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读书作文【第1篇】
少年爱因斯坦这个故事是王斌泽写的。
少年爱因斯坦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小阿尔伯特”。
少年爱因斯坦是一个非常沉静的孩子,还是一个非常孤避的孩子。他一出生后后脑勺就大大的,而且长得十分不均称,母亲常常觉的自己生了一个丑八怪小孩,祖母也认为自己的孙子长的太胖了。
不过,爱因斯坦还有一种令父母非常担心的坏毛病,就是学说话时特别晚,到四五岁时还不会和别人说话。
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怪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知道了,爱因斯坦的表达能力虽然十分的差,但是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思考,我觉的这个习惯很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故事使我懂的得了;只要遇到自己不会的难题,就一定要自己去认真思考,不要重是动不动就问被人、依靠被人或者顺口就说;这题我不会做。
我喜欢这个故事的第三十段,三十段的内容是;这一年,阿尔伯特(就是爱因斯坦)看到一本欧几里得品面几何学。他捧着人这本“圣神”的小书,读的如痴如醉。那一个个严密的几何定理,竟使人不能产生半点怀疑。他对其中所包含的许多严整规律和宽广的世界肃然起敬。
我喜欢这段落是因为我喜欢爱因斯坦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因为,一想起如初如醉这个词语,我就会想起我小的时候那让人忍不住想大笑的样子。
读书作文【第2篇】
阅读给我带来了无尽快乐。
记得小时候我看见我们班一个女同学她有一本书书的名叫《叮当猫》,我一看见这本书就眼红了,后来我壮起了胆去向她借,她借了给我,过了几天书就看完了。
又过了几天,我发现老师有几本作文书,就跑去向老师借,老师也借给了我呢,我一拿到书就读了起来,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把书放在桌子下看了起来,由于看的太认真,所以把老师的问题忘的一干二净,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对我说:“看课外书是好事,可不能在课堂上看呀”。说室外我就出去了,打那以后我再也没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过了几天,老师就换了解张新的课程表,同学一看都一拥而上,围了一大圈,我在那课程表里看见了一节阅读课,一瞬间我的心像吃了蜜一样甜。
今天,是星期三,我期盼已久的阅读课终于来临了,虽然只过了两面天而已,可对我而言过了上百上千年了,阅读开始了,我开开心心的排好队,朝图书馆走去,一进图书馆,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排花花绿绿的书,我急跑过去找书看,我找了一本作文书,就坐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看了起来,不知看了多久,一声下课铃伟入了我的耳中,我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我咽了一口唾味,好像把所有知识都吞进肚一样,我的脚步沉重,可我动全身轻松,我的眼睛酸痛,可我的头脑却清醒,书它帮我清醒头,它帮我舒松全身,它像我的智慧女神永远陪伴着我,永远鼓励着我!
读书作文【第3篇】
读书如品茗,优劣都明澈于心。但若要细细道来,恐怕仍要费些工夫。
一开始接触书,似有一种附庸风雅的意味在里面,见到不爱看的作品,非要挑出些刺不可。那时的读书,带有一些自负。
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多了一份平和。但凡上了书架入得了眼的,总会顺手翻上一翻,能入心坎的便买回家细细品味。
书中的世界是无边的,我可以欣赏书里的各种景致。我看到恋人之间要么为爱痴狂,要么生离死别;看到战乱给老百姓带来的悲恸;看到泰坦尼克号的最后一颗铁钉沉入大海。
人的思想在变,书却稳如泰山。于是,我又看到了另一种风貌——书改变了一代又一代人,它本身却始终保持着出版之初的稳重,没有多出一丝的张扬。
也许书的魅力就在于此,它可以怡然自得地沉潜在世间某一角,却不至于被人遗忘。当高科技产物步步逼入生活,民俗等渐渐隐匿时,读书却仍在人们心底丝毫不褪色。说它是人的精神食粮,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般来说,世人总喜欢把读书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显得一般人难以企及,却容易忽略书贴近生活的一面。事实上只有人贴近生活了,书才会贴近人。
钱钟书先生有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但我却例外,一旦入了书城,便不再有出城的心了。
读书作文【第4篇】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在我的房间有一个大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这些书伴着我一天天快乐地长大。
每天,一放学回家,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格林童话》、《嘉莉妹妹》、《西游记》、《蓝猫淘气三千问》、《雷峰的故事》、《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书里讲述了许多平时少见、难见的知识,让我大开眼界。我看书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吃饭看,上厕所也看。有时,看得太入迷了,在马桶上一坐就半天,根本忘了自己在干嘛,还以为坐在椅子上呢。因为这,妈妈不知说了我多少次,但我依然如故,气得妈妈要把我的书撕掉。没办法,谁让书的世界那么精彩呢。我看书时还有一个特点,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的情绪不断地变化,一会紧张,一会激动,一会悲伤,一会高兴。有时为美人鱼的死而傻哭,有时会被傻傻的蓝猫逗得捧腹大笑。爸爸、妈妈在一旁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摇头叹气。
以前,我从不喜欢看书,总把读书当成是负担。可是当老师布置写作文时,我就头痛,托着下巴,皱着眉头,思来想去,还是无从下笔。唉!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自从我迷上读书,我被书上丰富多彩的知识深深吸引了,让我大开眼界,才知道原来读书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我从书中不但学到了生活中常识,还提高了写作水平。再也不用为作文而愁眉苦脸了。现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要读几篇文章或者看几个故事才能甜甜的进入我的梦乡,做着属于我的彩色的梦。
自从学校开展了读书节,我更加开心,因为它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我希望学校的读书节不要成为一个“节日”,而应该是365天中每天的必修课。让读书伴随着我快乐地成长,给我的童年带来五彩缤纷的幻想!
