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篇1:
我喜欢的经典作品《西游记》的主人公有唐僧、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师徒共四人,主要讲的是唐僧和他的四个徒弟们从大唐去西天取经的坎坎可可过程,是说他们在取经的艰难路上经历了各种各们的磨难,妖魔鬼怪
听说了有一个西天取经的唐三藏,唐僧的肉要是吃了就会长生不老,所以唐三藏的灾难在路上是一个接一个,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许多坎坎可可,没有让妖魔鬼怪吃到唐僧肉的计划得逞,是因为有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道行深厚,武功高强,尽力杀退妖魔保护唐僧去西天取得真经,他们在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唐僧出生在河南,原姓陈,小时候家里很贫困,父母也很早去世了,所以他就到佛教寺院当了和尚,从此出了家,取了法名玄奘,后来有人叫他三藏法师,玄奘去了印度取经在那呆了十年,后来贞观十九年玄奘回到了长安。
玄奘的西天取经,不仅对促进中外交流,而且对人类文化的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生活中,学生要取得学习上的真经,科学家要取得科学上的真经,医生要取得医学上的真经,总之,我们要像唐僧师徒四人一样努力,取得属于我们自己的真经!
我喜欢作文篇2:
你们知道吗?在大妈家家里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全身长着白色的毛,雪白的像棉花糖一样;它的眼睛是黑白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的,鼻子是黑色的,尾巴短短的。真是漂亮极了!
一天,我到大妈家去玩。我一进门,便看到这只小狗在门口“汪汪”地叫着,好像欢迎我来它家玩。我看见了它,就笑着说:“小调皮,别着急,我马上陪你玩。”
进了屋,我便坐在沙发上,想休息一会儿。可是,它却用舌头来舔我。我受不了它的这种“亲热”的招待,只好陪它到外面去玩了。
在屋外,我们玩起了捉迷藏。我先藏到了中间的车后面,等侯着它来找我。不一会儿,就看见它朝这边敏捷地跑了过来。突然,它来了一个急刹车,让我大吃一惊!可是,它竟然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于是,我决定来看看它的“狼狈”样。它那全身的狗毛,像是洗过澡的样子。它对这阳光不停地吐出舌头。是呀,今天的天气真是火辣辣的,就像大火在烧烤着大地一样。可是,它也趁着这个时间找到了我。啊!它变的更可爱了!白色的狗毛闪亮闪亮的发光,看起来非常光滑。它的眼睛注视着我,一副笑嘻嘻的表情,好像在说:“小朋友,看,我找到了吧”。
我真喜欢这只惹人喜爱的小狗啊!
我喜欢作文篇3: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里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它们舞姿轻盈,从天而降,装点了这粉妆玉砌的世界。我喜欢“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神奇,我喜欢“燕山雪花大如席”的雄壮。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里那随风起舞的柳枝,喜欢春天里那万物复苏的大地,喜欢这鸟语花香的世界。我喜欢“碧玉妆成一树高”的洒脱,喜欢“一枝红杏出墙来”的蓬勃。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里蝉声高唱的日子,喜欢蜻蜓停在荷叶上休息,喜欢在小河里踩水嬉戏。我喜欢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魅力,喜欢“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优雅。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风里飘香的桂花,在庭院里,在集市上,香得那么自然。我喜欢“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热情,喜欢“此花开尽更无花”的留恋、惋惜。
