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例文1: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
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
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
考我他的新得――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
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
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例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鱼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分。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题记
纵观东汉末年,天下三分,曾今多少风流人物叱咤当中,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昔有秦皇汉武雄霸天下,现有魏王孟德驰骋华夏,就是这个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曹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伐董卓,破吕布,败袁术,灭袁绍,平乌恒,征伐疆场多年,一股帝王霸气,铮铮铁骨,孕育在其身。
我敬佩曹操,敬他是有勇有谋,智多机变的帅才。佩他是横槊赋诗,对酒当歌的诗人。在我看过《三国演义》青梅煮酒论英雄一节里,曹操放眼天下,傲视群雄,分析各路势力,对寄于他篱下的刘备说出了天下英雄,唯吾君与操耳!还有他刺董卓,灭吕布,胜官渡,也都说明曹操是一个富有军事指挥才能,眼光独特的政治家。
此外,曹操的文学修养极高,写有《蒿里行》,《观沧海》,《龟虽寿》,等诗篇,我还依稀记得他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豪迈语言,抒发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和大志雄心。我不禁为他再增添几分敬佩之意。我喜欢曹操,是因为他求贤若渴,不问门第,不计前嫌,知人善任。这一点从曹操对关羽的爱慕招纳中可见一般:不仅对关羽所提出的苛刻条件全部接受,在关羽坚持投奔刘备的时候,仍赠金送袍,亲自相送。在听说谋士许攸来降时,竟高兴的来不及穿鞋子,光着脚跑出来迎接许攸,这之间似乎还透出几分礼贤下士的品质。曹操虽说是奸臣,但这却丝毫不减英雄风范。记得曹操首次出场是在何进召诸大臣商议国事的时候。
当时他只是典军校卫,因而被斥为小辈。正式表现曹操的篇章“孟德献刀”也是这样开始的:“众官皆哭,座中一人抚掌大笑:‘满朝公卿,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还能哭死董卓否?’”显得他鹤立鸡群,与众不同。者更为他加上一抹雄霸之气。官渡之战后,搜到那些暗中与袁绍私通关节的书信之后,他统统焚之一炬,不计前嫌,又是何等的度量!和袁谭作战时,天气严寒,河道被冻,粮船不能前行,曹操命令当地的老百姓破冰拽船前行,百姓闻令而逃。曹操大怒,欲捕斩之,百姓听说后感到害怕,就到营中自首,曹操对它们说:“若不杀汝等,则吾号令不行;若杀汝等,吾又不忍:汝等快往山中藏避,修被我军擒获。”从这又可看出他心怀百姓,骄骄雄心下卧有一丝真挚善良的柔情。
看曹操一生,阴险,狡诈,玩弄权术,总是伴其左右,世人用一个奸字概括了他的一生,我觉得一个“雄”字更合适与他的一生。在我的心中,风云叱咤谁能舞,唯有枭雄曹孟德。我愿将奸雄的哀歌永埋心底。
我喜欢作文例文3: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打篮球。是因为我看到了那些NBA明星,在球场上帅气地挥洒汗水?还是因为看同学们都在打篮球,怕自己不合群而打的篮球?总之,到了现在我就是喜欢打篮球。
每到周末或是放假的时候,我都要打电话叫我的好朋友一起打篮球。有时候,有的人没空来玩,我们便觉得有点失望,便取消了今天打篮球的安排。最高兴的莫过于每个人都有空:当我们还是个菜鸟的时候,我们互相比谁投球进的多,纠正着彼此的投篮姿势。当我们略微懂了点儿篮球规则,便开始几个人一组的打比赛。但是,这种快乐的时光,随着我们慢慢步入初三,变得越来越少了。
前几天我们初二的一学期终于结束了,但大家都知道,结束之前总会有噩梦。有的人说是期末考试,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的噩梦是发成绩单的时候,过了没几天,我还记得老师当时说过的话……
“恩……这次考试我要重点说几个同学,有的同学对你们来说是益友,他能够带着你们学习,带你们向好处走;有的呢是损友,他们天天找你们玩。当你们正在写作业的时候,他拿着篮球在你们楼下喊,还说要等你,这不是带你们玩,去走向灭亡吗?”说完之后全班哄堂大笑,除了我和几个同学。这次考试,我取得了以前所没有的成绩,理应非常高兴,可是我却表现的很沉默。和我一起玩的那些人成绩都有所下滑,反正都没考好,而我却考得很好,我不禁把自己带入了损友这一角色里。
到家之后闷闷不乐,妈妈以为我考得不好,也没给我好脸色,直到她问到我的成绩之后,才放下了脸。但又疑惑地问我为什么不高兴,我把学校里的事情说给她听,她说:“你去找人玩篮球,确实有点儿害别人的感觉,因为你勾起了他们对篮球的兴趣,却不知道他们没有那种‘适当’的心。你在不学习的时候玩,他们却整天玩。你最近也少玩,好好在家学习。”
现在我经常是一个人在球场里打篮球,很少和别人一起玩,但就算这样我就是喜欢打篮球。
我喜欢作文例文4:
