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一)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名著是《骆驼祥子》,因为它具有真实性。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韧,如同骆驼一般。来到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他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以免受车厂老板的盘剥。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他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惨败告终。
第一次,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茶里省,攒了三年,终于买了一辆车,但这车很快就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毕竟不用再去车厂赁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只好把车卖掉去安葬虎妞。经历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到小说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
小说同时还写了其他各色人物,如残忍霸道的车主刘四,大胆泼辣而又点变态的虎妞,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以及大学教授曹先生和他所受的政治迫害,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祖孙两代,患有抢车的大兵、不给仆人饭吃的杨太太、诈骗祥子的孙侦探等等。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怵目惊心的、具有浓郁的老北京风情的人物画与世态画。体现了旧社会的黑暗。
正是通过这些人物的变化,老舍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在《骆驼祥子》中即有人物肖像描写,又有人物心理刻画,从不同角度对人物性格和命运展开叙述,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多阅读一些经典名著,积累好词佳句,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
(二)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游泳了,因为可以放松心情,为我们除去学习的负担和压力。
夏季,我和爸爸到江边玩,放眼望去,多美的九龙江啊!犹如一条明如玻璃的带子飘向远方。你瞧,水清清的,清的可以看见江底的小石头;水绿绿的,绿得像一块无暇的翡翠;水静静的,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突然,我看到有许多大哥哥大姐姐在水里尽情地嬉水、玩闹,他们多开心呀!我可真想加入他们的行列呀!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对爸爸说:“嘻嘻,老爸你能教我游泳吗?”爸爸欣然答道:“好呀!”
爸爸把我带到江里。他自己做了示范,我心想:原来是这么简单呀!我用手一打“扑通”,结果我却喝了不少水,吓得我心惊胆颤。但是,我坚持不懈,继续苦练了几个星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游泳,我的心里比喝了蜜还甜。我还学到了许多游泳的方式,比如:蛙泳、仰泳、自由泳……我首先来一段蛙泳,先把腿向后一缩,同时,双手向前划出去,又用脚用力一蹬就迅速划了出去了。
游泳不但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也增强了我的体质。我以前经常生病,隔三差五就往医院跑。现在可没像以前体质那么差,有时一年都不用上医院呢!
你们想学游泳吗?游泳既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乐趣,又能强身健体,不学就可惜了哦!古人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说:“游泳不努力,身体不给力!”“嘻嘻!”GOGOGO!我在游泳池边等你来哦!
(三)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冬天里的一把火,在鹅毛大雪里给我温暖。我喜欢学校里的喧闹,我喜欢那随时可以让我放松的电脑游戏,还有许多种,各种各样。
我喜欢四季的果园,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看见奶奶笑,奶奶每一次被我的笑话逗得捧腹大笑的时候,奶奶眼角的旁边都出现两朵小菊花。
我喜欢看夏天的山,在山坡上,看见一群绵羊,它们无论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我喜欢看乡村的孩子们,在夏天,孩子们尽情的享受夏日带给他们的欢乐:在小河里光着屁股游泳,还有捉鱼、摸虾。。。。。。。
我也喜欢做梦,在梦的世界都是自由自在的,一点也不拘束,我总是梦见自己学会飞行术,飞过一碧千里的大草原,坐在奔驰的骏马上,我还用飞行,帮助过许多人,突然,我又变成了超人,我运用我的超能力救了很多人,比如: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正滚向一个小山庄,我用自身豹的速度飞快的向那块岩石飞过去,又用了熊的力量,把巨石拦了下来。
我喜欢春游春游可以让我看见更加美丽的景物,可以让我学习到更多东西。我记得那一次春天我们到了临平公园,我们完了摩天轮、青蛙跳、海盗船、碰碰车,我当时非常开心,回家时我还欣喜若狂。
我喜欢花,无论是哪一种,是香的,还是臭的,我都喜欢,花每时每刻都在奉献着,它表现了自燃界的绚烂,给了蜜蜂花粉,又给了我们蜂蜜,它们不是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者吗?
