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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   2024-11-30

篇1_我喜欢作文

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记载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我国历来有“以史为鉴”的古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便是做为“二十四史第一书”的《史记》。

《史记》为西汉司马迁所著,是一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名著。《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2年)为止,叙述了我国三千年的历史。记述了制度发展,天文兵律,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内容。《史记》除了在历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外,在中国文学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一席之地。开创了我国转记文学的先河,建立了不朽的丰碑。鲁迅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像一个出色的画家,以他那十分传神的画笔,为我们勾画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像;又像一位善于捕捉瞬间的雕塑家,以他那锋利的刻刀,为我们塑造一个个鲜活的雕像。无论是君主,哲人,刺客还是游侠都颇负魅力,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启迪。

看《史记》如同看中国之天下,“一看故事,二明情节,三晓世理,四知本质,五通古今。”爸爸经常对我这么说,鼓励我看他。“若想成大器者,必看史记!”爷爷支持我看他,希望我能成大器之才。我看《史记》不仅想知道古今的风云变转,而且想更好得了解历史。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古今明君的造化,哲人的风采等等,说以《史记》成为我最爱的经典作品。文人梁启超曾说过,“《史记》千古之绝作也,不徒为我国开历史之先声而已,其寄意深远,其托义皆有所独见,而不徇于流俗。”

篇2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校园的清晨,因为他美丽而动人,奇妙而温暖!

我的母校坐落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

这是一个初夏的黎明,夜幕还未拉开,草儿甜甜的睡着,鸟儿还未从梦中醒来,像孙悟空投下了无数的瞌睡虫,一切都静极了。

月亮落下西山,星星从天幕上隐去,整个校园弥漫在晨雾之中,像神话里天空飘渺的云。假如你这时在远处眺望那一排排的教室,就会新奇的看到一条乳白色的雾带绕在在教室的腰间,下边微微的显出墙壁的轮廓,屋顶好像漂浮在云雾间。我想这情景,大概像站在蓬莱阁上看到的海市蜃楼一样奇妙无比吧!

校园中的几棵老梧桐树,好像几位老寿星,凝望着那东方将要升起的太阳。

夜幕渐渐拉开,白茫茫的晨雾在减退,在流动。这时,在雾中出现了隐隐约约的人影,一个、两个……成群结队,伴着欢快的笑声,走进了校园。

不知什么时后,灿烂的朝霞染红半边天,又将柔和的色彩洒在校园里,到处都移动着火焰般的红领巾,蝴蝶般鲜艳的花群,飘扬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小树醒了,沾着露水;野花醒了,他与露珠做了个甜甜的梦;小鸟醒了,亮出清脆的歌喉,唱着像蓝蓝的天空飞去……

操场上,同学们在认真跟的锻炼身体,“1、2、3、4;2、2、3、4……”韵律操轻快的歌曲,伴随着同学们矫健的是身影。

上课了,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同学们认真地听老师讲课,像一只只蜜蜂,在科学的花朵里采集知识的花粉。

啊!校园之晨!这里是一天的开始,人生的起步。理想的种子要播种……这里有青春的幻想,这里有未来的呼唤。我怎能不用心中炙热的爱,歌颂您,赞美您!

我喜欢校园的清晨,因为他给我们带来许多乐趣!

篇3_我喜欢作文

今天,我们和老师一起到学校小礼堂一起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水果推销会”的作文课。我们各自带了自己喜欢的水果:有山竹、梨、葡萄、苹果、火龙果等等。真是瓜果飘香、五花八门。课还没有上,我们都有一些忍不住口水流了三千尺。

老师今天打扮得非常漂亮,人也显得格外年轻,所以我们上课也觉得格外地带劲儿。可还没有正式开始,我们就开始偷偷地吃着别人给的、要的、自己带的喜欢的水果。并且不时发出“啧、啧、啧”的称赞声。首先,老师让每组选出一个销售大王作为本组王牌水果的代言人。在掌声中各组的大王开始了自己别开生面的推销。有“王牌火龙果”、“王牌石榴”、“王牌橘子”、“王牌甜梨”等等。按照规则如果推销成功的话,还可以把自己的水果免费让大家品尝,和大家一起分享。立刻好多同学蜂拥而至,疯狂抢夺,场面有些失控,老师嘴里大喊:“顾客们疯了,彻底疯了……”我觉得格外有趣、快乐、高兴。然后老师笑着说:“下面,给大家两分钟的时间“消灭”自己手中的水果。顿时,有的同学高叫着:“Oh yeah、Oh yeah……”有的同学则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喜欢的水果。我的心里早已兴奋地乐开了花。你吃我的,我吃你的,都快乐的不得了,课堂很温馨。

通过这节课,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才快乐!另外,这样的作文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篇4_我喜欢作文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篇5_我喜欢作文