我喜欢在本子上写写英文,喜欢它弯曲的线条,活跃的身影;我喜欢跟网友聊天,海阔天空,侃侃而谈,收到问候,送去温暖;我也喜欢在闲空之余听听音乐,跟着节奏一起摇摆,体会音乐的魅力;我也喜欢写写日记,我一天的快乐、烦恼统统用纸和笔倾诉出来,让心情舒畅。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中有如此多的喜欢,生活这么美好,让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作文篇4:
2013江西卷作文题:围绕“中学时代,学生有三怕:一怕奥数,二怕英语,三怕周树人但有些学生却喜欢前面的‘两怕’。
我就是属于后者,喜欢那两怕,尤其喜欢英语。
我喜欢英语,为了英语,我曾经烦恼,曾经想过放弃。但一个个收获的的喜悦让我坚持了四年。在四年前的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旅游,在玩的时候,我看见我国有个漂亮的姐姐正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在交谈,这时我心里涌起一个念头:学英语。
等旅游回家,我吵着爸爸妈妈让我去学英语,可是他们不让我去学,还说我年纪太小,等长大一点儿再让我去。不管他们做什么,我都寸步不离,爸爸妈妈最后不耐烦了,决定让我去学。
我去到英语班报名。起初,由于对英语的喜爱和冲动,我在英语班学的可认真了,经常得到老师和家长的好评。回家每天都练,总会挤出时间来学;可时间一长,我开始讨厌烦,甚至有时候不去英语班,回到家也不练了。一天,爸爸本来“晴天”的,一下子就变得“乌云密布”,说:“你不应该半途而废。不经一番风霜苦,哪的腊梅吐清香。”我听了,只好听从。来到教室门口,“toprspctivunrmittingly”从教室里传出来,我走进教室问老师:“这是什么意思?”老师微笑满脸的对我说:“是坚持不懈。”听到这,我脸涨得通红。急忙走到位置坐了下来。果然,功夫不负好心人哪,每次比赛,老师忘不了少不了我。取得的成绩不错,如“金太阳少年英语才艺奖”“广西口语比赛一等奖”等。去年还参加啦北京的“青少年英语全能王竞赛。”爸爸妈妈看到了笑得合不拢嘴。
我喜欢作文篇5:
在我家的阳台上,有许多的多肉植物,仿佛是一家买多肉的店,“柜台”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多肉。
我家的多肉不但品种繁多,而且外形漂亮:有的是藤蔓类的,在那光滑而又柔软的杆子上,长着一颗颗饱满的“叶子”;有的是直立式的,尖上有一点点深红,中间结着像蜘蛛网一样的丝;还有的还只是从叶子里长出的小苗,它那稚嫩的苗是多么的柔软,但又那么的坚强!
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不死鸟”和“碰碰香”。
先说“不死鸟”吧!你一定很奇怪这盆多肉为什么叫作“不死鸟”呢?让我来告诉你吧!“不死鸟”的叶片边缘有许多小苗,那些小苗是嫩绿色的,一朵朵整齐地排列着,就像一只只正要起飞的小鸟,只要这些小苗掉到土里,就会生根发芽重新长出来,很有趣吧?更有趣的还在后面呢!那就是“碰碰香”了!我们只要轻轻的碰一下它的叶子,它就会散发出类似薄荷的清香,可能是因为它有着和含羞草一样的传感苞子吧!
我们家真是一个多肉大花园!
我喜欢作文篇6:
我喜欢吃荔枝、小笼包、肯德鸡、大闸蟹等很多美食。但我觉得世界上最香甜,最让人回味无穷的莫过于西瓜了。
西瓜外面的皮十分光滑,是碧绿色的。可它里面的肉却十分的红艳,就像是将火红火红的五星红旗满满地镶嵌在里面一样。泛在西瓜肉里黑闪黑闪地小点点就是西瓜籽。西瓜绿、红、黑三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它光滑的质感显得特别美观,真让人看着就想吃。