我喜欢活着,活着可以体验到许多好玩的,我喜欢的有很多,说也说不完。
(四) 我喜欢作文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五) 我喜欢作文
一年四季,都各具有特色,迥然不同:春天生机勃勃;夏日百花争艳;秋天硕果累累;冬日白雪皑皑。春天虽说是万物复苏,但呼市的春天却是沙尘满天,所以,我不喜欢;夏天百花齐放,呼市虽然在中国北部,但是最热的时候仍然是流金铄石,所以,我不喜欢;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但总是时不时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不用多言,我喜欢冬天。
初冬时节,寒气袭来,逼着人们加衣服,偶尔也会下点儿小雪。不几天,天气更冷了。风更加冷酷了,它肆无忌惮地横行在大街小巷,还唤来了雪。隆冬时节,雪花在空中轻飞曼舞,狂风怒号着为它伴奏。大地上银装素裹,转眼间就像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屋顶上卧着点儿雪。枯干的树枝上趴着点儿雪,它们点缀着树干。白色主宰了世界,狂风肆虐着它能看到的一切,秋日幸存下来的几片残叶,无助地抓着树干,顽强地抵抗着。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不久,它们被狂风带走了。街头的广告也在劫难逃,它在狂风中痛苦地呻吟。
在冬天,最快乐的是人们。
孩子们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在户外玩耍,呼吸者洁白的空气,他们堆雪人,打雪仗,是多么开心呀!天空还时不时掠过几只归巢的鸟儿,为冬日增添了点儿生机。有时,还能见到一只在散步的小狗。
我认为,最妙的还是在大雪之后,信步于楼丛间,听着鞋和积雪合作而成的美妙交响曲,这无疑是件美好的事。
到了冬末春初之时,积雪再也无力抵御烈日的进攻,昔日那不可一世的大风也被镇压了下去,但是他还有东山再起之时:有时,他会携沙尘而来,进行反攻。
这就是冬天,我喜爱冬天!
(六)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爸爸的背,不仅宽大又舒服,好像一座靠山。每当我累了,总喜欢靠着爸爸的背,就像窝在沙发上一样安逸。
我喜欢妈妈温暖细腻的手,每当寒冷的冬天来临,她都会用那双灵巧的手为我织毛衣,织出来的毛衣比买来的还漂亮温暖。
我喜欢向林思雨倾诉,每当我伤心难过时,我都要向她倾诉,而林思雨就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安慰我,鼓励我,让我重新找到信心。
我也喜欢和史涵玩,他总会编出新颖的游戏,每次和他玩,我都会把伤心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我还喜欢听余潇弹钢琴,不管是欢快还是伤感,她都能让我沉浸在音乐中。这些音符从她灵巧的手里弹出来,就像被富有的生命。可以让人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静静地去聆听她的乐曲。
我喜欢我家的小金鱼,大大的眼睛,亮亮的鳞片,在鱼缸你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唱歌一样,特别的可爱。
我喜欢典雅的百合花,洁白无瑕的花瓣就像是百花仙子的舞裙。百合花的花苞也会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心旷神怡。百合花生命力顽强,不怕日晒雨淋,不管天气多么恶劣,他总是亭亭玉立。
我还喜欢绿色,我觉得绿色可以带给我幸运,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绿色也代表这生命,代表着大自然。
我喜欢的东西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数也数不清。。。。。。
(七) 我喜欢作文
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而我对春天情有独钟。
NO1,看春
你瞧,旭日正在升起,冬爷爷就下班了,春姑娘翩翩来了,迈开轻快的脚步走来了,百花吐艳,竹林也有了生气,阵阵清幽的竹香引来了翻飞的蝴蝶,于是宁静的竹林变得热闹了!
