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一)
我喜欢吃荔枝、小笼包、肯德鸡、大闸蟹等很多美食。但我觉得世界上最香甜,最让人回味无穷的莫过于西瓜了。
西瓜外面的皮十分光滑,是碧绿色的。可它里面的肉却十分的红艳,就像是将火红火红的五星红旗满满地镶嵌在里面一样。泛在西瓜肉里黑闪黑闪地小点点就是西瓜籽。西瓜绿、红、黑三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它光滑的质感显得特别美观,真让人看着就想吃。
西瓜不但美观,而且香甜好吃。一切开它,就会闻到淡淡清香,吃起来更是滑润爽口。轻轻咬下去,感觉就像是春天的风轻拂过你的身体,那种凉、甜、滑、爽……让你永远难以忘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都津津乐道,但都能一口猜出的谜语:身穿绿纹衣,天天吃红饭,肚里长黑豆,生在山坡上——(打一水果)。
我喜欢吃西瓜,还因为我妈妈爱吃西瓜。妈妈第一次让我尝西瓜的时候,我只吃了一丁点,就感觉味道美极了,便好奇地问妈妈西瓜为什么会这么好吃?妈妈笑着回答说:“因为这是农民伯伯用心血和汗水种出来的啊!我们要珍惜农民伯伯的辛苦,不仅要用口去尝它的味道,还要用心去体会它的来之不易。”至此以后,我在每次细细品尝西瓜香甜的美味时,也会用心去品味农民伯伯的辛苦和温暖。
我爱吃西瓜,更希望更多的人像妈妈一样用心去吃西瓜。
我喜欢作文(二)
格言伴随我长大,有时它是前进的目标,有时它是打开心灵的钥匙,使我们从中明白很多事情,。而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失败乃是成功之母。
这句格言就像是我的一个好伙伴,常常跟随着我,不断地提醒着我,使我敢于面对眼前的失败,再一次重新站起来。
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溜冰。一开始,爸爸先是拉着我的手一起溜,还一边告诉我溜冰的方法。我没有认真地听,而是在一旁暗暗地想:溜冰这么简单,还用教吗?溜冰还有技巧,真可笑!爸爸扶我溜了几圈,我自以为会溜了,就松开了爸爸的手。爸爸才刚把手松开,我就觉得后面好像有人推了我一把,害我摔了一跤,摔得我眼冒金星,屁股都开花了。心想:看来真的不能小看溜冰,为了以防再摔跤,我还是趁早放弃算了。爸爸视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慈祥地对我说:“儿子啊,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不是一个男子汉的行为。”
又说:“不管做什么事,都讲究技巧,不能因为它不起眼而轻视它。”
听了爸爸的话,我深感愧疚。这时,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在我的耳朵里徘徊:失败乃是成功之母。站起来,重新再来一次。是啊,我可是一个男子汉,怎么能遇到一个小小的困难就退缩呢?于是,我重新站起来,再次让爸爸教我溜冰。这一次,我专心致志地听着爸爸讲技巧。爸爸说,溜冰首先要身体平衡,脚要成‘八字形’,一收一放。
渐渐地,我慢悠悠地溜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感觉自己好像会溜了,便加快了速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溜冰了。
通过这次学溜冰,我无比快乐。‘失败乃是成功之母’ 便成了生活对我启迪的格言了,伴随着我成长……
我喜欢作文(三)
我喜欢冬天的雪,下得那样安静。我喜欢在冬天独坐在火炉旁看着窗外一刻不停的雪,我也喜欢雪的轻柔、洁白。
我喜欢春天里发芽的小苗,娇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我也喜欢春风中盛开的花儿,开得那样动人,美而灿烂。我喜欢夏日里好吃又解暑的冰淇淋以及我们大家都喜欢的游泳池,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总能给我们带来凉爽。
我喜欢在秋天里看一阵阵金色的稻浪,农民伯伯的脸上洋溢出甜美的笑容。我也喜欢秋天时如丹的枫叶和凉爽的秋风,不论在什么时候,总能使人心旷神怡。我还喜欢小动物,不管是哪一种。
我喜欢可爱的小兔、忠诚的小狗、乖巧的小猫以及小巧玲珑的珍珠熊……我甚至也喜欢让许多人害怕的老虎、狮子和狗熊,我认为它们的幼年时期也一样可爱。我还喜欢画画,不论在什么时候。在各种各样的题材中,我不能自抑的喜欢画那些身体比例不协调的Q版人物。画它们就觉得是在画一个可爱的小精灵,铜铃般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对我微笑。我喜欢我的家人,喜欢他们对我的亲切感,尤其喜欢在春节的晚上全家人聚在客厅里看电视。当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幸福的笑脸,我的心里呀,比吃了蜜都要甜。……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四)