你一定有自己喜欢的ge言吧!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ge言,让我跟你慢慢来说。 我最喜欢的ge言就是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是什么意思呢?顾名思义,“时”就是表示时间,“及”表示追赶。“时不可及,日不可留”的意思就是:时间是不可能追赶到的,每一天也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时间是珍贵的,浪费了就再也追不回来,我们要在儿时勤奋学习,不虚度光阴。 要问我是如何喜欢上这句ge言的,那就要从四年级的一天说起了。那天,我早早地吃完晚饭,便进书房写作业去了。我坐在椅子上,心想:现在时间还早,先玩一会儿,看一会儿《故事大王》。看着,看着,我入迷了,把作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完全没有了时间的概念。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把《故事大王》看完了,这时已经是晚上8:00了,我便开始做起作业来。可是由于刚才看书的原因,使我的眼睛有点累了,刚写了两三行字,便伏在课桌上大睡起来。这时一阵脚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爸爸,我用手托着腮帮子,做出了一副思考的样子,可其实是想防止我再次睡着。终于,我在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些语文抄写和英语,留下了一大堆作业,等着第二天早上5:00起来继续做。第二天早上5:00,我被父母的脚步声惊醒,一看时钟,已经5:30了!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穿好衣服后,径直冲到课桌前,但是由于昨天留下的作业太多,现在时间又太少,6:30就要吃早饭了,一小时怎么可能做完这么多作业呢。于是,我只能悄悄地带着这么多没做完的作业上学了。当时,我非常懊悔,恨自己不该浪费时间! 从此,我就以墨子说的一句话,“时不可及,日不可留”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间提醒自己不能浪费时间。

篇6_我喜欢作文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过错,但是只要能改过,还来得及!这句名言成了我的座右铭,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

记得有一天中午,天气十分闷热大地好象被十个太阳烤着。于是,我搬了一台大型电风扇和一台微风扇,然后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因为电视节目太精彩了,于是,我站起来大声喝彩,一不小心把小型电风扇绊倒了,后壳掉了,旁边还裂了。我慌慌张张的,连怕把外壳用502粘起来,放回原地。我心想:“妈妈知道了,一定先给我尝一碗香喷喷的“竹笋炒肉丝”的,说不顶还要我拖地板一个月,扣我的下个月的零花钱拿去修理电风扇。”我想不到办法,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我家的小狗来找我玩,顿时,我的眼前一亮,计上心来想:“妈妈回来了,一定会罚我的,但是让小狗帮我抵上这个罪名,我就会安然无恙。”妈妈回来了,我把自己虚构的事情全告诉了妈妈,妈妈一听,连忙拿出扫把打小狗,小狗委屈的叫着,好象在说:“不是我干的,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听了,心想:“我的座右铭不是说‘人谁无过,过而能过,善莫大焉’吗?我怎么能口是心非呢?”于是,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字不漏地讲给妈妈,妈妈说:“一个人犯了错误,就要及时改正,这次我就不罚你了!‘我开心地笑了。

于是,我又把这句话工工整整的炒了一遍,然后把它放在我的桌子上,它时时刻刻地提醒我:做错事要及时改正!

篇7_我喜欢作文

我有只非常可爱的玩具狗。它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

它是一只毛绒玩具狗。它有一身白黑相间的毛,用手摸它的毛,软软的,非常舒服,它的眼睛又大又圆,黑黑的眼珠鼓鼓的,仿佛一对黑宝石,尤其惹人喜爱的是它那一对长长的大耳朵,垂在脸的两旁,就象小姑娘的长发一样好看。

这只玩具狗已经整整陪我三个寒暑了,白天它象一位老师,注视着我的学习,好像在说:“曹越,你要专心学习呀,不能开小车,你的学习时间很宝贵啊!你可要好好珍惜啊!”到了晚上,它又象一位好朋友在黑暗中陪着我,好像在说:“好朋友你不用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很快我就进入了甜甜的梦乡。每当我学习疲劳的时候,它又会象我的好玩伴,我抱着它,用梳子把它的绒毛轻轻地梳理,用手帕把它的鼻子和眼睛细细地擦干净,而它这时候也好像特别享受。不一会我的精神又来了,马上又投入了学习中,当然,在我伤心的时候,它更是一位好听众,当我把我的伤心委屈说给它听的时候,它就默默地瞪着那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像在说:“曹越,不要伤心,妈妈虽然狠狠地批评了你,但她是为你好,我相信你一定行!”

