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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   2024-11-30

我喜欢作文【第一篇】

宸西晋陆机在《吊魏武帝文》中称曹操“建元功于九有,故举世之所推”。唐太宗李世民在《吊魏太祖文》中称赞曹操“以雄武之姿,当艰难之运;栋梁之任当乎曩时,匡正之功异于德代”。曹操形象的根本性的转变出现在宋代。

苏轼《东坡志林》就提到:“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频蹙眉,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即快。”这说明这一时期的曹操的形象在广大百姓的心中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变。理学家朱熹对曹操进行攻击:“只有先主名分正,曹操自是贼”(《资治通鉴纲目》)。陆游诗中也有“帮命中兴汉,天心大讨曹”的句子。再到后来又逐渐出现了丑化曹操的剧目,这一点在元代的杂剧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元代民间艺人的讲史话本《三国志平话》中对于曹操的丑化,则更加说明曹操在广大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被大大贬低。罗贯中最后来了个集大成,他在小说《三国演义》中对于曹操的塑造,更是令曹操的奸臣形象活灵活现,深入人心。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这主要是由于民族矛盾引起的。

从宋代到元末的几百年间,汉族屡遭外族的残酷压迫和统治,使得汉族人民不得不奋起反抗,有了“还我河山”的愿望。这种社会现象反映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之中,就突出地表现为一些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作品的出现。而当时的作家又以当时最为流行的三国故事作为题材来体现“人心思汉”,把刘备、诸葛亮的蜀汉政权当做自己的民族英雄来怀念,而把董卓、曹操之流看成是残暴的统治者而仇恨,加上在历史上曹操也的确有过类似的劣迹,因此,曹操也终于由一个有本事的人、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花脸奸臣了。像刘备、孙权之流又何尝不是像曹操一样置民众之生死于不顾?被后世尊为正统的刘备,不也是曾经“在广陵,饥饿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孙氏父子三人,为了达到其逐鹿天下的目标,不也四处征讨,杀人无数吗?袁术、袁绍、刘焉之流,又哪里让人民享受什么好日子,但唯独曹操为千夫所指,岂不怪哉?曹操曾经写出诸如“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来表达他对乱世的忧心和对民众苦难的悲悯,这不正说明他对于太平生活的一种渴望吗?

当时的历史背景,正如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所说的:“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而在这样一个改朝换代已经毫无悬念的局面之下,曹操终其一生,虽三分天下有其二,却始终保留了他汉臣的名分,如此气魄,岂是奸臣二字所能涵盖的呢?

我喜欢作文【第二篇】

我家有各式各样的玩具,其中我最喜爱的玩具是“赤焰神鸟”陀螺。­

那是上二年级一次测验中,我语数各考了一百分的,爸爸妈妈奖励我的。正巧哥哥也在场,也给他买了一个陀螺名叫“极光战甲”。­

回到家,我们俩便迫不及待地玩了起来,我们买的陀螺都是零件,于是,我和哥哥比看谁组装的快,我先看看说明书,不一会儿,就知道怎么组装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老是组装不起来,只好向"说明书"请教,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再看看哥哥,他好像也遇到了什么问题,但他很快就解决了。看着哥哥组装好的陀螺,我心里又着急又嫉妒。只好向哥哥请教,哥哥得意地对我说:“可以给你组装陀螺,但是你必须在这局中认输。”没办法,我只好乖乖认输。模仿哥哥组装的程序,然后自已又组装了几次,终于知道怎么组装了。第一局我输了。”没关系,还有第二局呢。我在心里为自已加油鼓气。­

接着,我又和哥哥比赛陀螺,我们俩一起发射陀螺,我的"赤焰神鸟"高速旋转,把“极光战甲”团团围住,消耗它的动能,又把"极光战甲"撞了好几次。眼看“极光战甲”,就要停了下来,“赤焰神鸟”却安然无恙。哈哈,这回,它肯定“必死无疑”,果然“极光战甲”败下阵来。“哈哈,我赢啦!服不服?”我兴奋的喊道。哥哥撅起小嘴说:不服,有胆就再来一局!都是玩陀螺的,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肯定是你的技术不如我!哥哥冷笑一声说:哼,你的陀螺攻击力比我的强,所以你才会赢的,这回我才不会输给你。就这样几次回合下来,“赤焰神鸟”以六比四胜出。我们在这欢声笑语中度过了这美好的一天。