这学期,学校开设了一个新的学习项目——“课程超市”。在这个“超市”里,我们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心仪的课程,来到“收银台”前,付出的是勤奋,得到的是知识。
“课程超市”设有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在学科类课程中我选择的是奥数。我对奥数是比较感兴趣的,可是在这方面却没有多大的天赋。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听老师讲那一道道耐人寻味的奥数题目。教我们奥数的是朱老师,朱老师总喜欢带着我们一起解题,边解题,边让我们思考、琢磨,等朱老师把这道题目一步步分析、讲解完了,我们顿时恍然大悟、茅塞顿开。做奥数题目讲究的是技巧与寻找突破点,只要心细一点,眼睛“亮”一点,那些看似高深的题目也就不攻自破了。每每开动脑筋做出一道题时,心里总会觉得很畅快。每次上奥数课我总是欢欢喜喜去上课,高高兴兴出教室。
在“课程超市”的活动课程中,我选择的是软笔书法,我喜欢写毛笔字,那潇洒的笔画,清丽的字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到了六年级,由于功课繁重,妈妈便不让我再练习书法,是“课程超市”给了我再次练毛笔字的机会。
匡老师是我们的辅导老师,她从点、横、竖、撇、捺这些基本笔画教我们。从第一堂课开始,我就被她那横平竖直的楷体字给折服了。这些基本笔画我虽然早已练熟,但我还是一笔一画地跟着老师练,从来没有一丝怠慢,因为我知道写字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我喜欢“课程超市”这个学习项目,它不仅能拓宽我们课堂的文化知识,训练我们的思维,锻炼我们的能力,还能让我们学到一技之长呢。我希望“课程超市”一直开办下去,越办越好!
我喜欢作文(五)
要说起我喜欢的动物呀,还是我家的那只小狗:莉莉。
莉莉是只卷毛的小白狗,那个白劲儿,就像冬天里洁白的雪;那种美丽,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灰姑娘一样迷人。
莉莉是2008年来到我们家的,那时的它只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刚出生不久,小小的,可爱极了。
莉莉十分老实,它可以像一个毛绒玩具一样整天一动不动地趴在某个角落睡大觉,而且绝不打扰你。
你若是认为这就是莉莉的天性,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当你看到它那一嘴尖尖的细牙时,准会改变你的看法。在遇到危险时,莉莉也会像同类一样咆哮,直到把那个人赶跑为止。
莉莉虽凶但不恶,或许用“忠诚”来形容它更为公平些。
有一次,我练习做仰卧起坐,爸爸帮我按住双腿,当我累得起不来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时,莉莉以为爸爸在打我,就奋不顾身地跳到我身旁,用力咬住爸爸的裤脚像拖麻袋似的拼命把爸爸往一边拉。
更让我感动的是,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全家早已呼呼大睡的时候,只要有一点动静,莉莉就会跑到我们床边,守卫着我和爸爸妈妈。不让我们的一根汗毛受到伤害。这才是我喜欢莉莉的真正原因。
我在想,如果每个人都有像莉莉那样的——忠诚善良的心,该多好哇!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一只卷毛的小白狗:莉莉。
我喜欢作文(六)
放学了,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心中不觉又想起了以前的小金鱼。(睹景思物,引出下文。)
一次,爸爸在花鸟市场给我买了四条美丽的小金鱼,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生命,我满心欢喜,答应爸爸会好好照料它们的。(交待小金鱼的来历。)
此后,我的心思就全放在了小金鱼身上,上午(改成“早上”更恰当)起床的时候与下午放学的时候各喂一次食,而一天则更换一次水。
在四条金鱼中,有两条是金色的,另外,还有一条黑和一条白,我最喜欢那条黑的了。每次喂食时,都是它最霸道(打上双引号更好),把另外的几条金鱼给挤开,吃饱后,才留几粒给他们吃。我看不惯它的行为,便用手指头去碰碰它,这时,它会知趣地游到水底下,不再抢食。(这里可另成一段,因为上面是概括写,是面;下面是具体写,是点。)一次,我抓了一条蚯蚓,在金鱼缸上面左晃右晃,每条鱼都想得到这条肥美的食物,便跳起来抢,却又够不着,正在这时,黑金鱼利用白金鱼的脊背,猛地跳起,把我手中的蚯蚓给抢走了,(只有仔细地观察,才能写出这么具体的句子。)“唉,真是个小机灵鬼啊!”我假装叹气着说 。
每天一放学回家,我就放下书包,迫不及待地奔向金鱼缸,去看我那心爱的小金鱼。小金鱼,是我生活的寄托,可以消除我繁忙学习中的疲劳,我爱我的小金鱼!
