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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800字

叙事   2024-11-27

【第1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家有两台电脑,一台是普通型的台式电脑,另一台则是现代科技的笔记本电脑。我最喜欢那台笔记本电脑。

所以如此,是因为那台电脑很小巧。它的外观是一本笔记本的形状,颜色是黑色的。按下电脑正前方的灰黑色的小按钮并往上抬,就可以把电脑盖打开。打开盖以后的电脑就像一把没有腿的椅子。“椅背”就是电脑的屏幕,“椅坐”上是键盘,键盘上的字母排列得整整齐齐的。笔记本电脑还自配有一个鼠标,那鼠标只有普通鼠标的二分之一。我使用大鼠标时间长了,突然改用小鼠标,开始还很不习惯,点击一个东西有时需要点几次才能点准。用了一段时间后也就习惯了。把屏幕的那个盖子往下按,接近那个软钮时,随着“啪”的一声,电脑就关上了。

笔记本电脑携带方便,使用也很方便。自从有了这台笔记本电脑后,我玩电脑一般都只钟情于它了。我使用电脑有三个目的,第一是写日记或者作文。这是我从小就养成的习惯,爸爸也经常督促我在电脑上写日记和作文。到目前为止,在笔记本电脑已经存有我几十万字的日记和作文了。因为我平时学习时间紧,爸爸有时还帮我把我写的作文发到作文网站,仅在一个小学生作文网站,就登有我的三十多篇作文。有时我也会打开电脑,上网看看别人对我的作文的评论,说好说坏的都有,可有趣哪!第二个目的就是上网玩玩游戏。我玩游戏的时间不是很多,爸爸对我有严格的要求,一般只定在星期五晚上让我上网找人玩玩游戏。这个时候可以“玩”掉一个星期的疲劳,心情的畅快自不待言。特别是当在网上与熟人交流的时候,那种将空间突然缩短的感受真让我愉快极了。第三个目的是上网找学习资料和下载音乐。这时的我会充分利用电脑的搜索功能将所有我需要但手头却没有的东西都找到,那感觉才不一般!在我家里,个个都是电脑高手,我的技艺也很高超。为此,爸爸还经常表扬我呢!现在我已经下载有许许多多音乐,且大都是外国那名歌手的名音乐。每当我一听起这些音乐,我的心都快飞了,整个陶醉于痴狂状态。我陶醉于音乐,也陶醉于我的电脑!

这台笔记本电脑不仅我喜欢,我爸爸也很喜欢。因为它很小巧,它内部的结构和部件也都很精细,所以,爸爸非常爱惜它,也经常叮嘱我要好好保护它。在爸爸的特别“关照”下,我用好了电脑,也爱护好了这台电脑。

【第2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作者笛福在书中介绍了一位天生爱冒险、不满足于现状、不甘平庸,有着实干精神、性格坚强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对自己航海的爱好相当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忘记了父母的忠告,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去体验航海的生活。天有不测风云,老天让鲁滨逊为他做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代价。出海的那几天,船遇上了大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果然,不出我们的预料,在一次大风暴,船沉没了。船上的人都被这场大风浪吞没了,幸运之中,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成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在海上漂呀,漂呀,飘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听到这里,大家一定会想,这个小岛没人、没食物,还有野人出没,他必死无疑。但是,你们想错了,鲁滨逊没有放弃,用自己的双手,在这座孤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条生命之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

鲁滨逊先把沉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转移到孤岛上,又砍了一些木材,为自己建造了简易的房子、家具。还饲养了许多山羊,作为肉食、羊奶的来源。渐渐的,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后来,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部落的首领,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一切,创造了自己的“王国”。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说处处有美存在,关键是要我们去发现,去挖掘。可是,现在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不但不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着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

他们一味感叹自己的命运如何悲惨,却从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甚至不觉得靠乞讨生活是多么不光彩的事。在他们身上就大大缺乏鲁滨逊那样的拼劲和对美好生活执著追求的信念。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同样需要具备鲁滨逊的那种精神。“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

我现在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切!

