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1篇】:
光阴似箭,蓦然回首,这才发现我已经和班中的同学一起生活、学习了五年,马上就要离别了。在这五年期间,我和我的好朋友君君发生的一件事至今使我难以忘怀。
四年级的第一学期,我被同学们选为“升旗手”。我第一次当“升旗手”,内心十分紧张。想到自己马上就要上领操台,面对全校同学,我便紧张万分,手心都在冒汗。如果在领操台上忘了词,那该怎么办呢?这时旁边的君君仿佛看出了我的紧张,微笑着走了过来,随手将一个小纸团塞到我的手里,轻声说:“这里面写着你在领操台上要说的话,如果你在领操台上忘了词,就打开来看。不用紧张,要相信自己。”我感激的望着君君。有那个纸团握在手里,我就像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心里踏实了许多。我神清气定地走上了领操台,在台上发挥得相当好,一点也没有失常。下了领操台,我感谢君君,君君却笑着说:“你打开这个纸团看看吧!那只是一张白纸,我什么也没写。是你自己战胜了自己,是你找回的自信让你成功的。”我疑惑地展开手中的纸团,果然上面什么也没写。我感到很惊讶,自己握住一张白纸,竟获得了成功。“你握住的这团白纸,就是你的自信啊!”君君说。
我恍然大悟,致谢了君君。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就是凭着“要相信自己。”这句话,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获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功。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2篇】:
“乌丢丢”,我的好朋友 ---马焱森
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立刻被金波爷爷的《乌丢丢奇遇记》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描写了一个被布袋爷爷弄丢了的小脚丫,在珍儿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名叫乌丢丢的“独脚大侠”。然后乌丢丢经历了很多奇遇,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到最后为了救珍儿,自己却烧成了灰烬,又变成了小脚丫。他知道珍儿的脚跛得很厉害,就把自己安在了珍儿的脚上,使珍儿有了一双健全的脚。
我喜欢乌丢丢,把他当成了我的好朋友,因为他象我一样,在慢慢成长,从什么也不懂到慢慢体会周围的友爱和亲情,他让我懂得了爱可以创造奇迹,创造生命。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还因为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每个章节都以一首诗开始,十四章就有十四首诗,所有的诗又连接为一个整体。如“爱是生存的阳光空气和水,以爱回报爱回归生命的家园。它最知道我的歌应当献给谁,我不会忘记爱诗生命的源泉”,“你会在朝霞里看到我的笑脸,我的笑像阳光可以照亮树林”;“春天的微雨染绿了芊芊细草,夏天的绿荫是鸟儿凉爽的家,秋天的红叶刚刚飞离了树梢,冬天的飞雪又送来新的童话”。 读着这些诗,就好象置身在诗的童话。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我要推荐给我的好朋友们都来看。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3篇】:
在蓟县城关第二小学三年级一班里,有一个小女孩,叫王嘉仪。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她比我大,我叫她大姐。
大姐看起来胖乎乎的,圆圆的脸蛋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一张灵巧小嘴,说起话来声音有些沙哑。
她很坚强,独立性很强。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被父母娇宠着,上学都要接送,可是大姐因为爸爸妈妈单位比较远,姥姥的身体不太好,每天上学放学都要自己步行。有时我问大姐:“你不害怕遇到坏人吗?”大姐说:“不怕,有了事我就找警察。”大姐还给我讲了好多交通规则。她懂得还真不少。
大姐很有爱心,乐于关心他人。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忘带橡皮了,我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大姐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把她心爱的小猪猪橡皮分成两半,给我一半。那次我的考试成绩还不错,我非常感谢大姐。
大姐十分积极向上,不甘落后,我和大姐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互相鼓励,而且在暗地里我们还互相比拼,看谁进步大,成绩好。我们比看谁的作业完成的既工整又准确,谁背诵课文既快又牢固。我们还相互指出对方的缺点与不足,并且互相监督、积极改正。
这就是我可爱的大姐,最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4篇】:
开学第一天,我们班新转来一位新同学。看着她我心里暗暗高兴。嘿嘿!终于来了一个个子比我还矮的,我再也不用当排头了,再也不会被同学们称为“小不点”了。