我喜欢作文(七)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经典作品,每个人都会在读自己喜欢的经典作品时细细品味,有时还会与别人分享,现在我就和大家来分享一下《老舍精选集》里面的《骆驼祥子》。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一个叫祥子的人想要靠自己拉车来赚钱,让自己不再受人使唤,他想拥有自己的车、自己的车场,他想凭自己的努力工作来让未来的老婆信任。后来,凭着他的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真的遇见了一位好心而又漂亮的姑娘。她给了祥子无微不至的关怀,甚至可以不听自己父亲的话,把自己的积蓄给了祥子。
通过努力,他们拥有了自己的车,也拥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读了这部作品,让我明白了不可以吃白饭,不可以吃别人剩下的馒头,要自力更生,不可以自暴自弃,要用自己的汗水、自己的心血来让自己强大,让自己有自己的钱。不像我们这一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高兴还动不动发牢骚,真正自己连自己的日常生活都自理不了。也许有人会说,现在的年代不同啦,每家只有一个孩子还愁没吃的没穿的?可我们花的每一分钱,我们穿的每一件漂亮的衣服……也都是我们的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更何况当今的社会竞争更加激烈,真正有一天让我们自己去生存也许寸步难行。所以,我们应该知恩图报,而不能整天报怨这,报怨那。
我们要像祥子一样,靠自己的努力来养活自己,养活父母。怎么样,大家现在一定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骆驼祥子》这篇作品了吧。因为他的主人公已深深的吸引了,已给了我很大鼓励和启发。
我喜欢作文(八)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吗?那就让我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下“大富翁”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下“大富翁”棋。我俩首先分钱,然后选标志物。比赛正式开始,“我的运气真好,”我大喊了起来:“我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爸爸问:“你买吗?”我连声答道:“当然买啦!”爸爸的运气也毫不示弱,他抽了一张机会卡,我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运气一定差。”我注视着卡上的字,上面写着:庆祝中国人民得2000分。唉,我的想法又泡汤了。我连忙一掷,不料,不偏不倚掷到了伊拉克。这下可惨了,伊拉克整天打仗,不把我打死才怪,我急忙说:“不买。”我急中生智,连续几个回合,得了许多钱。最终,我赢得了胜利。我的心就像久旱了的树苗喝到了春雨一样。
我觉得这种棋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而且可以增强你的信心。
棋子每走一步都会到一个国家。这些国家有的贫穷,有的富裕;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先进,有的落后。我最喜欢既大有强的国家,这儿可以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我不喜欢贫穷落后的国家,因为那儿吃不到饭,更别提上学了。
同学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做一件事。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作文(九)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美丽而又拥有一种使我沉醉的气息。 我喜欢深蓝色的大海,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赞叹不已。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那汹涌波涛,那深不可测的沉稳,都是我最敬佩的地方。
我喜欢风儿,不管是什么时候的风。我喜欢春天的风,春天的风吹过草地,草地下,沉睡了一个冬天的小草,伸了伸懒腰,瞬间拔地而起。我喜欢夏天的风,夏天的风吹过人间,为炎热的酷暑带来了一丝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风,秋天的风儿为人间送来了累累硕果。我还喜欢冬天的风,冬天的风儿吹过大地,大地变成了一片皑皑的白雪,树枝上挂着晶莹剔透的银条儿,真美啊! 我喜欢春天的早晨,我喜欢漫步在屋边的小道上。清晨,推开家门,扑鼻而来的新鲜空气使我沉醉。走出家门,漫步在小道上,路旁,叶子上的露珠闪闪发光,如同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晶莹动人,高大的榕树也为我遮阴。我喜欢住在小道对面的那位老奶奶,每天清晨,她总不忘地对我说一声:“早上好!”每当这时,我总是觉得身体里好像注了一股活力似的。
我喜欢植物,喜欢各种各样的植物。我喜欢高大的榕树、不显眼的蒲公英、美丽的秋菊、交错的红树林、娇小的金银花。我还喜欢山间那不知名的小野花。 我喜欢色彩,喜欢多姿多彩的色彩。我喜欢金色,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拥有灿烂的色彩,因为它象征着光明,光明驱逐黑暗。 我喜欢生活,喜欢色彩斑斓的世界,喜欢娜多姿多彩的生命。
我喜欢作文(十)
“喀嚓”,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霎那间就在妈妈的相机里诞生了。每当我看到它,就会想起当年跟爸爸妈妈去千岛湖游玩的情景来。
瞧,照片上的我微笑着,两只眼睛眯成了缝,脸颊上还现出了个小酒窝。我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体恤衫和一条牛仔裤,背部依靠着一个鱼形的大锁,那样子多帅呀!我身后是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里面有挺拔的大树、翠绿的小草、淡黄的小花和低矮的灌木丛,景色多美呀!
