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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

写人   2024-12-02

例文一: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例文二:我喜欢作文

我们数学正在学“年、月、日”这一章,一次数学课上,老师问同学们最喜欢几月几日,为什么?有的同学回答喜欢“六一”儿童节,可以收到很多祝福;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自己的生日,可以得到很多礼物;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过年,可以得到新衣服、压岁钱……老师问我喜欢哪一天,我大声回答说:“我喜欢 二月十一日 ,因为那天是我妈妈的生日。”老师听了表扬我说:“你真是个孝子,你妈妈一定很高兴。”听了老师的话,我更爱我的妈妈了。

是呀,一年中有这么多天,我们最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在别的节日里,都是妈妈为我们准备,让我们尽情的吃,尽情的穿,尽情的玩……再累妈妈都不会说一声,妈妈为我们操碎了心,我们难道不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吗?我一般在妈妈生日的前几天,动手为妈妈制作一个生日卡片,写上我的祝福。生日那天,我一早起来向妈妈说声“生日快乐”,并且和爸爸一块为妈妈买一些好吃的,看着妈妈高兴的样子,心里舒服极了。

同学们,让我们都记住妈妈的生日,好吗?妈妈是最应该珍惜的人。

例文三:我喜欢作文

在我们教室里的“动物园”里,有好多动物,有乌龟、金丝熊、鸟,其中我最喜欢金丝熊。

金丝熊的形像一只油老鼠,可是尾巴没有油老鼠的长,尾巴像兔子的尾巴,身体像一块小饼干,是半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像点缀上去一样,它的毛色很鲜艳,四肢像“黄金鼠”。

它的嘴角不停得动,好像嗅到自己的“美餐”。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它还喜欢在杂草堆里成天睡大觉,只要看见有人盯着它,它会全身发抖,躲更深,有时还看不到它。

它的脾气很温和,不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干嘛老盯着我,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你们呀”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记得一次,我站在笼子旁,看着它,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又小心翼翼的把小金丝熊拿起,捧在手心里,好让它熟悉我的味道,可是它偏偏不,它老是往有袖子里爬,可能是太冷了吧!我看见那个小家伙那副可怜样,我便依依不舍的把它放回去好让它早点回到它“温馨的家”。

这就是我们教室“动物园”的金丝熊,很可爱吧!现在让我也听一听你们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我想一定可爱。

例文四:我喜欢作文

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丰富多彩。各有千秋。其中中央2台的《艺术人生》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

谈起《艺术人生》就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在人类的生活中,少不了艺术。成长在艺术氛围里的人,活的是最有价值的。

节目的主持人是朱军。他很幽默。我喜欢他的性格。他主持的《艺术人生》都会请来一些比较有名的艺术家。对他们生活的背景、艺术创作进行了解。

随着优雅的轻音乐,《艺术人生》栏目开始了。每当这时,我们全家都会坐在电视机旁拭目以待。爸爸、妈妈也爱好艺术。他们屏息凝视,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环节。

朱军与艺术家谈的方面很多。有时谈起他们的生活背景;有时谈起他们创作的过程;有时谈起他们在成长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再有时谈起他们生前的往事……

但是,节目过程也经常闹出笑话来。这时节目的背景音乐就会响起,使观众们捧腹大笑、高兴无比。而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也时不时传来欢声笑语。笑声此起彼伏。

当然,谈起艺术家的往事时,都使得全场观众感动。我们甚至感动得落泪。

自从看了《艺术人生》栏目,让我有了很多收获。除了了解各个艺术家的情况以外,知道他们有今天这番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在掌声、鲜花、荣誉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心酸的过程。还可以让我更深一步地知道艺术对人类的重要性。可以说,艺术像似海洋无边无际;艺术像似微风无处不在;艺术像似我们的伙伴,情同手足、形影不离。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艺术人生》。

