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作文400字
朋友400字作文(1):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书包,是我读二年级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它包含着妈妈对我的爱。
书包是粉红色的,上面有一只可爱美丽的米老鼠,它叫米妮。米妮戴着一只粉红色的蝴蝶结,一双大眼睛清澈而明亮,还长着长长的眼睫毛。它双手放在胸前,仿佛在祈祷。书包带粉黑相间,还可以调节宽度,这一切都显得恰到好处。
书包不仅外表美观,而且内涵丰富,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书包中有四大格。最大的一格中我放上了各种课本与作业本,按照大小排好网 ,排得整整齐齐的,仿佛在等候检阅。第二格中,我放上了英语磁带与音乐磁带。没事的时候,我就拿出音乐磁带享受音乐的熏陶。第四格里我放了最珍贵的东西——U盘。每当我要上语文课时,语文书弟弟就会连蹦带跳地窜出来;每当我要预习英语时,英语磁带大叔就会帮助我;每当我要做作业时,文具盒小哥就会从书包中走出来;每当我要存作文时,U盘姐姐就会帮我好好保存……
总之,我的书包不仅是书包,而且更是我的好伙伴。在学习知识的道路上,书包陪我克服许多困难。书包,ILOVYOU。
朋友400字作文(2):
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了一个益友。”而我在三岁的时候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我在三岁就已经上了幼儿园,在老师的呵护下我学会了许多汉字,爸爸妈妈也常常买些识字书给我看。到了六岁,我开始看漫画书和故事书,我不但看书,还大胆的把书中的内容一字一句的读给爸爸妈妈听。如果在书中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会把记在一个小本子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我就把它递给爸爸妈妈,让他们教我怎么读。
就这样,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了。
现在,我的书柜里不仅有童话故事、漫画书、科技书、还有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水浒转》、《三国演义》、《史记》、《西游记》等。
我看得如醉如痴,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房里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妈妈却来叫我吃饭,可是我早已沉浸在那“五彩缤纷”的书海之中了。哪还听得见妈妈的声音,于是妈妈便提高了声音,一连喊了几声,可是我还没听见。妈妈生气了,她怒气冲冲的地推开房门对我厉声骂道:“吃饭了!”我这才从书海之中醒了过来。这时妈妈便会对我说一大堆的话:“看书别看得那么着迷,下次再这样,就得小心你的屁股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五年级了。在这几年里,书陪我走过了无数的岁月;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就是我最好的老师,也是我最好朋友!
朋友400字作文(3):
“快看书”,“不看,看书那么无聊。”又一场我为了书我与妈妈的争吵。
妈妈常常对我说:“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友。你呀可要多看书扩大知识面。”其实我也想啊,可是每当我看到密密麻麻的字时,我就看不下去。我知道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的价值。当我强迫自己看书时,我十分难受,就像强制戒毒般痛苦。
为了写好作文,我费尽心思,我决定一定要多看书。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帮我买了两本漫画书,说“要我一星期内看完。”对于我还没坚持看过一本完整的书的人,难度十分大,我想:漫画书也行,先从这里“下手”,要想能看别的书,我必须能看完两本漫画书,看完了就是我的收获了。一周过去了,两本漫画书我看两遍了。第一遍我囫囵吞找的看了,为的是能有多一点儿玩的时间。第二遍我边仔仔细细的看,为的是多明白其中的道理。
为了更早能博览群书,我不仅只看漫画书了,故事书、作文书我都看。星期六我到书店里看,从书中的内容模模糊糊的知道了一些道理。最终我爱上了书,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一见到密密麻麻的字就烦了。
听了许多大作家、大学者的话后,感到了数的重要性。开卷有益为生命加锌补钙。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多看书,可以从书中收获得很多乐趣。
书是我的朋友!
朋友400字作文(4):
书,是我最的伙伴;书,是我的"营养品"书,使我开阔视野;书使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暑假到了,但很快就升5年级了。就是因为这样,爸爸经常给我买来了许多课外书。每当晚上,我便会和我的朋友打招呼---书。
每次我看的时候至少会看3个小时以上,而有时还会看通宵呢!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拿起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我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当时我好像进入了角色,而妈妈却在书店门口里等了整个下午……回到了家,我便从多重的书柜里抽出一本厚厚的书,躺在床上,再次看上瘾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啊!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我急忙下来吃饭,洗澡。
爸爸看见了说:"我们这孩子,看书看到废寝忘食了!"我听见了,顿时脸好像爸爸那样喝醉了酒似的,全都红了!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伙伴!