【第3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当今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大多持有养子成龙,育女成凤的心态。我家也不例外。

记得从三岁起,母亲就送我去学跳舞、拉小提琴、画画等等。凡是能学的,都学了一转回来,结果一样也没学成。

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的同事来我家做客。闲聊中谈到了些毛笔字的话题,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写得一手好字,是人生中的挡门锤。”于是我又被送去学写大字。

毛笔字,俗称写大字。也许是一种缘分,当我走进学书法的课堂时,除了听到老师在给一个学生讲枕腕与悬腕的一些基本要领外。看到不少同龄孩子在提笔练字,其中有几个学生写得还真不错。的确,把字写好了,看上去觉得是一种享受,这话一点不假。就此刻,我心的喜欢一下子就萌生了。学写字的第一天,老师并没有教写字。除了讲些基本知识外,最让我至今都难以忘却的是下面这些话:“学书法不是单纯的为了写字而练字,关键是首先得学会做人。”“练字时要求心态保持平和,做到凝神静气。方能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中国书法博大精深,以生动的点线去书写汉字民族特有的方块字,是中国文化里的一朵奇葩”……尽管当时还不理解这些话,但还真的喜欢上了书法。

这一练就是四年过去了,回头总结一下,我认为不论做什么都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而坚持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最考验人的毅力。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的时候,就会到练字中去寻求解脱,一提起笔来,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难道这就是忘我?很遗憾,我没达到这么高的境界。

值得欣慰的是,我感悟出练书法可以益智治愚,能启迪人的灵性,使人处理问题就像驾驭笔画那样从容,那样大气。

我还是个六连级的小学生。今年春节,父母的亲朋好友喜欢我用隶书写成的对联。几天就送出四十多幅。我很乐意做这样的事,是想利用这样的机会送出一幅,同时也送去我的心中祝福。但作为小学生,我还停留在写字的层面,对于书法,我只知皮毛。因此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我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勤奋是成功的阶梯,练字要具有马拉松长跑的精神。记得宋代大书法家苏轼曾经说过这话:“作字要手熟,则神气完实而有余韵。”看来,想要做到手熟只有用心练而别无捷径可走。除此之外,还要追求字外功夫,多看书,吸收中国文化的精神养分,用以充实点线的表现能力,只有这样,写出的字才会生动,才会吸引人的眼球,才会打动人从而引起人的共鸣。

书法是中国文化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凭我的理解,计算机的敲打一是代替不了人手书写那种动感的效果;二是代替不了其所负载的艺术家的人文修养、艺术见识和独特个性。

据此,我将练习书法作为终生追求。

【第4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生死不离,你的梦落在哪里......”每当我听见这首《生死不离》,就会激动万分,这首成龙为抗震救灾而演唱的歌,总能让我掉下眼泪。

这首《生死不离》前半段比较沉重,而后半段则比较柔和。成龙在“5·12”后第三天用心灵之音唱出的这首歌让无数人动容,没有人不被这震撼人心的歌曲所感动。我也一样,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被深深震撼了。我不仅是被歌手的心灵之音所震撼,更是被歌中的字字句句所感动。

歌中出现最多的一句歌词是“血脉能创造奇迹”。在听歌时,我总琢磨着为什么总是要出现这句话。现在我想明白了,总唱出这句话,是要强调灾民们是与全国人民在一起的啊!我们的人民子弟兵为什么能不畏艰险,徒步赶往灾区展开救援?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共同的血脉创造的奇迹啊!而我们许多人却不能像他们一样赶赴灾区,但中国人的血脉让我们时刻牵挂着还没救出的灾民,每个人都捐钱、捐物。在捐款箱前,每个人都毫不犹豫的将50元、100元放进箱子里。这,不也是血脉造就的奇迹吗?

这首歌中的一句歌词令我感动:“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这句话,不仅表达了国家对援助灾区的决心,更包含了国家为救援所做的努力。无论你被困何处,你都能被救出来,受到帮助。这是对灾民多大的鼓励啊!

有一句歌词令我印象深刻:“彩虹在风雨后坚强升起。”这句话不正是对幸存者继续活下去的鼓励吗?是啊!彩虹就是在风雨后出现的。在灾后,这句歌词就是希望幸存者不丧失生活的勇气,继续奋斗,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这句歌词还让我想起了地震中的一件事:一个人被俄罗斯救援队救起,记者问他有何感想,他笑着说:“地震好凶哦!我刚才被救出来,看旁边都是外国人,还以为被震到了国外哩!”这个男人在灾难后还能笑答记者的话,说明他没有失去生的勇气。如果每个幸存者都能像他一样,那么他们脸上也能展开笑容。

这首《生死不离》不仅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更让我获得了人生启迪:灾难,困难过后,要重新鼓起勇气,为未来而奋斗。

【第5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大江东去,掀起的浪却淘不尽悲哀,眼泪随着沙石沉淀,纵有千年离骚,也抵不过伤感来袭。暮色正浓,江面愈发的清冷,汨罗江里传出流转千年的悲吟低叹,素衣独立,屈原的双眼满载悲伤,望向远山,此时夕阳正殆尽。

