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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6

我喜欢作文一:

我很爱看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我喜欢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的封面十分有趣.人物徐徐

如生.

上面映有<<西游记>>三个大字.一般排在最前面的是唐僧,可这本书上却变成了猪八戒.只见猪八戒戴着一顶黑帽子,两个大耳朵一动一动的.右手正在挖鼻子,两个脸夹红彤彤的.嘴里不知为何在笑.好象很害羞似的.他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带子,还挺着个差不多可以装天的肚子。

第二个,就是我们最熟悉的网 ,没错他就是孙悟空。咦?今天他还挺威风。他头上戴着一顶黄帽子,帽子下面有个紧箍儿。脖子上有个蓝带子。穿着一身金衣服,腰上有个绿带子,神奇极了。

下面就说到那个为人十分善良的那个了。没错,那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唐僧。他头上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帽子,两条金色的带子垂于耳边。脖子上有一串绿珠子。金色的衣服外披着袈裟。

“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三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大家应该很熟悉吧?猜一猜,这次是谁呢?对了,白龙马,也就是后来的八部天龙马,它身上的毛,随风飘动。十分精神。

最后一个就是沙僧,他穿了一身绿衣服,脖子上有一串红珠子,跟在唐僧后面。

我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作文三:

三年级时,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硬笔书法班,是一个姓王的老师教的。他非常赞赏王羲之的字——铿锵有力,行云流水,还给我们讲了“入木三分”的故事。 一学硬笔,我的字明显进步了。原来的字歪歪扭扭,一个大一个小,像一条条小虫似的爬在本子上。学了几个星期,“小虫”消失了,字也变得工工整整,令人赏心悦目。

书法,不仅能提高写字水平,还能体现一个人的素质,签名、签合同等都会有所体现;书法,如果长期练习,能够使性格浮躁的人变得温柔,变得心平气和;书法,既陶冶人们的情操,又培养认真细致的作风,还能养成刻苦顽强的意志。 书法还非常有趣。笔尖在纸上轻轻滑过,流过一道扎眼的黑。提顿收放,轻重粗细,一笔一划都富有变化。这是一门高雅的艺术,笔的疾厉、徐缓、飞动、顿挫,都是由写者写的,一个人当天的心情好坏,基本能够确定当天的书法质量。心情好,写出的字得心应手,让人叫绝;心情坏时,随意乱涂一番,龙飞凤舞,字里行间隐含着丝丝烦躁与不安。 写出好字,要做到三到:心到、眼到、手到。这三样到了,才是写出好字的基础。要控制好运笔的轻重徐疾。久而久之,镇静、沉着的性格就磨练出来了。这些对日后学习、工作都有重大意义。

我热爱硬笔,喜欢读书法大师的故事。历史上有众多书法家,如王羲之、王献之、柳公权、颜真卿等,都是伟大的书法先辈,我可喜欢他们的轶闻故事啦!

我喜欢作文四: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喜欢作文五: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生活中如果没有书,将会枯燥无味。

在我刚学会说话时,受到爸爸妈妈的影响,就开始热爱读书。那时我还不会认字,就抢着让妈妈给我念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每讲完一个故事,我会刨根问底:“妈妈,鸡的耳朵长在哪里呢?”妈妈总会耐心地回答。我听了,会牢牢地记在脑海里。

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识字了,妈妈为我买了一大叠的故事书、作文书,我一写完作业,就全神贯注的看起课外书来。有时不能理解的句子、词语,我就多读几遍,直到读懂为止。

我最喜欢看《绿野仙踪》了。它讲述了多萝茜、小狗托托、胆小狮、稻草人、铁樵夫一起拜访“魔法师”奥兹,并打败西方恶女王的故事,最后,分别回到自己的家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怕困难、勇敢地克服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这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老师问:“鸡有耳朵吗?”同学们异口同声:“鸡没有耳朵,鸡只有眼睛、嘴。”这时,我猛然想起妈妈告诉我的话。“鸡有耳朵,长在鸡的头两侧,外面有一小撮毛,我们看不见,没有耳壳,只有耳洞。”同学们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书,又使我开阔了视野。我要像小蜜蜂,在百花丛中辛勤地采蜜;我要变成小金鱼,在书的海洋中学会游泳。