如今,“赤焰神鸟”陀螺已经送给了哥哥,但妈妈对我说,只要下个星期拿到两张喜报,就给你买“银翅狂蝶”陀螺。虽然“赤焰神鸟”给了哥哥,但是,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幸福十快乐=一段甜美的童年。我会把它永远珍藏在心里。

如今,“赤焰神鸟”陀螺已经送给了哥哥,但是妈妈对我说,你只要下个星期拿到两个喜报,就给你买了个陀螺。­

虽然,“赤焰神鸟”陀螺给了哥哥,但我还是喜欢它。

“赤焰神鸟”陀螺给我带来了不少欢乐,也肯定给你带来了不少新鲜感吧,我还会再去买一个。

我喜欢作文【第三篇】

以前,我看见比我大好几岁的朋友在做家务,我总以为没有一点乐趣,因为那时我还只有十一、十二岁,妈妈是在家中干活的,所以我连煮饭、洗碗这样简单的家务都不用做,一切家务都由妈妈来承包。

等我大了一、二岁时,妈妈出去到工厂里干活了,我就要开始做家务。不过,我做什么家务都不用向妈妈亲自请教,因为做这样的家务我都是看过妈妈是怎样做后我记住的,所以我一上手就能做了,做得好时,妈妈也夸我几句。炒菜的话,我并不是经常看妈妈炒的,我就问了她炒菜的一些决窍。妈妈告诉我一般像蔬菜一类的只要放一小勺盐;肉类要放一小勺半盐;蔬菜炒时火不要太猛,也不要炒得太熟,稍微生一点,吃起来口味会好一些,营养又丰富;肉类可以用大火炒,在炒之前要腌制一会,大约十到二十分钟之间就可以了……我把妈妈的这些话牢记在心,所以现在我烧菜才会烧得这么好。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窍门。我在家的话,家里的家务现在都是我做的,包括洗爸爸、妈妈、妹妹和我自己的衣服。夏天还好,天气热,衣服轻;冬天天气冷,衣服很重,再加上有的衣服要吸水,重量就更加重了,一个人拿都拿不起来;不过我们这里家家都有一口神奇的井,夏天水冰凉;冬天水温暖。如果我冬天大的棉袄拧不干,就可以叫妹妹来帮忙。

后来,我发现其实做家务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枯燥乏味。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许多乐趣,又可以了解更多的日常生活的常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与生活有所改变和启示!从中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平时的辛苦,我这样做,既可以帮助妈妈减轻生活负担,又可以丰富自己,增强自己,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在生活做其它事情也一样,不能用一种眼光看待它,而是要自己亲身去体会的,只有自己亲身体会过,才能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不好和好,空想只是虚拟的存在,实行实际行动才是真道理。

这些道理都是我从做家务中获得的,俗话说得好“一份勤劳,一份收获”。实践中才能体现出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喜欢作文【第四篇】

“不为轩冕肆志,不为穷约趋俗。”——题记是否还能记得,有一个人,在世俗名利和青山绿水之间,他选择了淡泊明志——持竿垂钓碧泉绿潭;有一个人,在权力富贵和草舍茅庐之间,他选择了宁静致远——晓蝶翩飞姹紫千红。他,在大雪落尽的一轮明月下守望者一棵孤独的树,那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妩媚。他,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尽的人格魅力。他,一个特立独行的思想家;他,一个文采斐然的散文家;

他,一个常感寂寞的高手;他,一个藐视权贵的奇才……他,拥有一种看透世俗的泰然,富有一副泥泞中的大无畏。他,深不可测,语言的魅力无法形容,在一个动荡喧嚣的环境中,他的思想如潭水清澈,折射出一片宁静的光辉。“天地与我为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他真正的达到了,没有欠缺,没有盈余。

他,是蝴蝶的化身,自由而快乐地飞翔在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清澈湍急地小溪边,他尽情的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清风明月。谁不知,与落霞齐飞的孤鹜是与他形影不离的伙伴,与长天一色的秋水是他的乐园。这只美丽的蝴蝶,不知他要飞向何方,不知他是否疲倦?它快快乐乐地倘徉天空,它,不受精神和身心的束缚。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他的名字永垂青史,他从未想过要被后人记住,却被世世代代的后世记住了他的姿态,他的傲视万物,记住了,他的才气,他的蝶般洒脱境界。因为:“人如赤子,民如野鹿”,没有苦难和哀痛。他高栖于世人之上,俯视着众生。他离我们是那样的遥远,却离地球的核心是那样相近。他,以弃世绝然的姿态筑起叻略显孤寂的精神城堡。正因如此,他影响着一代代炎黄子孙,让我们把“龙”铭记在心。