各式各样的野花也睡醒了,只见它们伸伸腰,抬抬头,争先恐后地纵情怒放,红的,黄的,蓝的,白的,紫的……真是百花争艳。五彩缤纷。这些花虽然不名贵,但它们用自己的点点姿色点缀着这青春的草绿,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奉献给大地。成群结对的蜜蜂。呼扇着金黄的翅膀,嗡嗡地忙着采蜜,那五颜六色的彩蝶,也成双成对地翩然起舞。
春天真美,一簇簇桃花开满枝头,像一片美丽的彩霞散发出一阵阵清香,逗引着蜜蜂来采蜜,小草顽强地钻出地面,东瞧瞧,西看看,柳枝刚冒出嫩叶儿,一片片抱在一起,好像几个难舍难分的好兄弟。搞搞的杨树上,垂下一串串紫红色的杨花,就像装饰在灯上的一条条红穗。
NO2,摸春
春天到了,大树上的笑树叶才长了起来,那个绿,才是最美。最纯正的绿,那叶子滑滑的,软软的,摸起来这舒服。
路边刚钻出来的小草上镶着晶莹的露珠,调皮的露珠在小草上打了个转就直跳到我的手心上,小草虽然用露珠洗了个“冷水澡”,可是还是硬邦邦的,似乎还有些刺手。
NO,3听春
沙沙的细雨跑到了大地上,跑到了花园,跑到了田野里。
呼呼的春风吹绿了大地,吹红了花园,吹没了田野里农民伯伯的汗水。
农民伯伯种下希望的种子,等种子成熟后,田野不时会发出哈哈的欢笑声。
这就是春天,是我情有独钟的春天。
(八) 我喜欢作文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很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看书,还引导我看书。
慢慢的,我后来天天都看书,而且越看越入迷,因为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还让我知道许多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动物: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世界。我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
有一次,我看书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老问我,其实,你书房旁边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字典,你可以去问它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书房,把这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问了起来。
一天,我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这天,妈妈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把热水壶拨掉电源。妈妈走了,我就拿起我最好看的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突然闻见一股焦味,原来水早就烧开了,妈妈正好刚回来,闻到一股焦味,就问我:“是什么东西有一股焦味?”我说:“是水开了,我看书看得都入神了,热水壶的不开了,我都不记得拨,听我这一说,妈妈原谅我,说:“你这个小书迷,看得太入迷了,连开水烧开了都不知道。”
看书给带来了许多无穷的知识,我爱看书。
(九) 我喜欢作文
小孩喜欢动画片,大人喜欢电视剧,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可是大人喜欢的新闻我却怎么也不喜欢。
一天,我和爸爸在家,爸爸打开了电视,播到了新闻频道。只看见那两个主持人在电视里忙个不停,说话声音很杂乱,里面的新闻也很多。我看了一会,觉得一点也不好看,我想让爸爸换一个节目,可是爸爸说:“要多关心国家大事,多听听新闻,多好呀!”我听后很不高兴。心想:为什么大人可以把握摇控器,而我却不能?我发出了抗议,可是爸爸就是不让。我火了,真想把电视机扔了,大不了我也不看了。但是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如果我那样做妈妈非收拾我不可,因为妈妈也喜欢看新闻。
每天看到爸爸和妈妈坐在电视机旁,认真地看着一个又一个新闻,我的心里就闹得不得了。晚上,只要我一进到他们的卧室,第一眼就看到电视里演得新闻。
新闻啊新闻,你怎么那么惹大人喜欢,而我们小孩子却不喜欢呢?
直到有一天,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那是一天早晨,我们上第一节课,老师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神州5号是否发射成功,飞船上有几个人?同学们都踊跃回答,只有我在沉默。那时我后悔了,平时我为什么没有看新闻,只看动画片,这么重要的新闻我却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坚持每天看新闻,其实新闻也没那么无聊。
(十) 我喜欢作文
我收到过许多礼物,我最舍不得、最珍惜的就是以前同学送我的一只蓝色的笔。
那时,我看见她有这样的一支笔,就想用用,于是我们就交换来使用各自的笔。用好之后,我觉得这笔特别好用,我对她说:“这笔真好用,在哪里买的?”她回答:“学校旁边的文具店,明天我送你一支。”“真的吗?那太好了!”第二天,她果然送我了。这就是这支笔的来由。
这支笔是圆珠笔,全身上下都是蓝色的:蓝色的笔盖、蓝色的笔杆、蓝色的笔芯。这支笔的笔盖已经很破了,但是我对这支笔很珍惜。
这支笔在我的操控下,描绘了许多美丽的图案,写出了许多漂亮的汉字。它还能帮我练习握笔姿势呢!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妈妈过来检查,看见我的握笔姿势是错误的,说:“以后绝对不能这样握笔,应该这样握才对。”妈妈边说边用那支笔做示范。我听了妈妈的话后,就用那只笔练起来。几天过去了,妈妈开始表扬我的姿势很正确。在作业本上也经常出现了优+5(+5是写字写得好的),老师也表扬我:“发现错误就及时改正,真是个好孩子!”我高兴极了!看吧,这支笔帮了我的大忙!