我喜欢作文六: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我喜欢作文七:

读书可以增强学识、读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读书可以提高修养、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改变人生、改变命运等等。 我最喜爱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是从新华书店借了的,在成千上万的书里毫不容易找到的。 我很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内容很精彩,也有点搞笑。这本书分很多集,我借的是。隐形船和玻璃小精灵,作者是周艺文,是一部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包小龙做了错事家人都不喜欢它他了,包小虎成了最喜欢的人,要什么吃的,玩的,家人都给他买。包小龙晚上睡觉就听见包小虎打键盘的声音怎么也睡不着,突然包小龙进了一个葡萄味的梦境,见到了笨笨、冰茶茶和毛毛,贾德老师说;‘我们中间有内鬼,许多小精灵被什么东西抓走了,而且回来的小精灵都失去了记忆,回来的小精灵都说看见了隐形船。包小龙他们就查找姿料。在一天,笨笨也被抓走了,包小龙他们就兵分两路,一边查找姿料,一边营救笨笨。包小龙在博物馆里认识了一位叫茉莉的小女孩,茉莉给包小龙介绍许多小精灵。

包小龙在博物馆里东张西望,找到了玻璃小精灵,书上写着最后一个玻璃小精灵是在空之海那里。贾德老师就又变成了一个梦境是葡萄味的梦境,包小龙把发现告诉了贾德老师。他们就去空之海那里,把 笨笨救了出来,内鬼就是茉莉。

读完这篇小说,感觉精彩,又刺激,让我增多了一些想象力。

我喜欢作文八: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和谢世的恐龙相会》。这本书是邻居男孩在图书馆借的。我看见后非常喜欢,就向他借。他开始不肯,后来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借给我了,还向我要了一元钱。得到这本书太不容易了。翻开书第一页,是一个转盘,逆时针旋转是现在,顺时针旋转是两亿年前。

书中具体介绍了两亿年前恐龙的秘密。最小的恐龙只有4千克,最大的恐龙和20多头大象的体重差不多。恐龙最快的奔跑速度可达50千米每小时。恐龙这个词是由英国学者理查德。欧文于1842年首创的,原意是指“恐怖的蜥蜴”,确实,恐龙有点像蜥蜴,但它比蜥蜴更吓人。书中还讲了关于霸王龙的样子和信息;安静的食草者梁龙和凶残的食肉者恐爪龙。恐龙的生活除了吃就是被吃。恐龙的自卫和武器各不同:禽龙的每只爪子上都有一根锋利的大拇指;剑龙有一条带刺的尾巴;三角龙有两个巨大的角。文章中还告诉了读者慈母龙怎样生蛋,小恐龙如何破壳而出,还有会游泳的恐龙。

最后介绍了恐龙灭绝的原因和恐龙化石是怎样形成的。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解了我自小开始心里对恐龙的神秘感和困惑。这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作文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爱的教育》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爱的教育》。

它告诉我了一个道理,使我深受启发,那就是:“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们也应该尊敬他们。”这句话我时刻的记在心里,让我成为尊进父母的好孩子。有一次,我和妈妈说好了,中午要吃饺子,我从学校飞快地往家跑,到了餐桌上,妈妈没有给我做饺子,而做了我最不爱吃的米饭。我很生气,我对妈妈说:“不是说好吃饺子的吗?怎么改做米饭了,我不吃了。”妈妈说:“今天我有事情,所以我没做,改天再做好吗?”我这是非常生气,一句也没听进去。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应该尊敬父母。立刻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大呼小叫的,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会改正的。”妈妈笑着说:“好孩子,知错就改才是最棒的。”从此,我深刻的把,《爱的教育》那本书的道理记下来,就是这句话,使我改变了许多,变成了尊老爱幼的好孩子。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要与同学友好相处,不能为一点小事,就谁都不让谁,最后事情变大了,不能和解了,那也就是说又少了一个好伙伴。就因为这本书,让我在班里认识了许多朋友,而且我和他们玩的也非常好。