品味它,无论站的多高,都无法弥补云泥般的距离。他,视名利如粪土,视梁王的地位如腐鼠,他宁愿像泥坑中的乌龟一样,曳尾于涂以自快。他,只愿化为一只蝴蝶,在精神天空中自由翱翔!这只蝶,高唱一支歌属于自己的歌,这歌声在清贫的生活中,在功名利禄的俗世中几经浮沉,在绿水佳林间,留下串串音符。这串串音符在蝴蝶的拥簇下飘舞到空中,悄然写下“庄子”的赫然大字,永存在人们心间。远离庙堂,走进江湖,有一位伟人停驻在中,他,名庄周!孤树一帜的庄子,永远在世人不可亵渎的境界中做着一个美丽的梦。

我喜欢作文【第五篇】

《大林和小林》是张天翼写的一个童话故事。每当我想起这本书,脑海中就呈现出了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孩子。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农的妻子,生了两个孩子,他们就是大林和小林。十年后,老农和他的妻子去世了,于是大林和小林离开了家。不幸的是,他们遇见一只巨大无比的怪物,怪物要吃掉他们,他们俩就往相反的方向跑。大林认了世界第一大富翁叭哈为爸爸,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从此以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有200个听差伺候。无论是什么事,唧唧都不用动手了,这也包括吃饭。过了几个月,唧唧就变得很胖。运动会那天,唧唧和乌龟、蜗牛进行五米赛跑。5小时30分钟后,结果出来了:乌龟第一,蜗牛第二,唧唧第三。可想而知,唧唧现在变得多么胖啊!叭哈死后,唧唧遇险了。他乘坐的列车沉入了大海,和听差们分开了。唧唧在海里一点儿也不怕,他认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他被一群蜜蜂送到了富翁岛,那里的金币、珠宝像沙子一样多。

唧唧因为缺乏生存的能力,得不到食物而饿死了。小林最初很不幸,被拍卖到咕噜公司的老板手里,咕噜公司是生产金刚钻的,老板叫四四格。小林在那儿受尽折磨,每天都要挨打,即使是表现得很好的时候,也不例外,而且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小林找了个机会,打死了四四格,却又冒出第二四四格。小林打死了第二四四格,又冒出第三四四格,他赶紧逃脱了。后来,小林在机车上做工。

因为他之前打死了两个四四格,又因为唧唧在他工作的机车上遇险,于是小林和他的工友们受到富人陷害,被关进大牢。最后,小林和许多受迫害的人联合起来,和富人们斗争,大家终于被释放了。这本书十分有趣,他采用童话的形式告诉我们:我们要用劳动创造财富。反之,如果一个人一直不劳动,就会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使人生失去意义。

我们不能当温室里的花,要做能抵挡得住狂风暴雨冲击的一棵棵苍松。所以,若是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去学习小林吧!千万别像唧唧那样哦!

我喜欢作文【第六篇】

梁启超评价陶渊明时曾经说,“自然界是他爱恋的伴侣,常常对着他笑”。

确如其言,陶渊明在自然与哲理之间打开了一条通道,在生活的困苦与自然的旨趣之间达到了一种和解。连最平凡的农村生活景象在他的笔下也显示出了一种无穷的意味深长的美。他的语言,看似质朴,实则奇丽。在平淡醇美的诗句中,蕴含着炽热的感情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就是绝美的佳作。它们无不是脍炙人口的,直入人心的。而每一篇的内容虽不一样,但作者对美好的向往却始终如一。正因为这种追求,他才毫不犹豫地辞官隐居。选择了与上层统治阶级决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追求自由与闲逸的隐居之旅。就这般鸟归山林,鱼回深池一样快活地长嘘了一口气。