一身清廉,却遭小人陷害。一心为国,却终为怀王流放。

到处都是流言蜚语,他用一生所铸造的信任,终于在那些妒忌、不满的眼神里,瓦解的一干二净。他极力抗秦,企图用他的满腔热血,使楚怀王回心转意,没想到,这一切张仪早就做好了铺垫,故事只是无法更改的按照计划好的情节发展。贪婪的怀王看着即将划入名下的土地,满脸怒色的斥回屈原的提议。历史清清白白的流淌着,他站在汨罗江畔听风的悲歌。在时间那头的从前,他为怀王出谋划策,为国家之大业而操劳,如今,怎被成了这副模样。

细雨打湿了流光。他仰头问天,天静穆不语。挥笔立就,满心的悲愤,源源不断的从笔下淌出《离骚》一首。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黑色的瞳仁透过黑夜,望着江岸,他看到了那个,昏暗的未来。

无知愚昧的楚怀王,在虚幻的花言巧语里做一个预谋好的梦。终于在一次次的挫败后醒来,才发现时间偷笑着不给他后悔的余地。客死异乡,成了每个楚国人的耻辱。

楚国覆灭了,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丝牵挂,如同风中一根脆弱的蛛丝,被扯得生疼,终于是断了。在河畔驻足回望,终究是留恋还是放不下,哀莫大于心死。被楚国抛弃,无法回来,心却依旧在国都里流浪。

天空有雁阵飞过,盘旋着嘶鸣,空气仿佛凝固,乍起的秋风,将他的素衣拂起。他生是楚国人,死也是楚国的魂,他与楚国已成了互不可分的一种存在,楚国没有了他这位忠臣,走向了无可奈何的灭亡,他失去了他所依赖的地方,不肯四处流浪,选择以另一种方式来祭奠这种失败。

或许,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吧,汨罗江收留了他这颗满怀泪水的心,他的泪血,流淌不息,成了人们每个端午的缅怀。

喜欢他,就因为,这种誓死也要与国家共存亡的精神。他是古人,却又似离我们很近,青青的艾叶,裹着的是一份忠贞不渝。

【第6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灿烂星空,谁是真心英雄,平凡的人……”这首《真心英雄》是我的偶像——成龙大哥唱的。他唱的这首《真心英雄》也是我最喜欢的歌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跟着节奏跳起“盗版”街舞,现在正处夏天,每次在激荡而豪迈的乐曲中,我忘情地随着音乐的节拍一直跳到满身都能闻到一股真正的男子汉(汗)味儿!“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这句歌词,让我受益菲浅,也具有深刻的意义。

每当唱到这一句时,我都会提醒自己,要珍惜时间,合理的运用人生中的每一分钟,不要浪费一分一秒,这句歌词还让我想起了拜伦的一句名言“没有方法能使时钟为我敲已过去了的钟点”。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是呀,如果没有努力,怎么可能成功呢!就像我们,如果平时不用功、不努力,怎么能取得好的成绩呢?“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 但愿人间处处都有爱的影踪,用我们的歌换你真心的笑容,祝福你的人身与众不同!”如果人间处处有爱,那么我们还怕什么汶川大地震、“莫拉克”台风呢?爱能战胜一切!在灾难和困难面前,只要伸出爱的援手,一切都会变得美好!用我们“真心英雄”这首歌替代你真心的笑容,祝愿你的人生与别人不同!听着、唱着这首歌 它让我感到轻松、愉快,它给予了我无穷的力量,我爱这首歌!

【第7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人物一杆银枪指向天边,使起来出神入化,变幻莫测。利时,尸横遍野。一把宝剑佩在腰间,舞起来,飞剑如雨,刹时人头落地。

一匹好马胯下骑,一日能行万里路。不用猜,他就是我最喜欢的赵云啊!第一次认识赵云十在看《三国演义》时,只见一个身披战袍,头戴钢盔的将士将胯下马一踢,单枪匹马冲入敌群,长枪一挑,一颗人头一下挂在了枪尖,他挑着人头大喝一声,将枪来回旋转。刹时十几位敌军倒下,他骑着马来回冲杀,神勇无比,敌军吓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可他却没有班师回朝,而是又大喝一声,挺枪拍马由杀向敌军,此时,敌军的援军到了。其中一名将领拍马上前向赵云挑战,只见赵云面不改色,两腿一夹飞奔过去,左刺右挑,打得那位将领力不从心,败下阵来,正准备逃生时,被赵云一枪挑于马下。那次,赵云歼灭了300多人。