没想到老师居然把她和我安排在了一位。通过几天的接触,我发现原来她是一个活泼开朗、性格外向的女孩。慢慢的我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上课时,我们一起认真学习。下课时,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快乐的做游戏。在学习中或生活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我和郭小萌成了好朋友。
渐渐,我发现她最大的缺点是丢三落四。每天她都把带来的铅笔全部丢光,我不忍心看着我的好朋友没有铅笔写字,我只好忍痛割爱,把我心爱的小白兔铅笔借给她。可是,我万万没料到,不到半天,她就把我心爱的小白兔铅笔弄丢了,害得我偷偷掉了半天眼泪,还被妈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放学时,她总是丢三落四,不是把衣服落在了教室里,就是把书落在桌子上。害得我每天在后面帮他捡东西。我想对我的好朋友说:“别再把你的东西弄丢了,我们不是已经学过《文具的家》这篇课文吗?请你不要让你的文具再伤心哭泣了,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吧!我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
虽然我的好朋友有这样的缺点,但是她也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当同学们遇到困难时,她总是向同学们伸出热情的双手,帮助同学们度过难关;每次劳动时她都抢着又脏又累的活。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好朋友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5篇】:
书,是一只雄鹰,带着我们畅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望远镜,使我们看到通往成功的道路。我爱书,书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在我儿时,妈妈总给躺在被窝里的我读书。我知道了白雪公主有一个邪恶狠毒的后妈,那时我真想把白雪公主的后妈抓起来,不让她再欺负善良的白雪公主,我也想帮助可爱的七个小矮人们,让他们过上富裕的日子。儿时的我已经有了善和恶的区分,书中的故事让我常常沉浸在幻想之中。
转眼间,我已经上小学了,这时我又读了《快乐王子》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善良的快乐王子为了帮助贫苦的人们,不惜牺牲了自己,那只小燕子也有着常人很少的优良品质,它是快乐王子的好朋友,我也希望我能像快乐王子一样交上这么好的朋友。可另一个故事却让人很感动,那位贫苦流浪卖火柴的小女孩没有对生活特别奢望,但她却带着对幸福生活的渴望,离开了人世。善美邪恶已经深深地烙进了我的心中。
四年级后,我看见一本新书《明朝那些事儿》,书中讲了明朝276年的历史,其中包括拥有超人军事天才的朱元璋,老谋深算的朱棣,大胖子朱高炽,力挽狂澜的于谦他们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有一句足以轻视任何王侯将相的话: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书香伴着我度过了10个春秋,也伴着我成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6篇】:
有一个日子,我永远都记在脑海,我带上了红领巾,成为了一名中国少先队先锋队队员。老师说:“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战士用鲜血染成的。从佩带上红领巾的那一刻起,我又觉得红领巾是个即神圣又不可侵犯的东西,它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在往后的日子,红领巾成为我的知心朋友。
记得有一天,刚下过雨,我背着书包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去上学,每当走过一个大水坑的时候,我总是想这么大的一个坑怎么没人来修补?刚想到这里,一辆小轿车飞快地从我身边疾驶而过,沾湿了我的衣服,也弄脏了我的心爱的红领巾,这时候红领巾也象在哭泣,象在告诉我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把大水坑填平,让路上的行人即安全又不会弄脏了衣服”,想着想着就来到了学校。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他们都异口同声都说“好的”。
到了休息天,同学们都过来了,有的拿着铁锹,有的运来了一袋袋沙子,有的拿来了扫把……大家齐心协力把那个大坑填平了,我们都累得满头大汗,筋疲力尽,这时候胸前的红领巾随风动了一下,象在告诉我:“你们做的对”我们都不觉的累了,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7篇】:
我有一个最可亲、最可爱、最客信赖的“好朋友”,高高的个子,苗条的身材,她充满阳光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漂亮吧?那就赶快猜猜吧!什么?猜不出来吗?那就随我去认识认识吧!