在他眼中,故园附近的景物都倍感亲切,就象阔别多年的老友再次相逢,不由得脱口而出地一一数其名字,以发泄无法遏制的激情。方宅、草屋、榆柳、桃李似乎都张开双臂欢迎他,有了生命,而狗吠、鸡鸣都充满了诗意。这与官场的令人窒息、仕途的坎坷陷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陶渊明归隐田园后,亲自参加了农业劳动,他认识到人生于世必须劳动,自食其力,也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大自然,体会田园生活。没有大悲大怨,还透出几分乐的味道,这不正是他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许这正是陶渊明之所以为陶渊明的原因吧!不然怎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渊明爱菊,宅边遍植菊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朴素自然、情感真挚的清新艺术风格的飘然于世?陶渊明的飘淡,即使到了今天,也仍能从几页文字中读出,一种隐逸之美。他就是隐士,就算在残破简陋的草庐里也能饮酒赋诗自得其乐的隐士。后来的中国文人仕途失意时首先想到的便是陶渊明。苏东坡也曾说过“渊明吾师也”是否也是因此?恐怕更多程度上还是他的文章吧!

陶渊明从来就是为自己而写,这样的人从古至今是为数不多的。因为隐居才可能这样,以此来舒展自己。读别人文章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道门槛客客气气地把人挡在外面。而读陶渊明的,却就像在叩问自己的心灵,使得心灵深处无法表达的部分得以舒缓。正是这种心灵的共鸣,才让这千百年来无数的士大夫这么推崇陶渊明。陶渊明的文章就像是冷雨的街头永远温馨的客栈,暴雨狂风大海上的安宁港湾。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自然。

当看着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时,是否听到了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在舒啸:“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我喜欢作文【第七篇】

我最喜欢的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实验小学五年十班张雨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中作者把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和对光明的渴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我深受感动,受益匪浅。

文中写道:“要是人能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时间如江水般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所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所以是宝贵的。严文进的童话《浮云》告诉我们生活要过得有意义;雷锋的名言“我们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社会的事情;列夫托尔斯泰的著作《复活》时刻提醒我们虚度光阴是多么可怕……

尽管如此,仍有些人不懂得如何使用时间,任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打游戏机、玩纸牌、赌博……我真想对这些醉生梦死的迷路者高声呐喊:“觉悟吧,快些领悟时间的珍贵,好好利用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的大脑,别再让时间流逝。”文中有一句话,使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细细咀嚼一番,觉得这句话不无道理!当你因贪玩而身体受到伤害时,才会留恋以前的健康;当你因漫无目地的虚度一生,才会留恋时间,才会有一种想让时间倒流的迫切愿望;但你是去光明时,才会爱惜以前的大眼睛……

这又一次像警钟敲响在我们的心田,让我们知道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是何等重要。篇末,作者海伦•凯勒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三天!只有三天,我享受光明的时间极限只有三天。这有点残酷,但我会特别珍惜。第一天,我将带着自己的亲人乘着飞机欣赏黄河长江,飞越泰山昆仑,饱览江南水乡,把祖国装入自己心中;第二天,我乘宇宙飞船登上月球,与李白常畅饮花酒,夜晚,我就在一望无垠的太空中散步,与外星人谈天说地;第三天,我将苦读诗书,把中华五千年文化历史浓缩进大脑,使自己眼盲心不盲。在第三天夜晚快到12点钟之际,我将走到窗前,仰望星空。心里没有恐惧,没有自卑,更没有绝望。很坦然,想将离开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的小鸟一样。以后,我将努力在人生有限的时间里做值得做的事。确定目标后,我会自豪的对着满天星斗,对着朗朗明月,对着万物生灵高呼:“时间万岁!生命万岁……”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彻底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我喜欢作文【第八篇】

每次,我望见天空中飞过互相追逐小麻雀,便希望里面有那只被我放飞,并被我称之为“幸运”的小麻雀,也一直憧憬着它能在某一天回来看我。

我和它相逢那天是下午六点钟,爸爸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比较冷,我发现路旁有一团灰色的东西,我并没有在意,当走过它时,那团灰色东西突然扑楞楞动了起来,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凑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只稚气末脱的小麻雀,它被冻的缩成了一团,我赶紧把它捉回了家,妈妈找来了一只小纸箱,在纸箱的一角铺上了棉花,另一头用小瓶盖放上了水和小米,安排好它的房间后,我怀着喜悦和担忧的心情注视着它,过了好一会小麻雀好像才从惊恐中缓了过来,睁开眼睛,转动小脑袋,四处打量着,我这时才发现我眼前的这只小麻雀长得非常可爱,漂亮;黄褐色的嘴巴上还有一些显示着它还未长大的黄嘴丫,身上带着斑点似的花纹,一条长尾巴支撑着身体的平衡,它可能被对面这个眯着眼睛看它的人吓住了,楞楞地盯住了我,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然后迅速退到了箱子角上,又缩成了一团,一动也不动,这时妈妈告诉我,它还不熟悉,让我离开偷偷的观察它,观察中我发现在它发现没有危险后,左右看了看,才一跳一跳的跑出来吃食,我的心情也由担忧变成了喜悦。