看看这照片,我记忆的闸门便自动打开了。那一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们一家随同校旅游团来到千岛湖。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有许多小岛。
我们来到了“锁岛”上,映如眼帘的是无数的小“连心锁”。人们都把留言写在锁上,寄托美好的情感。
我们继续往前走。哇!这儿竟然有一个大锁!这锁虽然外型跟我们常见的锁非常相似,但是却极其庞大——比平常之锁要大出几百倍呢!导游先生一边介绍,一边指着不远处说,有一把钥匙立在那里,谁能转动它谁就能打开这把锁。爸爸好奇心上来了,走到那大钥匙跟前,费力地提起那家伙,竟然真把这庞然大锁给打开了,我们都欢呼起来……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突然,路旁出现了一条巨大的石头鲤鱼!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把鲤鱼状的大锁!我一见就喜欢上了它,忙缠着妈妈,叫她帮我和“大鲤鱼”拍了一张“合影”。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我将把它永远珍藏在自己记忆的长河中。
我喜欢作文(十一)
在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弹奏我最钟情的乐器——古筝。
由于八月份我要参加古筝考级,所以我决定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练琴上,有时一天可以弹到五——六小时。可能是因为刚学完曲子,刚开始我有些不熟,总是弹不好。妈妈建议我去古筝“加油站”让老师指导一下。几天后,我弹的曲子变好听了。
奥运会开幕式上,我欣赏了古筝弹奏大师的曲子,那婉转悠扬的曲调,纯熟优美的演奏技巧,使我受了很大的启发。我决定,一定要向他们学习。我练琴的劲头更大了。白天,我练得满头大汗,顾不得擦一擦,妈妈只好把电扇对着我一人吹;晚上,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我坐在窗前,月光如轻纱蒙在琴上,我抬起双臂,用灵巧的指尖拨动着琴弦,一曲曲优美动听的乐曲在小屋中回荡。在《泼水》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傣家泼水节上的快乐;在《洞庭新歌》轻柔舒缓的乐曲声中,我仿佛看到波光粼粼的洞庭湖水,金光照耀,鱼儿跳跃的美景……
终于迎来了考级那一天,我满怀信心地来到考场,弹起了优美的曲子,吸引了大家。弹奏结束,我获得了评委的夸奖。我开心极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弹古筝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快乐。我喜欢弹古筝。
我喜欢作文(十二)
每周星期六上午,我们可以选上自己喜欢的兴趣班。写作是我的强项,因此,我报了“阅读写作”班。
给我们上课的是王老师。她抱着厚厚一叠资料,轻快地走进教室,拿起一支粉笔,说:“大家好,今天我们来练笔,写美景……”
老师将写作的方法,技巧一一教给我们。然后给我们布置题目,说:“现在起大家自己动笔,把你们心中最美的景色写出来,怎么样啊?”
我眼前浮现出老家乡村那一条条清澈的河流,一片片金黄的稻田,一个个丰收的果园,还有那些奇形怪状的大石头……我顿时来了灵感,提起笔洋洋洒洒,一气呵成!
我的分全班最高!老师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全班朗读。老师一边朗读,一边转过头向我投来赞赏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有些飘飘然的感觉……
课后,老师慈爱的摸着我的脑袋,说:“你真棒,有点超出我的想象哦!记住,下节课,你给同学讲讲你的‘秘诀’,好不好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还没来得及回答,老师已经兴冲冲地走了。突然,我看见她回过头来,温柔地对我笑了笑。哦,那是老师第一次对我笑,笑得这么开心,那么灿烂,那么甜美……
那一瞬间,我心里暖哄哄的。老师,原来你是这样的信任我,这样喜欢我!老师,你给我的帮助,给我的鼓励,我不会忘记!你对我做的每一个简单的动作,说的每一句普通的话语,我永远铭记在心的最深处……
一趟普普通通的兴趣课,居然呢让我收获如此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