从此,赵云飒爽英姿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我不但喜欢赵云的神勇的作战能力而且喜欢他的赤胆忠心。从投奔刘备开始,他不在乎刘备势力单薄,忠心耿耿敌为刘备效力,帮助刘备歼灭了袁绍。虽只得了个小小的将军的称号,但他对这些毫不计较。到刘禅继位时,国家日渐衰败,本该卸甲归田的他,还是一心在为蜀国效力,直到他临死前,还想着国家,想着朝政,想看全天下的百姓……。赵云在我心中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对于赵云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汗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留百世芳。”

虽然现在和平年代不需要上战场挥舞兵器,英勇杀敌,但和平年代需要向赵云一样赤胆忠心的英雄,用一身英勇的体魄与赤诚的肝胆同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作斗争,煞住各种歪风习气,永保国泰民安,值得庆幸的是社会也有许多像云一样爱国的义士,用他们的一颗赤胆忠心保卫我们的国土,有了爱国的炎黄子孙,何愁中华不强?民族不盛?赵云虽离开我们很久,但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赵云!

【第8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说到中国名著,很多人会自然想起《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在这些名著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因为在三国演义中,有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同时更有很多著名的战役,让我百读不厌。在三国演义当中,我首先特别喜欢武将,他们的武功足以让我羡慕不已。在他们当中,我首先要说的是张辽。他乃魏国“五子良将”之首。有“魏军中的关云长”的美称。合肥之战,他带领八百将士,杀退70万敌兵,同时在敌人溃败之时,乘胜追击,差点就可以将敌兵头领-孙权杀掉。在他晚年病重期间,孙权还对与其作战的将士说:“张辽虽病,不可档也,慎之!”这难道不足以说明,他给孙权在心里留下了多大的阴影了吗?其次,在文将当中,我最喜欢的时诸葛亮。他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学家,地理学家和政治家。

北伐魏国时,由于重用马谡,失了街亭,最终导致了蜀国在战争后期处于被动地地步。同时由于司马懿的固守,公元234年,在鞠躬尽瘁辅佐是蜀国多年后,带着没有完成的梦,离开了人世。虽然最终诸葛亮辅佐地蜀国被灭亡,但是我认为诸葛亮真是一神人也。他拥有丰富地知识,有着过人地胆识,同时其对自己君主的赤胆真诚,也值得我好好地学习。在三国演义当中,我最喜欢的战役是赤壁之战。在这个战役当中,最著名的典故就时草船借箭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利用了曹操的多疑和自己的天文知识,在一个大雾弥漫地凌晨,带领着事先每只船都绑着很多草人地船只,摇着他的羽毛扇,向曹军所在的方向出发了。

在离敌人1里的地方,他命令将士们,用劲擂鼓,放声呐喊。曹军以为真是敌人趁着大雾前来偷袭,于是拼命开弓放箭。这边,诸葛亮的船上的草人就将这些箭照单全收,不一会,草人身上被箭射得就像刺猬一样,密密麻麻全是曹军的箭了。在别人认为几乎不可能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诸葛亮信心十足,轻松地用草船“借”来十万支箭,既解决了战争中自己缺少弹药得困境,同时又重创了敌军的信心。从而使得胜利的砝码偏向了自己一方。

这个典故使我明白了,成功的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如果诸葛亮没有自己各种丰富知识的积累,也不可能又这样的神机妙算和痛快淋漓的胜利。从三国演义地众多人物和战役当中,我还有很多喜欢的人物和典故。从不同的人物身上,我看到了他们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从不同的典故中,我学到了每个典故的深刻寓意。虽然其中有些是文学家的演义,但是其教育意义是深刻的。我想不同的人都可以从这个历史名著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第9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想必大家一定读过四大名著吧。《三国演义》应该是人人都读过吧,不知道大家对里面的人物还记得几个呢?不过大家可能知道争天下的三个人吧:刘备,孙权,曹操。但是我要讲的并不是这三个人,而是辅佐他们的人,我认为辅佐他们的人更加比较的厉害吧。我今天要说的是我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诸葛孔明。想必他的聪明才智是大家都公认的吧。诸葛亮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发明家、军事家。三国时期任蜀汉丞相,辅佐刘备打天下。