晚上,妈妈对我说:“这是一只麻雀宝宝,离开了妈妈的保护,多么可怜呀。”想到它刚才的经历,如果不是我发现了它,它会成什么样呢,思前想后我决定给它取一个名字—幸运。希望好运永远跟随着它。

经过几个月的喂养,“幸运”和我熟悉了起来,每天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喊着它的名字,给它喂食,它已经是我们家的一员,给我们全家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麻烦——就是清理鸟粪。后来“幸运”学会了飞翔,看着它展开双翅在屋里面飞来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会飞了的“幸运”,总是站在窗户上对外鸣叫,妈妈告诉我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它在想它的同伴。我的心瞬时痛了起来,离别的伤感使我一时难以接受,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放飞“幸运”。我依依不舍把它放在院子里,小麻雀往前跳了几步,一下飞到了树上,然后又下来,绕着我飞了一圈,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

望着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的“幸运”,放飞的喜悦和离别的伤感同时涌向我的心田,那种感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天放学了,妈妈说在窗户上看到了“幸运”,它对着妈妈使劲点点小脑袋,“喳喳”叫了几声,然后飞走了。我虽然很遗憾没有看到它,但我相信,它还会回来的。

我喜欢作文【第九篇】

我喜欢很多很多的东西和环境,喜欢书,喜欢查字典作文网,喜欢热闹,喜欢冷清,喜欢各种各样的在我看来的“奇珍异宝”……

我就喜欢(热闹大家):我最喜欢热热闹闹的,最喜欢团圆的那一刻。有着家人的温暖,朋友的呵护。

“老哥,你给我站住!”

我有个表哥,跟我很好,总跟我一起玩。大家热热闹闹,打打闹闹。心中都有许多温暖笼罩着自己。一起笑,一起哭,一起酸甜苦辣的生活。我就喜欢这样热闹。

“老妈,你又抢我东西!”

我有个老妈,跟我很好,她是我的家长,更像是我的朋友。在家,她陪着我学习,陪着我玩,似乎有个同学在我家。有她,我更喜欢在家。有时,她去逛街,少不了带着她的尾巴――我。我陪着她看衣服,帮她提一些意见。我想吃什么,她就买什么。经常,她还问我能不能买这个买那个,我也就当了一回“妈妈”。有时,她跟我一起玩电脑,不懂得地方她十分谦虚,常来问我,我也就当了一回“老师”。 我就喜欢这样热闹。

“朋友,come on!”

我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跟我很好。不仅仅是死党,他们似乎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不敢告诉家长的东西,我会找他们一一诉说,把心中的烦恼“发泄”出来,会得到一点安慰。他们会激励我学习,鼓励我,帮助我。让我更快乐。我就喜欢这样热闹。

我就喜欢(独自一人):我就喜欢独自一人,可以学习独立,也可以放松自己,不受外界的“干扰”。说实话,有时自己一人也挺好的。

在晚上,我喜欢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关起窗户,关起房门,把明亮的灯狠狠的“锁住”,开起欢快的音乐,在寂静的环境中添加一点欢快的音符。

躺在床上,听着欢快的音乐,烦恼离我远去,心中那余下的热闹,也慢慢平静下来。

空气中,只有着那顽皮的音符,和静静的我。

这其实并不孤单,有温柔的小精灵陪伴着我,还有欢快的音乐伴随着我。这样,并不孤单,也挺开心的。

我就喜欢这样独自一人。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有的跟你一样,有的跟你相反。

我喜欢快乐的方式也很多,有时热闹,有时静静的。反正在我看来,这样都很快乐,快乐的不一般。

我喜欢作文【第十篇】

我国历史悠久。艺术可谓是多姿多彩,尤其是我国的琴、棋、书、画在世界上人人皆知。其中,棋在我国的古代就开始流行。象棋、围棋便是最著名的两种棋。我最喜欢象棋了,我就给你说一说原因吧!象棋在中国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