朋友400字作文(5):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在我看来,书不仅仅是一层阶梯,一件工具,它还是一位朋友,一位终生的伴侣。
书是忠诚的。和那些利字当头,见利忘义的酒肉朋友、政治朋友相比,书是多么忠实可靠哇。即使倍你走遍天下,磨得角析纸卷,或是在一番囫囵吞枣后,被随手置弃,它也无怨无悔。一位成功的人士,不分男女,背后总会有一本乃至成百上千本书籍,它们是感情最好的依托。在你失败苦闷时,一本漫画能让你开怀大笑;在你迷茫不前时,一本史书能为你指点迷津;在你闲来无事时,一本杂志能替你消谴时间。无论你是一介贫夫还是百万富翁,书籍永远是你的朋友。
从小时候起,书籍便陪我走过了一个个春秋,从启蒙读物、古典名著到文学佳作,都是我的宝贝、我的挚友,它们支持着我,而我也从不辜负它们。我们是朋友,以前是,现在是,奖来也是。
如果有人问我:你即将去环球旅行,由于空间问题,只能带上一件娱乐物品,你会如何选择?那我的回答是:书!一本书,就是一位知心朋友,带上它,你就永远感觉不到孤独。在反复阅读之后,我还可以摘录书中精彩的部分,把它背下来,再把从书中学到的列个清单……百见不厌,又有哪一个朋友,能做到如此呢!
朋友是失败苦闷中的一盏明灯,为你驱赶心中的阴霆,朋友是成功路上的一位良师,热情地将你引向阳光地带……宝马难觅,知音难录,而书籍,却是你永远的伯乐。
以书为友,一生欢愉。
朋友400字作文(6):
廖威曾经是我的同班同学。他,才八岁,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身子瘦瘦的,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沉浸在属于他自己的思索领域里。他因天天写棋书而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天,我去廖威家玩。我按了一下门铃,过了几分钟后,廖奶奶开了门,说:“哎哟,廖威,你看谁来了?”“哦,张家源,你好!”廖威和我打了招呼后,又马上一头扎进他的自己的象棋书去了。他趴在地上,一手拿笔,一手边扶书边撑着脑袋,眼睛一眨都不眨,望着象棋盘。看!他把象棋子打得“啪啪”直响,眉头紧皱,手抓着头。突然,他紧皱的眉头松开了,用笔在纸上“沙沙沙沙”地记录。有时,他的眼睛突然闪起了异样的光芒,似乎在和象棋盘上的子儿激烈的争吵,有时,嘴里又叽里咕噜的,好像在和谁说悄悄话。几分钟过去了,一刻钟过去了,廖威越下越有劲了,一会儿抓起笔沙沙写着,一会儿捏着棋子摆来弄去,一直忙了半个小时,他才停下来。听廖奶奶讲,廖威已经写了两本棋书了。
我的心怦然一震:多么爱钻研的廖威!多么有思想的廖威!好样的!了不起的廖威!
朋友400字作文(7):
我有一个喜欢看书的朋友,她有很多很多的书,家里就像一个小图书馆,你们应该特别想知道她是谁吧?
她长碰上短短的头发,眼睛小小的,戴着一副眼镜,喜欢穿红白相间的上衣,黑色的裤子。她就是我的同学——周馨。
星期三这天,我和她一起值日,然后,我对她说:“你看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吗?她立刻大声地说:“我不仅看过,而且还看了好几遍了。”然后不停地说起里面有哪些人物 如: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一直在我耳旁啰嗦个不停,把我的头都烦大了。我心想:她真不愧是个大名鼎鼎的书呆子。
还有一次,我刚买了一本《封神演义》,第二天中午,我刚把书拿出来,就被一个人给抢走了。我抬头一看,哦,原来是周馨。我大喊一声:“不是吧!你刚买 的书都看完了?”她毫不犹豫地说:“嗯,当然看完了。”听了这番话后,我立刻惊惶失措,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心想:这人不会疯了吧,才一天就把有600多页的书看完了,那我以后买的书会不会都被她抢着去看啊!