我的妈妈就像春天的太阳,暖暖地照在了我的身上,妈妈为了给我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在超市工作,上班时间一站就是半天多,还要干很多工作。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不仅关心我的学习,还要收拾屋子、洗衣服。我很心疼关切的问:“妈妈,您很累是吗?”,妈妈笑着抚摸着我说:“妈妈不累,妈妈一看到心爱的女儿就一点儿也不累了”。我听了更难过,到了晚上,我就让妈妈吗躺在床上,当我的小拳头轻一下、重一下、快一下、慢一下的捶打在妈妈的身上时,妈妈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好爱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就像春天的太阳,暖暖地照在了我的心灵上,在日常的生活中,当我有烦恼时,当我犯错误时,妈妈没有摆出那高高在上的架子,没有发出那严厉的声音,而是像朋友那样,心平气和的与我交谈,使我毫不犹豫的把心里话都讲给她听,我好爱我的“好朋友”。
亲爱的朋友们,看到这里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我的“好朋友”是谁了吧,不过,我还是要说,大声的说、自豪的说“我那最可亲、最可爱、最信赖的‘好朋友’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8篇】:
在我的书包里,经常放有一个玩具《百变魔尺》,它是我的好朋友! 现在就来介绍一下我的这位不能说话的好朋友吧!它可我辛辛苦苦攒的零花钱买的,它十元钱一个,买的时候是个球形(我买的是蓝白相间的),剪开包装,里面就会有一张说明书,介绍它的各种变形图案。哇! 它能变动物,生活用品······简直是太多了!我把这个球小心的拆开,我发现它是由二十四个硬塑料三角形方块连接的,能够自由转动,可以随意变化,自由组合,我把他拆成了一个长三十九厘米,宽二厘米的的长条,然后我拼了一个正方形,觉得太简单了,我还想去拼其它的,但是不怎么会。
回到家,我爱不释手的玩,睡觉都拿着它,就这样玩了几天,我不但会还原成球了,还会拼天上飞的小鸟,水里游的鱼儿,地面战斗的蜘蛛金刚······,我最喜欢的就是利用下课时间去和同学PK,我们看谁拼的快,拼的花样多,你看,这简单的长条在我们小手的来回转动中,就变成了栩栩如生的小动物,日常用品······,听经验丰富的小朋友说,它能变一百多种呢!只要你想得到,就能拼得到,悄悄的告诉你们哦,我们的班主任周老师也喜欢玩呢!看来它是一款老少皆宜的玩具呀! 玩《百变魔尺》,它不仅能锻炼我们的动手能力,还能开发我们的智力,锻炼我们的耐心,朋友们,你们也买个玩玩吧!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9篇】:
我的好朋友是杨震宁,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非常有神;嘴巴像樱桃似的,又红又小;鼻子小巧玲珑;一对小耳朵上挂着一副眼镜,长得可爱极了。
她特别聪明。老师上课提出的问题,她都能顺畅的回答出来,朗读课文声音既洪亮,读得也很有感情。还有每次考试她都能考上90分,每次她都认认真真地做每一道题,她是我们班的“智多星”。杨震宁优点很多,她短跑很棒,在学校的运动会中,她跑了第一名,获得了一等奖,为自己争了光彩,为班级争了荣誉。她喜欢跳皮筋,是个跳皮筋高手,不过,她跳的姿势很特别,东倒西歪,摇摇摆摆,样子非常可笑,可是,不知她是不是没看见,根本没在意我们笑她,还是跳得非常起劲。
她很有写字天赋,我们班的五大写字大王就有她哩!她还说有空要和我这个写字高手PK一下呢!另外,她画画很好,在暑假的画画班里,她每副画都画得像模像样。当全班同学都绞尽脑汁构思,甚至连老师都没画完的时候,就听杨震宁深吸了一口气,说了声:“搞定!”我歪过头去一瞧,哇!这哪是画笔画下来的呀,分明就是用照相机拍下来的嘛!
真是栩栩如生,漂亮极了!我和杨震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第10篇】: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就是朱英华。他今年14岁了,他身高大约有169cm,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长长的腿和手。
我和他的关系非常好,从小到大我们俩没有吵过一次架。因为他为我着想,我也为他着想。
从小到大,他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保护我的大哥哥:有一次,我被一个六年级的大男生给欺负了(那时我才三年级),朱英华看见了,对他说:“你敢欺负我弟弟,小心我罚你扫厕所一学期!”没有想到那个男生向朱英华求饶:“朱英华大哥啊,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后来听人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朱英华是六年级的中队长和清洁委员。
朱英华不仅人好,而且学习也棒。有一次,我有一道奥数难题不会做,这时,朱英华正巧来找我借《名侦探柯南》,他见我有一道难题不会做,于是他看了看题目,想了想,他就开始教我怎样做。开始,他讲得我听不懂,他就仔仔细细、非常有耐心地为我讲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明白了这道奥数难题怎样做,并且他还给我把这次家庭作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检查了一遍。第二天,我的老师给我们批改作业,作业发下来了,我发现我得了“A+”并且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全对!其他人都把那道奥数难题放在那里,都没有做!老师上课时还表扬我了呢!这“军功章”也有朱英华的一大份功劳啊!
朱英华,thankyou!你真是我最值得信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