啊!因为有你在,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因为有你在,我有了无限遐想,我喜欢你——我的玩具狗。

篇8_我喜欢作文

在我们教室里的“动物园”里,有好多动物,有乌龟、金丝熊、鸟,其中我最喜欢金丝熊。

金丝熊的形像一只油老鼠,可是尾巴没有油老鼠的长,尾巴像兔子的尾巴,身体像一块小饼干,是半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像点缀上去一样,它的毛色很鲜艳,四肢像“黄金鼠”。

它的嘴角不停得动,好像嗅到自己的“美餐”。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它还喜欢在杂草堆里成天睡大觉,只要看见有人盯着它,它会全身发抖,躲更深,有时还看不到它。

它的脾气很温和,不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干嘛老盯着我,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你们呀”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记得一次,我站在笼子旁,看着它,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又小心翼翼的把小金丝熊拿起,捧在手心里,好让它熟悉我的味道,可是它偏偏不,它老是往有袖子里爬,可能是太冷了吧!我看见那个小家伙那副可怜样,我便依依不舍的把它放回去好让它早点回到它“温馨的家”。

这就是我们教室“动物园”的金丝熊,很可爱吧!现在让我也听一听你们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我想一定可爱。

篇9_我喜欢作文

我的班主任有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脸蛋嵌着一双敏锐的眼睛,仿佛能看见我们的一切动静。

她叫童慧琼。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童老师在第一个星期就教哑了嗓子,看她胖胖的身材小了一圈,可是她还是满脸的笑容。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在草地上你追我赶。童老师看见了,走过来对我们说:“草地虽好玩,但是小草也有生命的,我们要爱护小草。人人要从我做起。”

记得还有一次,我把我们组的差生打哭了,童老师看见了,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事情原因。我说他连累我组不肯按时交作业。童老师耐心的开导我说:“我们班好生要带头去教差生,我们要的是整体班级的荣誉,而不是要一个组的荣誉。从一年级到三年级童老师从什么也不懂到我们都能在班级里能互相关心互相包容。在三年级的暑假,我妈妈的手机还是能常常收到童老师的短信,比如说在家里要好好学习,不能常想着玩。还有一次,在富阳有三个小男孩淹死了,童老师也发来短信说一个人不能到水库河塘游泳,生命是很可贵的。今天听到赵老师说要换班主任了,我非常难过,我多么的希望童老师能带完我们这小学六年。我喜欢我们的班主任,我想我们全班同学都很喜欢。

你别走继续当我们的班主任,我们会比以前更加听你的话。你别走你别走。。。。。。

篇10_我喜欢作文

“叮零零”上课铃响了,我们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等待着老师来上这堂品德与社会课。 不一会儿,任课的孙老师便迈着轻盈的脚步走了进来,她别出心裁地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我‘退位让贤’,由雷蕾同学来给我们上《我是自己的主人》一课,好不好?”“好!”我们齐声答应。因为大家都觉得由学生给学生上课这种形式很新鲜,所以教室里立刻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于是,雷蕾在我们的掌声下走上了讲台。雷蕾不愧是我们班的班长,她讲得娓娓动听,滔滔不绝,同学们都听得入迷了。这时,雷蕾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认为到底什么是善于思考呢?” 同学们立即举起了自己的手,各抒己见—— 尹锐同学说:“不迷信权威就是独立思考。” 高易同学说:“不请教别人就是独立思考。” 徐颖同学说:“和别人说的不一样就是独立思考。” 雷蕾用老师那标准的微笑点了点头:“同学们说得都很不错,但是我觉得还是高易同学说得较为准确些。” 时间过得真快呀,没过了一会儿便下课了。孙老师高兴地对雷蕾说:“我们当老师的后继有人了!” 这节课既有趣又有意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它不仅锻炼了同学的自我表达能力,还让我们明白了该怎样做自己的主人。

通过这节课,我懂得了人只有多实践,多锻炼,水平才会提高,你说雷蕾若不是经过之前当班长无数次在讲台上的锻炼,今天能讲得这么好吗?

篇11_我喜欢作文

世界上的很多作品,经过岁月检验、磨砺而沉淀下来,如同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一样,这些作品堪称经典,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它——《杜立德医生》。

《杜立德医生》原著(美国)罗弗庭,讲述了生活在泥洼镇上医术高明、善良可爱的杜立德医生和他的动物朋友们之间一连串妙趣横生、上山下海的冒险故事。最神奇的是他能听懂所有动物们的语言。我喜欢《杜立德医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杜立德医生是我梦想的实现。我也特别想像他那样听懂动物们的语言!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啊!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在许多重大自然灾害来临前我能听懂动物们之间的通报,告诉当地的人类提前撤离或者采取防护措施,使他们可以免受天人永隔的痛苦,使他们可以免受失去身体某一部分的悲伤……

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我愿意去马戏团做一名驯兽师,和动物们心与心的交流,用沟通的方式指挥他们完成出色精彩的表演,使它们免受皮肉之苦。能够和动物们交谈,走进动物们丰富多彩的世界,与此同时还可以造福人类,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杜立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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