母院,哪怕只是远远的望着,作者也会怦然心动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爱丝美拉达十分可怜,她小的时候非人拐骗了,自己靠跳舞行乞生存,不料引起了伪善好色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注意,最后教会联手,把她送上了绞刑架。
卡西莫多是巴黎圣母院大堂的敲钟人,虽然他外表丑陋,但心地十分善良。他对爱丝美拉达怀着一种高贵、圣洁的爱。他从行刑队手中奋力就出将要被处死的爱丝美拉达。但最后她仍被处死,卡西莫多将弗罗洛推下山谷,死在了她身边。这两位主人公是我非常敬重的。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吸引我,一个很凄惨的故事感动了我,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九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平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第十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一千零一夜》,有人喜欢《西游记》……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你一定会问我:《三国演义》有什么好看的?我喜欢的原因要从这里说起。那一天我刚得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它,从头看到尾,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
书中有三位大人物:曹操、刘备、孙权,所说的三国就是他们建立的。我还知道三国的第一猛将叫吕布,还有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有发出“既生瑜何生亮”感慨的周瑜,还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他了,他的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禽孟获等等小故事让我百看不厌。书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有机会的话大家也可以看一看,我们再一起来探讨。
【第十一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文大全》。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干妈给我买的。 我经常在做完作业的时候拿出来仔细阅读阅读,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暑假妈妈带我去黄山玩,写了一篇习作,叫《走近黄山》,我将平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在《作文大全》上学到的向个范文精彩片段运用到这篇习作中,妈妈说写得不错,改了改后向《萍乡日报》投了稿,没想到居然刊用了,心中说不出的高兴。
这是《作文大全》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我看的课外书可多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
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 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第十二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在我有生以来最喜欢和我最要好的朋――刘洁一起买的那本书――《希腊神话》。
这本书里,有着许多的神仙,许多的神话故事,千奇百怪,这神奇的色彩把我深深的吸引了,我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对这本书上了瘾。
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丢卡利翁和皮拉》。这个故事向我述说了,神祗造出青铜人类以后的情况,想我们展示了神的力量,也向我们展现了善良的力量。
传说,在神祗创造的第三系人类――青铜人类以后,便有了后悔之心,决心用洪水把这些粗暴的人灭绝。泛滥的洪水奔涌而来,大家有的爬上山头,有的驾船航行,所有的人都被冲走了,唯一剩下的就是普罗米修斯的儿子和儿子的妻子。
在所有的青铜人类中,他们是最善良的人了。宙斯对丢卡利翁和皮拉起了恻隐之心。他令北风驱散了黑云,大地重见苍天,海神也让海水慢慢的退了。
现在世界仅存的一对夫妻望着周围,他们已经遭受了灭顶之灾。他们向正义女神询问创造人类的办法,女神回答:“蒙着头;,解开衣服,把你们母亲的骨骼扔到身后去!”
丢卡利翁和皮拉蒙着头,解开衣服,将石头扔到了后面。石头变成了人,他们又成了造人的功臣。
这就是《丢卡利翁和皮拉》的故事,这就是古希腊的传奇。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希腊神话》的,因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