例文五:我喜欢作文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因为我属狗,不知为啥我对狗天生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那年我和爸爸妈妈逛街,在一家宠物店看见一只又小又可爱的狗狗,于是我便将它买了下来。再后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菲菲。

菲菲刚到我家时眼睛还没睁开呢。我们全家人把它当婴儿一样细心照顾,给它喂奶子、铺床、盖房子…终于它睁开了两只葡萄一样水灵灵的大眼睛。菲菲渐渐长大了,它很好动,只要一看见我就粘,可是我一点也不讨厌它。

菲菲的毛色很漂亮,全身褐色,越到腹部毛色越淡。两只小耳朵短短的,鼻子就像镶嵌在毛球球上的一粒小扣子,可爱极了。四只小腿结实而有力,跑起来节奏感很强。记得一次爸爸骑摩托车去姑姑家,它居然也跟来了。跑起来像骏马一样,有时甚至超过摩托车跑到前面,还不时回头看一眼我们。好像在挑衅:“来啊,和我比赛。”

菲菲吃饭也很有趣。我扔一块肉骨头过去,它立马跑过去,两只前脚死死摁住,怕被别人抢似的狼吞虎咽。可要是我扔出去一个假骨头,它就跑去给我捡回来,好像在说:“我又不是傻瓜。”最好笑的是它撒尿的动作,有时一只后腿翘起,有时两前脚着地,两后腿腾空倒立。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菲菲,它既聪明又可爱。现在它已经正式成为我家的一员了。

例文六:我喜欢作文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爸爸和妈妈,他们养育了我十一年,在我有困难的时候给予我帮助。

有一次,我放学时,史老师走过来,给我布置了一道数学思考题。放学回家了,我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就在我“踏破铁鞋无觅处”时,爸爸走了过来,助我一臂之力,经他一点拨,我豁然开朗,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于是迅速地解开了这道难题。还有一次,我看见别的小朋友都在玩雷速登,就我没有。

回到家后,我跟妈妈说起了这件事,妈妈偷偷地笑了笑,从背后拿出一辆“风影”的雷速登赛车,顿时使我欣喜若狂。我最爱的人是我的父母。

例文七:我喜欢作文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

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

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例文八:我喜欢作文

以前我不怎么愿意上语文课,总觉得枯燥乏味,可是自从升入五年级,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写好第一次作文是,周老师给我指出了许多问题,我也主动些好了第二次作文。谁知,第二次作文,周老师又指出了不少问题。可是,我没有放弃,再次写好了第三次作文。虽然总体来说比较好,但还有几个细节问题:错别字,标点符号。经过周老师的少许改动后,我又把这篇文章工工整整地超了一遍。然后,就把作文送了上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我得知我的作文荣获浙江省三等奖时,有激动又高兴。很快,这个喜讯像春天的风一样,吹遍了我们村,村民们都夸我,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当我把作文读给全班同学听时,教室里鸦雀无声,每一个同学都认真地在听我讲。就连周老师也在认真地听,似乎被我的作文陶醉了。正因为我抓住了机会,又把握了机会,才赢得了成功。

我感受到了机会的难得,成功的喜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不经一番彻骨寒,哪得梅花扑鼻香”的含义。

正因为这个难得的机会,才使我爱上了语文,爱上了写作,更爱上了那支笔。现在的我,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为我喜欢上语文课啦!

如果没有那次机会,我是否会被埋没。虽然“是金子,总会发光”,但也是要有那么一个“伯乐”来看中我这匹“千里马”,不然就“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才美不外见”。

我喜欢上语文课啦!

例文九: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

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

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

例文十: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呢?喔,对了,就是她!