是柯南·道尔创作了侦探小说的里程碑,它并不是最早的侦探小说,可却是最著名的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中的“《圣经》”。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也是大名鼎鼎。即使没有读过侦探小说的人,也不会不知道他那如雷贯耳的大名。从他那句让人倒背如流的开场白:“您好,看得出您从阿富汗来。”到“最后的致意”,没有人不被他征服。他让人觉得真的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生活在伦敦,因为他而使那里的空气变得清新。也许是作者介绍了他的外貌(不过那个侦探的外貌我们不知道呢?),也许是有他的住址贝克街221B,那还是我向往的地方(至今我们还十分感谢作者那么做)也许是Dr。华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他的好朋友的传奇经历,让人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不读侦探小说,可你读了侦探小说却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那可就太奇怪了。
那时候27岁年轻的柯南道尔与他的侦探即使在自信,也不会想到他笔下的人物正在超越者杜宾,成为"神探"的代名词。并且柯南·道尔创造了侦探小说四五十多个原型。如何让凶器消失,凶手变成受害人等。他还贡献了华生,在伟人身边放歌助手这种方法足足用到现在。
说到这位大侦探,就不得不说到他的扮演者Jeremy·Brett。他是一名演员,扮演过众多角色,但以扮演福尔摩斯最为出名。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福尔摩斯的人并不少,可最为经典的就要数J·B扮演的了。他精湛的演技让人着迷。他仿佛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个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感谢他,让这个角色这般真实。他穿上了绅士服,加上他英俊潇洒的外貌,聪明,善良,勇敢,无畏,大方,对女士有礼貌,这是一个标准的绅士。我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才喜欢上了J·B,还是因为他更喜欢福尔摩斯。他演的是那么的出色:与华生的争吵,被房东太太赶出来被华生嘲笑却又不甘示弱的心情,不怕贵族。一切都演的出神入化。是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世界上有三个人因夏洛克福尔摩斯而出名。一个是他的作者柯南道尔,另一个是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画插画的著名画家S·P。剩下的,就是福尔摩斯的扮演者J·B。众多扮演者中,他的版本最受欢迎。虽然61篇小说中他只出演了40多篇,这是个遗憾,但篇篇有精彩。在电影中,JB塑造了一个伟人。在电影中,导演换了两名,华生也换了两名,但唯有福尔摩斯没换。他永远在人们心中。
我相信,在以前的伦敦,在人们心里,一定有一位叫福尔摩斯的人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一起,为社会做着贡献。
我喜欢作文例文5:
说起名著,大家肯定首先会想到中国的四大名著吧!当然我喜欢的名著也就是这几本。在四大名著中,我喜欢《水浒传》的剧情,它所讲述的剧情很生动,它所描述的任务很形象。在《水浒传》中每一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尤其是一百零八将,他们的豪情壮志在字里行间中处处可以感受地到,这点令我不由地佩服作者。但是他们的结局令我气愤又惋惜。最后的招安却成了他们的生离死别。
《红楼梦》中的人物、动作、服饰描写细腻而又华丽,但是林黛玉的优柔寡断,贾宝玉的无可奈何,他们那剪不断,却又无法在一起,最后阴阳相隔的爱情,还有那封建时代人们的思想,让我心寒。我无法理解他们的结局,或许是我太不现实,我总活在王子可以跟公主永远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童话时代,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不能体会。但是,他的遭遇,我永远都不想再记起,回忆起林黛玉得知贾宝玉与宝钗结婚时吐血身亡的那种悲痛欲绝,回忆起贾宝玉在知道林黛玉吐血身亡后去出家的那种绝望与孤独,是那时候人们的迷信,造成了他们永远没有结果的爱情啊!
《三国演绎》中关于、刘备、张飞桃园三结义,他们为了自己的兄弟,可以舍弃金钱、势力,甚至生命。他们为了自己的兄弟,可以抛头颅、洒热血,试问现在还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兄弟这般?在他们三个的故事里,我体会到了人间最真挚的情谊。《西游记》中唠叨、慈悲为怀的唐僧,好吃、好睡、好色的猪八戒,笨头笨脑、对师傅与师兄们的话言听计从的沙和尚,神通广大、机灵活泼的孙悟空,他们奇妙的相遇,又巧妙地拜师,就这样,成了活宝四人组。他们师徒四人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西天取经途中,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行了十万八千里,发生了不计其数的趣闻乐事,还有惊险离奇的故事,他们聚聚散散、分分离离,最后经过不懈努力与顽强的信念,终于取得了真经。这四本名著各有所长,各具特色,只要你去认真地读,细细地品味,便能品尝到书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我喜欢作文例文6: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