读书作文【第5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捷径。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没有书的帮助。所以,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可能是受爸爸妈妈的熏陶吧,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从报纸到杂志,书刊甚至到字典,只要带字的我就喜欢看。因此,在我家的每一个角落,你都能找到书的踪影,可是对此我并不满足,所以我经常到书城去看书,让自己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畅饮着智慧的泉水。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城买作文书,和爸爸妈妈约好十分钟之后就下去。我飞快地跑到三楼买了作文书准备下去,可是形形色色的书却使我挪不动脚步。最终,我还是管不住自己,找了一个角落蹲下来啃书。顿时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随着主人公的喜悦、忧伤、愤怒、悲痛、快乐······而变得喜、怒、哀、乐,看完这一本,又看了那一本,根本觉不出时间的推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把课本、作文书、故事书、人物传记、通通读了一遍。直到我发觉我的腿已经蹲麻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回到车前一看,爸爸妈妈都已经睡着了,再看看时间,天哪!我竟然在里面蹲了四个小时!
在读书中,无数斑斓的日子悄悄从指间滑过,我也在不知不觉地长大,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也使我从中得到很多经验。
因此,我感谢书,是它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读书作文【第6篇】
朋友,你喜欢读书吗?书拉近了时间的距离,缩短了时空的间隔;书,使你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你走向了理想的征途,引领我们成长,人生从此充满希望,充满幸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总不想读书,认为读书比吃药还苦。冬天起不了床,夏天又怕热,春天又打瞌睡,秋天正好出门玩。正所谓: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于是,一生荒废,一事无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让我们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书籍唤醒了我们沉睡的大脑,复苏了干涸的心灵。“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约翰逊更直言不讳地宣告:“在读书与没有读过书的人之间,同死人与活人之间,有同样大的差别。“
在茫茫的书海之中,我们读过的书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我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结识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他的英勇行为让我感动,让我震惊。我在这本书上,知道了什么叫勇敢,什么叫坚强,什么叫奋斗。是这书教会了我这一切。
面对书海,我有一句名言需要告诉大家: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另外还有一句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这说明,只要我们多读,就会有收获。这叫“开卷有益“。
举世闻名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过这样一句令人震惊的名言:“给我一根杠杆,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把地球托起来。”那么,朋友,请把人生的杠杆,放在书的支点上,让它托起你远大的理想吧!
读书作文【第7篇】
我喜欢的书一大部分是十大名著,也都是历史人文。我看的历史书特别多,如:《杨家将》、《岳飞传》、《水浒传》、《呼家将》、《薛仁贵传奇》、《三国演义》。看!我看的书还挺多吧?现在我最喜欢的书都是历史书。
《杨家将》的人物我在电视上见过,看见他(她)们勇猛杀敌,心里有一种佩服的感觉,受到我的喜爱。
《岳飞传》的人物也很了不起。岳飞表现出元帅的威风,马前张保,马后王横,左右副将。后面跟着王贵、汤怀、张显、牛皋、施全、赵云、梁兴……带领六十多万大军向前线赶来。还有岳飞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诗中名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水浒传》里的人物我最喜欢花荣,射箭如神,《水浒传》也受到了我的喜爱。
呼家将很勇敢,计谋多端。呼家将的后代很多,个个功夫高强,如:呼延赞、呼延必显、呼延守勇、呼延庆、呼延豹、呼延龙、呼延守信……
《薛仁贵传奇》里的薛仁贵敢作敢当,救李世民皇帝。最让我恨的就是何宗宪冒领薛仁贵功劳。
一本书自己看完就没有用了,但对于别人来说,是很有用的,我把自己看完的书又借给表哥表姐看。现在我读历史书上了瘾,这也是一个好习惯。我要给自己一个要求:把十大名著个个不漏地看完。
读书作文【第8篇】
我最喜欢在那美妙的书的海洋里寻找快乐,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没有理由不迷上它。
阅读对我来讲,就是一顿可口的美餐。这不?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不妨来看看我的菜单吧。
首先,肯定是开胃菜吧。哇!好香!好开胃呀!开胃菜是什么?哦,是那绕人脑筋的脑筋急转弯呀!呵呵,酸酸甜甜好味道。吃完了开胃菜,接下来吃什么?你一定猜得到,是那厚厚实实的作文选。它可好吃了,粘粘的,软软的。上了主食,当然少不了好吃的菜啦,先上到辣的,悬疑重重,步步紧逼,真是辣爽了!那一个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不用说,这道菜当然是侦探书。上完辣的就来个清淡的。一个个家庭琐事,一点点小道理,疏通肠胃好舒服,它就是故事会。
吃了这么多,开始饱了。摸摸肚子,直打嗝。可看看菜单,啊?还有?
幸好,剩下的只是甜品了。哦?什么味道?好像是?不错,正是我最爱吃的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入口即化。吃得我全身都甜滋滋的,哦,原来是校园小说。“吃完这个应该没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没想到,还有。这一次,是冰凉诱人的哈根达斯。哇!冰冰的,那种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了我的身体里,配上甜甜的果香,真是美味透顶!这,当然是惊魂小说。
看完我的菜单,你的口水肯定会不住的往下流,那我怎么会不迷上它呢?
吃完哈根达斯,总算不再上菜了,不然,我的肚子可就要撑破了!
我喜欢每天的那一顿美餐它不仅有粘粘的白米饭,爽爽的超辣菜,清淡的炒青菜…更重要的是,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我喜欢读书,因为那是一种乐趣,我迷上了读书,是因为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