西瓜不但美观,而且香甜好吃。一切开它,就会闻到淡淡清香,吃起来更是滑润爽口。轻轻咬下去,感觉就像是春天的风轻拂过你的身体,那种凉、甜、滑、爽……让你永远难以忘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都津津乐道,但都能一口猜出的谜语:身穿绿纹衣,天天吃红饭,肚里长黑豆,生在山坡上——(打一水果)。
我喜欢吃西瓜,还因为我妈妈爱吃西瓜。妈妈第一次让我尝西瓜的时候,我只吃了一丁点,就感觉味道美极了,便好奇地问妈妈西瓜为什么会这么好吃?妈妈笑着回答说:“因为这是农民伯伯用心血和汗水种出来的啊!我们要珍惜农民伯伯的辛苦,不仅要用口去尝它的味道,还要用心去体会它的来之不易。”至此以后,我在每次细细品尝西瓜香甜的美味时,也会用心去品味农民伯伯的辛苦和温暖。
我爱吃西瓜,更希望更多的人像妈妈一样用心去吃西瓜。
我喜欢作文篇7:
我喜欢很多课余活动,其中有:打篮球、踢足球、书法、画国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画国画。
只要一放学,我马上就去书法班,只要一上课,我就来劲了,画什么太阳星星啦,苹果啦,鱼啦,都会勾起我极大的兴趣。
我画画时,会那么专注,那么入神。有一次我画大苹果,苹果总是画不圆,有时我把圆形画成了正方形,有时画成了长方形,还有时画的不方不圆。但是我妈妈总是叫我吃饭,我就是不听,直到我把圆形画圆了我才放下了笔,我才说;“我来吃饭了。”
我在家买了一本画册,里面有蜡笔画、毛笔画、铅笔画、水彩画、还有漫画······每当我心里空荡的时候,我就看着自己画的画,我还会充满一种美好的幻想,我要画更多的画,我还想到我的画册里去,我越看着自己的画就越喜欢,我还要我的画得到更多的荣誉。
我喜欢画画,画画让我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作文篇8:
我最喜欢的学科是语文,因为,一开始语文很主要,老师也对我们很好,也很关心我们。比如,上次赵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这个作业就是:老师让我们自己做小吃,同学们都很开心,那次的语文作业是最让我难忘的了······
这个作业真是让我们特别的喜欢,如果,能多做几次的话,那该多好啊,因为,做一个小吃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你粗心大意那你做的小吃肯定不成样或特别的难吃,所以说,不要粗心大意哦,哈哈。还可以让我们有特别大的想象力,头脑也会变得聪明。所以说,赵老师才叫我们自己做一个小吃,而且,是自己,不能让本人帮忙,这样就不能是说自己做的了,对不对?我做的是和饺子大约一样的东西,特别好吃,······哈哈哈哈哈哈哈,是怎么做的我就不详细了,那个皮就是用地瓜粉做成的,里面就是肉了,是不是不详细呀???我最喜欢吃高伟洁的那个饼干,是用奶油做的,也可以加上点配料······
这个做小吃的作业真的是太让我难忘了,而且,是最难忘的一次作业,啊~~~~啊~~~~~啊啊······真是美好的一天啊!
我喜欢作文篇9:
在二年级的时候,张老师下载了一套数学课件,还给我们一人一个“按按”,并且教给我们怎样使用。因为用“按按”可以直接在电脑上答题。
“按按”是 一种遥控器,它有一个主遥控器控制这它,主遥控器就相当于一个领导,“按按”就相当于所有的工人,主遥控器管着所有的分遥控器。
“按按”很方便,老师在电脑上出好题目和几个选项,我们拿着按按按自己选好了的选项的序号。如果你的号变红了就代表你选了,如果是无色的,那就是没选,如果是灰色的,就是你选了个这道题里面没有的选项。
我很喜欢使用按按,按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还给我们带来了快乐。我们可以用按按在电脑上进行攀比,看谁答对的次数多,谁的答错的次数少。这样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学习知识。
我们使用按按打错了题还可以改,只要再摁一下你觉得正确的选项就可以了。如果都答完了,老师用手中的主遥控器一按,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出来谁选对了,谁选错了。同时,上面还会显示答对或答错的人数的比例。这对老师也很方便。
我喜欢使用“按按”!