她名副其实地讨我喜欢:学生头,一双永远充满着好奇心的眼睛上挂着一副小眼镜,总是带着缅靛的微笑,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小白兔”似的。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她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到手,她就不管什么天昏地暗,什么天时地利,统统抛到九宵云外。课余看,吃饭看,睡觉时躲在被窝里看,甚至上厕所还是拿着看。直到看完才算有个小结。这不,鼻梁上早早架起的“望远镜”就是辛苦劳动的报酬。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书她是绝对不看的,她喜欢的是那些名人名作,比如《论语》,《爱的教育》,《红楼梦》,《高老头》'''''''她坚信爱因斯坦对成功的秘决作的科学慨括:w=x y z,就是:成功=艰苦劳动 正确的方法 少说空话。她认为,这三个条件中,艰苦劳动也就是“勤”是首要的。

她的脸是一张阴晴表,喜怒哀乐一览无遗。如脸上春光明媚,阳光灿烂,一定是遇上了什么高兴事;如脸上乌云密布,那一定是碰上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做错事时,眉低眼顺露出悔意,她有难题时,望着爸爸,流露出渴求和援助。她爱吃巧克力,旺旺雪饼,冰淇淋,来者不拒,正常的饭菜反而推三阻四。

她待人热情诚恳,同学

们都愿意找她帮忙。她最讨人喜欢的一点就是:自我约束很好,从不放纵自己。有一次在书店里看见了一套装饰精美,内容深蕴的文学名著,价值好几百元妈妈说太贵了,她不吵不闹,心平气和的跟着妈妈回去了。平时她花零用钱是很有分寸的,从不浪费。

说到这里你也许早就喜欢上了她!告诉你,她就是我。

例文十一:我喜欢作文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例文十二:我喜欢作文

回忆是美好的、快乐的,也是心酸的、生气的。回忆是买不到的,也是不能自己幻想的。所以,我喜欢收藏回忆。

快乐的回忆

自从,上初中以来我认识了两个非常好的朋友——方心、黄希鑫。三年以来,我们三个几乎形影不离。不管是上学还是补课。上学,我们在同一个班,当我上课分心,她们会提醒我,当我成绩下降时,方心会为我补课,当我生病时,她们会在我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当我伤心时,鑫则会说笑话、学动物……来逗我开心。我们三个的回忆是别人不曾拥有的,是别人买不到的,所以,我喜欢收藏回忆。

心酸的回忆

在小时候,我曾经在X学校有3个玩伴,一个是鑫,鑫小时候非常乖巧,因为父母是同事,所以我们从小到大都是好朋友。其余两个是:小双,大双。他们是双胞胎,所以,我经常分不出谁是谁。

曾经我们几个在学校里,你追我赶的跑着。曾经的我们一起去田野中捉青蛙走前又放回去。曾经的我们,一起去打篮球,球场上有着我们弱小的身影。而现在的我们呢?不会了解对方。在路上遇见了,可是每一次都是擦肩而过,看着对方的嘴,想说什么,但却又合上了,最终的我们到现在还是陌生人。我们4个人的回忆,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例文十三:我喜欢作文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例文十四:我喜欢作文

话说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后,魏蜀吴崛起,天下三分,一时间英雄倍出,争奇斗艳。他们中有一人我最为敬佩,此人字孔明,人称卧龙,他容貌轩昂、非常潇洒,住在南阳卧龙冈。他是被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出来的,后来他当了蜀国的丞相。

卧龙为蜀国立下赫赫战绩,最有名的战绩是:赤壁之战、火烧新野、七擒孟获、空城抚琴退仲达(仲达就是司马懿)、木牛流马建奇功等等。

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他最足智多谋。就拿空城计来说吧,空城计中,司马懿带领十五万魏军进攻蜀国西城,当时城里只有官兵二千五百人,敌众我寡,卧龙传令:将旌旗藏起;军士恪守岗位,不得高声言语、随便出入;大开四门,每门派二十名军士扮成百姓,洒扫街道。一切都安排好后,他身披鹤氅,带着两个小童来到城楼上,焚香抚琴。司马懿见了还以为城里有伏兵,不敢攻城,只有退兵了。就这样,卧龙一人退了司马懿的精兵十五万! 真是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猜出来了吧,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就是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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