他打仗的事迹大家都应该顺口说出那么好几个,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空城计,白帝城托孤火烧新野,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六纵孟获。。。。。。。诸葛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他知识渊博,多才多艺,处事注重调查研究,瞻前顾后,深思熟虑,具有一个伟大政治家非凡的品格。所谓品格,顾名思义,即入的品质通俗地说,就是指人的“德行”。我国古代历来都十分重视人的德行,讲究人的品行修养的重要作用。在我的脑子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应该是草船借箭了,这个故事为后面的赤壁之战奠定了基础。因水中交战需要箭,周瑜要诸葛亮在十天内负责赶造十万支箭,哪知诸葛亮只要三天,还愿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甘受处罚。周瑜想,三天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来除掉诸葛亮。于是他一面叫军匠们不要把造箭的材料准备齐全,另一方面叫大臣l鲁肃去探听诸葛亮的虚实。

鲁肃见了诸葛亮。诸葛亮说:“这件事要请你帮我的忙。希望你能借给我20只船,每只船上30个军士,船要用青布幔子遮起来,还要一千多个草把子,排在船两边。不过,这事千万不能让你家都督知道,否则就不灵了。”鲁肃信以为真,并按诸葛亮的要求把东西准备齐全。两天过去了,不见一点动静,到第三天四更时候,诸葛亮秘密地请鲁肃一起到船上去,说是一起去取箭。诸葛亮吩咐把船用绳索连起来向对岸开去。那天江上大雾迷漫,对面都看不见人。

当船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命船一字摆开,叫士兵擂鼓呐喊。当时正在训练水军的是蔡瑁和朱允,他们擅自指挥射箭,当然这已经中了诸葛亮的计策了,开始射箭,诸葛亮这个计谋真是一石二鸟之计啊,既借到了箭,又除掉了曹操的两名训练水军的大将,当然了这中间也少不了周瑜的帮助了。如果让我评价诸葛亮我可以用淡定来评价他,于是不慌不忙,这也表现出了他的自信吧。

【第10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唐朝在世界上的影响很大,这是因为唐朝社会经济高度繁荣,政局稳定,而使唐朝步入鼎盛的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及唐玄宗。武则天原本只是唐高宗千万妃子中的一位,但她兼通文史,多谋善断,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受到唐高宗的宠爱和倚重,最后成为了皇帝。武则天统治期间,注重减轻农民负担。当时,人口明显增长,边疆得到巩固和开拓,为唐朝全盛时期的到来奠定了基础。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成就呢?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武则天为什么能统治中国长达半个世纪之久?我认为与她自身的性格和抱负是分不开的。

当她还是妃子时,她生下了她的第一个女儿。王皇后很嫉妒她,后宫里的明争暗斗使她的女儿成了她的牺牲品。她不得不亲手掐死自己的女儿。她何尝不心痛,她也经常在噩梦中醒后独自哭泣,但是为了自己的自尊,为了不让其他的人看扁,为了让自己的抱负能够实现——当历史上的第一位女皇帝,只好忍痛割爱。她的做法在常人看来是不能够理解的,甚至觉得残忍。我认为正是因为她的这种性格和手段才让她一步一步登上了帝位。唐高宗去世后,武则天相继废掉她的两个儿子,自己做了皇帝,改国号为“周”。她开始专心治政,在统治前期,她重用酷吏,严厉打击反对她的元老重臣,勋贵旧族,借此打破大族控制政局,垄断高官的局面。武则天看人很准。她创立了殿试制度,亲自面试考生。她所提拔的姚崇、宗璟、狄仁杰不仅在她当政时起了很大作用。唐玄宗即位后仍然受到重用,成为开年间的名相。武则天的胸怀也很宽广。著名文学家骆宾王曾参加反对武则天的叛乱,撰写了讨伐武则天的檄文,武则天特地叫人把这篇檄文找来念给她听。

文中骂武则天“豺狼成性”残害忠良,她只是笑笑,并不生气,当听到“一抔之土未干,卞尺之孤安在”两句,反而连声称赞,后又听到“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两句,更是赞叹不已,十分惋惜地说:“这么好的人才,没有得到重用是宰相的过错!”她这般宽广、豁达的胸襟并非常人能及,若是让其他的皇帝听到这样的话,一定会下旨捕杀,而武则天却有这样的反应,实在不得不叫人佩服啊!人都会有缺点,武则天虽然是一代女皇,但她也多多少少会有些不足,正是这些优点和不足构成了一个更加鲜明、真实的武则天。我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的抱负,更喜欢她的才华。

【第11篇】:我喜欢800字作文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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