果然不出所料,只要我有书,她就跟我抢着看,真是个书呆子。
朋友400字作文(8):
我喜欢读书。我看过《绿野仙踪》。故事中,龙卷风把多萝西吹到遥远的地方,为了回到家乡,她必须找到奥芝,奥芝住在翡翠城,他的魔法最大。一路上,多萝西碰到了许多同伴:没脑子的稻草人、没心的铁皮人、胆小的狮子,他们也希望奥芝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在路上,稻草人很聪明,想了许多好办法。铁皮人有颗善良的心,他砍死野猫救了可怜的田鼠皇后。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了翡翠城。之所以叫翡翠城是因为这里的东西都是绿色的,连太阳的光线都被染绿了。他们终于见到了奥芝,奥芝一会儿是大头人,一会儿是妇人,一会儿是怪兽,一会儿是大大的火球。奇怪的奥芝提出的提出的条件是杀死西方恶女巫,最后当他们杀死西方恶女巫时,竟然发现奥芝是个骗子,没有魔法。但他让铁皮人、稻草人、狮子都找到了自信。多萝西靠银鞋子回到了家乡。
一本好书包含许多秘密,需要你去细心阅读,你就会发现其中的秘密。书是我的营养品,也是我的“朋友”。
朋友400字作文(9):
你会在电脑里画画吗?前几天,数学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回家画一个钟面。我回到家打开电脑专心致致的画了起来,不到5分钟面就画好了。
你看,那只像米老鼠一样的耳朵多可爱,我本来想把安涂成黑色的,可把填色桶一倒,整幅画面都变成了黑色的,我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是如此,怎么办呢? 星期五,我在学校上的是图书班,那天在选书时,无意间我发现了电脑神通系列,我便拿了一本写与画,拿到书后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当翻到“应样画图”时我马上被吸引住了,书里面一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在使用画图涂色时,应看好每条线是否完全封闭,如果有缝隙应把它填好后再涂色。”
我终于解决了前天在家涂色时遇到的问题,回家我又画了一幅“海市蜃楼”。果真象书中写的那样,我再也不会为涂色而烦恼了。 通过这次实践,我终于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书中藏着许多你未知的知识,多读书,同时也要爱护书,把书中的知识变为你自己的,让书籍成为我们生活中缺一不可的朋友吧!
朋友400字作文(10):
我有一个跟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它,是平安夜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它跟我在一起有两年多了。
它刚刚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满脸欣喜,哇好漂亮的粉红哦!上面还有一只戴着粉红色蝴蝶结的米妮呢!我最喜欢米妮了。它就像一套宽敞的两房一厅,书包的两旁各有一个网袋,我一边装雨伞,一边装水杯。它的里面有三层,第一层是一个自带笔盒,第二层是一个秘密夹层,第三层很宽敞是装书本的位置,那里可以装6本书8本作业。每天我都蹦蹦跳跳的背着它去学校,晃得笔盒叮叮当当响。
有一天,突然发现书包的侧兜有墨水渗出来,这才想起还有一支水性笔被遗忘在里面,赶紧把它拿出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对不起,把你弄脏了,我中午回去一定把你洗干净。”中午放学回到家我马上央求妈妈帮助我,想办法清洗干净墨迹。结果废了好大的劲,花了一个中午的时间才洗干净,妈妈帮我把它晾在阳台上。阳光中,仿佛它在对我笑呢!
朋友400字作文(11):
莎士比亚把书比作了“全世界的营养品”,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我的确被书给迷住了。至今我还记得那件事: 那是我刚上小学的时候。炎炎夏日,我随着妈妈来到柯桥,我俩都热得受不了。妈妈对我说:“孩子,我们去买雪糕。”我一边说:“不用了”,一边向路边的新华书店跑去。妈妈正纳闷,见我跑了,赶快追上来,气呼呼地说:“你着孩子,东跑西蹿,万一有个闪失,你叫我怎么办啊?”“妈,你看!这么多书!”“快走,别忘了我们是来看你弟弟的”。
妈妈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手。 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趁他们不注意时,偷偷地溜出来,再次来到充满文学的书店,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至今我还记得那几本书。那一次,我初识了爱因斯坦,初见了蒙娜丽莎的微笑。 过了好久,一个书店职员发现了我,冲门口大喊:“这有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我还没反应呢,只见妈妈飞奔过来,抱住我说:“孩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可让妈担心死了……” 从那以后,妈妈不再反对我看书了。在我眼里,看书是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