我喜欢作文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文大全》。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干妈给我买的。 我经常在做完作业的时候拿出来仔细阅读阅读,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暑假妈妈带我去黄山玩,写了一篇习作,叫《走近黄山》,我将平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在《作文大全》上学到的向个范文精彩片段运用到这篇习作中,妈妈说写得不错,改了改后向《萍乡日报》投了稿,没想到居然刊用了,心中说不出的高兴。

这是《作文大全》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我看的课外书可多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

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 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作文十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这本《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我喜欢作文十二:

宋人苏轼发奋识尽天下字,立志读遍人间书。正可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如今我正在这座“黄金屋”中品味着知识带来的快乐。

上个周末,在姐姐家玩。我无意中发现姐姐花花绿绿的书柜里有一本比别的书都要矮些,而且厚些的书。于是我便经过姐姐的允许后,从众多书中抽了出来。

只见封皮上写着六个大字《福尔摩斯探案》,虽然只是这六个字但是它们使我产生了对故事内容的神秘感。于是,我便打开书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书里的内容便吸引了我,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都有其各自的生动风格,故事也非常吸引人。而且故事中其他人物也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的生死悲欢及故事的情节都让我产生了无限的遐想。

于是,我向姐姐借了这本书。从此,我每天都像一匹“饿狼”似地,贪婪地读着这本书。可有时我总会因为看的太投入而忘记写作业,所以总会被妈妈批评。因此,有时我害怕被妈妈发现,就会看一会后很知趣地放下书去写作业。有一次当我得知妈妈下班会很晚才回来时,我高兴极了。写完作业就拿出这本书来读,看着看着觉得口渴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看书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快,我佩服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对生活中的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非常认真,同时他的知识渊博这对他的断案起了很大的帮助。我应该向他学习,博览群书的同时还应该做一个做事认真细致的人。

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从书中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知识,有时我会随着书中人物的情节感到喜悦或悲伤,还有时会和他们一起分享着快乐。忽然想起高尔基的一句话“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现状我更加热爱读书了。

我喜欢作文十三:

当你听到“非洲”时,会想到什么呢?是无穷无尽、辽阔无边的沙漠?是黑色皮肤的健壮土著人?还是草原上数百万头生气勃勃的野生动物?被誉为“人类宝库”的非洲到底是什么样呢?请随同我一起走进我的第一本探险漫画书——《挺进非洲大冒险》吧。

寒假里,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随着书中主人公皮皮一行前往非洲旅游。首先,我们途经非洲第一长河——尼罗河,穿越非洲大沙漠,参观了埃及的古代文明遗产——金字塔及狮身人面像,看完它们的历史和文化介绍,我惊叹不已:古埃及人真牛啊!

接着,我们继续前往热带草原,却因坠机事件坠落在非常荒凉的地方——塞伦盖蒂国家公园,好惊险!这里可是狮子和猎豹等猛兽活跃的热带草原地区,处处充满了危险呀。幸而有马赛族老爷爷的帮助,有惊无险。

最后,我们乘上热气球,飞向非洲第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飞向非洲的土著部落,飞向非洲最大的瀑布——维多利亚瀑布……真是又惊险又刺激!

读完这本书,我意犹未尽,一路上,皮皮他们用智慧与勇敢战胜了重重险境,经历了非洲冒险旅程。在其中,我不但享受了漫画的乐趣,而且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知道了无数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知道了马赛族人用“便便”制造房子,用吐口水的方式打招呼等与众不同的风俗人情,还知道了我们要坚决与可恶的盗猎者与滥伐者作斗争……更重要的是,在故事中让我渐渐懂得了:爱护我们的地球,珍惜我们最珍贵的宝藏——大自然。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动心了吗?快点和我一起加入皮皮他们的旅程,向神秘的非洲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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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家乡 变化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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