我喜欢这支笔,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十一) 我喜欢作文
我小的时候,常去乡下外婆家吃饭!因为那有家的味道最普通却又难得的味道。我小时候喜欢吃蔬菜,特别是青菜,所以外婆常常换着花样给我吃,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油浇青菜。很多饭店也会这样煮,把油烧开,把青菜拿下去烫一下,再浇层油,这样的青菜是油亮亮的,看着很有胃口,再饱也吃得下饭。它不像是饭店的那种青菜,乡下的青菜是有一种用大锅炒出来的味道;也不像城市的青菜,有股一菜籽油的味道。
每逢家里过节,外婆都会叫舅舅一家和我们去家里吃饭,而也是这个时候。我们是最开心的,因为我们一家团聚,桌上的菜也都是我们爱吃的,什么蛋饺啦!青菜啦!黄瓜什么的!,平时外婆舍不得花钱却在每逢过节时会给我们买大鱼大肉吃,而煮这些东西都是用大锅子在自己生火的灶上煮
记得有一次妈妈逗我说,今天不能吃青菜了,连木头都没了,生不了火了。我一听很着急,连忙跑去找外公,火苗在坑上烧的可开心了,锅里不断发出“兹哩兹哩”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外婆在把青菜下锅,我不由得更高兴了一直往坑里丢干木,还不时往里扔纸片,等青菜捞起来时,我的脸上全是黑色的灰。这也是青菜为我留下的“难忘”的回忆。
这就是家的味道,乡下外婆的味道,我已经很久没吃到这样的菜了。
(十二) 我喜欢作文
一只看似普通的斑点狗,对我来说,有着非同凡响的宝贵意义。
六岁那年,妈妈外出进修了,要整整一年。一天,爸爸带我上大统华,我一眼就看看中了一只斑点狗玩具。爸爸买下它送给了我。回到家,我仔细地观察了起来:它浑身雪白,夹杂着许多的黑色斑点。它的眼睛乌溜溜的,如果你盯着它看,会认为它也一直盯着你看。它有一个光滑的小鼻头,小鼻头下面有一个半张的小嘴,嘴角微微上扬,又稍稍往下撇,不知是哭还是笑。你说它可爱不?你看了,能不动心吗?
从此,我天天都搂着它睡觉,我们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小斑没有生命,但我仍然认为它的确有生命,而且每天都在和我聊天,因此,小斑替我去除了妈妈不在身边的那一片失落的孤独。
有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抱着小斑在楼底下散步,一个小男孩抢走了小斑,我被他推了一把,坐在地上喃喃地呜咽着:“小斑…小…斑…我…我的小斑…呜…呜…”那个小男孩只是揪了小斑几下,就随意地丢在了地上,从鼻子里轻蔑地哼了一声:“切,我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原来只是一只玩具斑点狗!”我抽搐着站了起来,呆呆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突然拿起身边的鹅卵石,疯狂地砸向他,他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便向前跑去,我又一把抱起小斑,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我把嘴唇都咬破了,血流到舌尖上,咸津津的。我站起来,两腿像灌了铅似的往前走,夕阳,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经过这件事我更爱我的小斑了,小斑那娇小的身躯里保存了这些珍贵的记忆。如今,活蹦乱跳的我再也找不到妈妈不在那一年的孤单了,然而小斑却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不,现在它还立在床上看我写这篇作文呢!
读完这些,我想你也应该喜欢上我的小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