我喜欢作文篇10:
我喜欢的活动很多,但最喜欢的是下象棋。
我的棋师是我的爷爷,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他就教我下象棋,现在他由师傅变成了我的棋友和对手了。以前我老是他手下败将,现在就不一定了,有时候我们是平局,有时候我战胜他,也有时候我输给他。一场楚汉之战开始了,我喜欢红子,先走第一炮,他当然是马来跳,他识破用意保住他的卒。我再发起攻击,他却偷袭了我。我手衬着下巴,仔细想怎么走,猛打猛冲是不行的,我沉思了半天,理好棋路,再一步一步稳守猛攻,研究敌情,保护实力,随时调整战术,才有赢的可能。
爷爷告诉我:棋盘上的棋子就如同部队的军力,下棋的人就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军事指挥家,军事家不仅要有必胜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有战术上的本领,这就要用眼睛仔细观察敌情,用心去研究对策,用智慧战胜敌人。每次,我胜了一盘棋,就有一种特别的甜蜜,下象棋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下象棋。
我喜欢作文篇11:
我看过许多书,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笛福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因为书中体现出来的智慧和勇敢感染了我。《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一次在去非洲的航海途中遇到了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鲁滨逊生活的小岛荒无人烟,获救和逃生都不可能。
他却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修造船只,顽强地使自己生存了下来。后来还帮助一艘大船的船长平息了叛乱,救出了船长和大副,挽救了一船人的性命,从此,也结束了自己20多年的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这部名著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看完。看后回味无穷。鲁滨逊的曲折经历让我牵挂,他的勇敢和聪明使我感到钦佩。当他在遇到困难,挫折时,凭着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在绝境中求得了生存。从鲁滨逊身上,我再一次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和鲁滨逊比起来,我显得多么渺小,脆弱。
做作业时,稍微有些难,就不会做,就去寻求爸爸的帮助。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我下定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以鲁滨逊为榜样,遇到困难多动脑筋,我相信只有这样坚持下去,以后才能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喜欢作文篇12:
我喜欢的动物很多,有机灵的猴子,有可爱的小猫,有调皮的小狗……但我最喜欢小兔子了,尤其是白颜色的小兔,它们真可爱啊!
小白兔全身长着雪白雪白的毛,不掺半点杂色,好似一团白色的绒球,又像用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工艺品。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如同两颗红色的玛瑙。长长的耳朵一会儿转向东,一会儿转向西。三瓣嘴特别馋,我拿了一小根胡萝卜给它,它迫不及待地抢过去三下两下就把胡萝卜给吃了。小白兔的前腿短、后腿长,善于跳跃,尾巴像棉球似的缀在屁股后面,显得十分可爱。
小时候,我曾在草丛中发现过一只小灰兔,它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玩得很开心,我真想把它抱回家啊,可一想到小兔妈妈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会很伤心的,我只好把它放在了一片开满小野花的草坪上,依依不舍地回家了。到家后,我一直想着那只小兔子,就央求爸爸帮我剪只小兔子,爸爸二话不说拿出红纸,一会儿就剪了一对小红兔送给我,我捧着小红兔又惊又喜。现在,我的房间里到处是跟兔子相关的物品:有兔子糖、兔头鞋、兔子小摆设、萝卜兔文具盒……,那对红兔子,至今还压在我的书桌玻璃下,天天对着我笑呢。
更有趣的是,我们全家都跟兔子沾上了边,爸爸管我叫兔宝宝,管妈妈叫兔妈妈,自称兔爸爸,就连网友我也选了一个叫萝卜兔的。
我爱这只可爱的小白兔!
我喜欢作文篇13:
鲜艳的鲜花,挺拔的大树,虽然令人喜欢,但我还是更喜欢那不起眼的小草。小草不择土地,四处安家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家庭。你看,山坡上、在田野里、在路旁、在小河班到处都能看见小草身影,小草染绿了我们的家乡,染绿了我们的心。
我到野外,来到了一个石头旁边,看见适宜中间长着一棵生机勃勃挺拔的小草,在中间有许多乱七八糟的石头,土壤很稀少,但它还是很精神。它知道自己生存的环境十分艰苦,但它并没有服输,而是顽强的活着,它是多么地强壮、多么地可爱、多么地顽强,特别是它的叶子,那么翠绿,即使是最出色的画家也画不出来。
看好了这棵小草,我来到了一棵大树边的草坪上,里面长满了小草。这时,吹来一阵微风,小草低着头,弯着身子。我来到它们身边,蹲下身子,他们全身翠绿,依偎在大地母亲蛾怀里,默默无闻地为大地奉献自己。想到这里,我想起了白居易的诗句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小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有不向大自然低头的自信。虽然它比不上名花那样美丽,我却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