在春秋战国时代文化名著——《楚辞•招魂》中就有:“蔽象棋,有六博兮”的词句。可见象棋在民间广泛流行。当时,在达官权贵和士大夫中,已很流行下象棋了。棋盘里的河界,又名“楚河汉界”。这个名称,可能是受到楚汉相争,韩信做象棋这一传说的影响。象棋是由二人来玩的,有红、黑两种颜色的棋。有“帅”、“仕”、“相”、“马”、“車”、“炮”、“兵”、“将”、“士”、“象”、“车”、“卒”等三十二个棋子。如果你的“帅”(将)被“吃”了,就是表示输了!现在,我来讲一讲象棋的具体走法。执红者先行。“帅”只在田字格直走,不可走出其范围,“仕”只在田字格里斜走,不可直走;“相”走“田”;“马”走“日”;“車”可横冲直撞;“炮”可直来直往,但中间必有炮架(一个棋子,我方的棋子可以,对方的棋子也可以),才能吃掉对方的棋子;“兵”在自己的领地内只能前进,不能左右移动和后退,到了对方的领地,就可以前进、左右移动,不可后退,而且都只能走一格。黑色的棋子也是一样的走法。

下象棋,是需要动脑筋的,我之所以喜欢下象棋,就是因为我喜欢动脑筋!不过我也有输得很惨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下象棋。我冲锋攻击,他以守化攻。我的次次进攻都失败了,反而被他吃了我棋子中的一车、一马、三兵、一炮。啊!惨了,车、马、炮可都是主要进攻和防守的重要棋子呀!而我已失去三枚重要棋子,弟弟只被我吃了一个卒。我怎么可以和“兵马齐全”的弟弟抗衡呢?现在只能靠我那“智商一百八十”的头脑了!终于,弟弟露出破绽了,我把一半兵力猛攻进去,另一半兵力组成的“铜墙铁壁”死防死守。在我猛烈的攻击下,他终于输了。做任何一件事都必须认认真真、思前顾后地去做,就像下象棋一样,活学活用,要动脑筋。下象棋是一种益智的活动!我喜欢中国的象棋!

我喜欢作文【第十一篇】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读过很多有趣的书,有童话、寓言、小说等等,从这些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懂得了很多道理。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它让我百看不厌。《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近一百年的历史,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其中描写了近二百个人物形象,和许多大大小小的战争。魏蜀吴三国为争夺天下,都用尽心机想消灭对方,其中有很多著名的战役让我印象深刻。比如赤壁之战、官渡之战、新野之战等。赤壁之战是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每次读到这里都让我留连忘返,沉醉其中不能自拨。

这场战役是孙刘联合火烧曹营,让曹操大败于此,从此奠定了三分天下。作者对赤壁之战的描写可以说是战争中的经典,总是让我有身临其中的感觉,跟着其中的人物共呼吸,佩服孔明的机智,周瑜的勇敢。当需要东风的时候真担心迟迟没有东风,当周瑜追杀孔明的时候,真为孔明先生捏了一把汗呢,虽然都知道结果,可看的时候还是会为人物的命运紧张。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我最喜欢赵云,赵云虽然和刘备没有过桃园结义,可他对刘备却是忠心耿耿,凭借自己的一身本领在曹营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只为救刘备的儿子阿斗,在关键时刻,赵云总是被委以重任,孔明去东吴指名让赵云去接他,刘备去东吴提亲,也让赵云跟随,可见赵云不仅勇敢而且有智谋,虽然他不及关张在书中的重要性,但我却对他情有独钟,也对他的表现非常欣赏。

我认为《三国演义》更是一部“人才演义”。我觉得他主要讲的是立志成才的故事。逐鹿大江流域的魏蜀吴三家,有数不尽的人才,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刘备帐中的褚葛亮,关张等,曹操麾下的郭佳、徐晃等,孙权殿下的周瑜、吕蒙等,他们都文武全才怀报爱国热忱,一心为国家安危着想。他们也让我有了立志成才的思想,和对知识孜孜不倦的追求,我想以他们为榜样,将来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贡献。我觉得《三国演义》这一鸿篇巨著,告诉我的道理有很多很多,对我也有着很大的影响,每次读它都让我有新的收获,我会让这本书时刻伴随着我的成长和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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