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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1: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作者笛福在书中介绍了一位天生爱冒险、不满足于现状、不甘平庸,有着实干精神、性格坚强的人。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对自己航海的爱好相当执着。
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忘记了父母的忠告,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去体验航海的生活。天有不测风云,老天让鲁滨逊为他做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代价。出海的那几天,船遇上了大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果然,不出我们的预料,在一次大风暴,船沉没了。船上的人都被这场大风浪吞没了,幸运之中,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成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在海上漂呀,漂呀,飘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听到这里,大家一定会想,这个小岛没人、没食物,还有野人出没,他必死无疑。
但是,你们想错了,鲁滨逊没有放弃,用自己的双手,在这座孤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条生命之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鲁滨逊先把沉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转移到孤岛上,又砍了一些木材,为自己建造了简易的房子、家具。还饲养了许多山羊,作为肉食、羊奶的来源。渐渐的,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后来,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部落的首领,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一切,创造了自己的“王国”。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说处处有美存在,关键是要我们去发现,去挖掘。可是,现在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不但不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着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出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他们一味感叹自己的命运如何悲惨,却从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甚至不觉得靠乞讨生活是多么不光彩的事。在他们身上就大大缺乏鲁滨逊那样的拼劲和对美好生活执著追求的信念。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同样需要具备鲁滨逊的那种精神。“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我现在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切!
我喜欢作文2: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回望这风风雨雨的几千年,有这样一位女子,被人们成为“千古第一才女”。她——就是李清照。
在秋风萧瑟,桂子飘香的时节,在她与她的丈夫即将分别之时,李清照在锦帛上为赵明诚写下了这样的离词“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占兰州。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她的丈夫身还未到泰山,心却早已在计算归期了。他们结婚二十六年,有着如胶似漆的感情,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朝中新旧党争愈演愈烈,一对鸳鸯被活活拆散,他们隔河相望,饱尝相思之苦。
1277年,李清照夫妇随难民流落江南,在一次城中叛乱中,赵明诚缒城逃跑,李清照终于心灰意冷,完成了《夏日绝句》。她的词一直都那么悲伤,凄婉,忧郁。她再也没有了“沉醉不知归路”的生活,只剩下“人比黄花瘦”的感叹,说不尽的愁。她是脆弱的,她把她的惆怅融入了诗词中——“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她又是坚强的,在当时封建社会的压制下,她要承受怎样的质疑,受到多少敌对?但是,她杰出的艺术成就赢得了后世文人的高度赞扬,她的词“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她被称为“宋代最伟大的一位女词人,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一位女词人”,所以,便有了“千古第一才女”之美誉。李清照,坎坷的一生造就了她的不平凡,让她的词更有韵味,更有内涵。我没有资格来评价这样一位才女,我只能说,她是一位奇女子,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作出这些不俗的诗词。“才藻非女子事”,陆游是这样说的。
但是,李清照用她的情感,用她的心血浇灌出了璀璨的诗词花朵,告诉了世人,告诉了那个时代,谁说女子不如男。郑振铎在《中国文学史》中评价说:“她是独创一格的,她是独立于一群词人之中的。她不受别的词人的什么影响,别的词人也似乎受不到她的影响。她是太高绝一时了,庸才的作家是绝不能追得上的。无数的词人诗人,写着无数的离情闺怨的诗词;他们一大半是代女主人翁立言的,这一切的诗词,在清照之前,直如粪土似的无可评价。”于是,她一生的故事和心底的怨愁就转化为凄清的悲剧之美,她和她的词也就永远高悬在历史的星空。
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的寻寻觅觅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
我喜欢作文3:
全世界有许多的书,但堪称经典的却只有几本。读一本漫画像是在吃速食快餐,一点营养也没有;而读一本经典的好书,却是等于在享受一顿丰盛的晚宴。在那么多经典作品里,我还是最喜欢《鲁宾逊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凭借机智逃跑了。在第四次航海途中途中遇到风暴,船上所有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流落荒岛。
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滨孙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因此小说一出版,就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鲁滨孙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它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还没有以这样的内容来写过。
笛福开始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滨孙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想像力。鲁滨逊执着、挑战、热情、奉献、激情、乐观、爱心、自豪、渴望、信赖的精神是需要每个人学习的。
《鲁滨孙漂流记》这样深得人心,又怎能不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呢?
我喜欢作文4:
每次,我望见天空中飞过互相追逐小麻雀,便希望里面有那只被我放飞,并被我称之为“幸运”的小麻雀,也一直憧憬着它能在某一天回来看我。
我和它相逢那天是下午六点钟,爸爸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比较冷,我发现路旁有一团灰色的东西,我并没有在意,当走过它时,那团灰色东西突然扑楞楞动了起来,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凑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只稚气末脱的小麻雀,它被冻的缩成了一团,我赶紧把它捉回了家,妈妈找来了一只小纸箱,在纸箱的一角铺上了棉花,另一头用小瓶盖放上了水和小米,安排好它的房间后,我怀着喜悦和担忧的心情注视着它,过了好一会小麻雀好像才从惊恐中缓了过来,睁开眼睛,转动小脑袋,四处打量着,我这时才发现我眼前的这只小麻雀长得非常可爱,漂亮;黄褐色的嘴巴上还有一些显示着它还未长大的黄嘴丫,身上带着斑点似的花纹,一条长尾巴支撑着身体的平衡,它可能被对面这个眯着眼睛看它的人吓住了,楞楞地盯住了我,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然后迅速退到了箱子角上,又缩成了一团,一动也不动,这时妈妈告诉我,它还不熟悉,让我离开偷偷的观察它,观察中我发现在它发现没有危险后,左右看了看,才一跳一跳的跑出来吃食,我的心情也由担忧变成了喜悦。
晚上,妈妈对我说:“这是一只麻雀宝宝,离开了妈妈的保护,多么可怜呀。”想到它刚才的经历,如果不是我发现了它,它会成什么样呢,思前想后我决定给它取一个名字—幸运。希望好运永远跟随着它。
经过几个月的喂养,“幸运”和我熟悉了起来,每天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喊着它的名字,给它喂食,它已经是我们家的一员,给我们全家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麻烦——就是清理鸟粪。后来“幸运”学会了飞翔,看着它展开双翅在屋里面飞来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会飞了的“幸运”,总是站在窗户上对外鸣叫,妈妈告诉我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它在想它的同伴。我的心瞬时痛了起来,离别的伤感使我一时难以接受,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放飞“幸运”。我依依不舍把它放在院子里,小麻雀往前跳了几步,一下飞到了树上,然后又下来,绕着我飞了一圈,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
望着转瞬间消失在天空中的“幸运”,放飞的喜悦和离别的伤感同时涌向我的心田,那种感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天放学了,妈妈说在窗户上看到了“幸运”,它对着妈妈使劲点点小脑袋,“喳喳”叫了几声,然后飞走了。我虽然很遗憾没有看到它,但我相信,它还会回来的。
我喜欢作文5: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人都知道的书,在这本说中有很多历史中的经典人物,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书中的反面人物―—曹操。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们的影响太大了,以至于我们都认为曹操睡一个狡猾,奸诈,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但在我眼中,他是一个乱世英雄,他是一个有头脑,能主持大局的人。“宁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这句话看起来十分自私,自己看重自己的利益,但细读之下却能品出了无人能掩的霸气外,还透露出一种无奈,在那个三国鼎立的时候,任何人都不是值得百分百相信的,而那时的曹操只能悲凉得发出一声叹息……乱世出英雄,曹操又何尝不是呢?官渡之战中大败袁绍,难道不会是一位英雄的杰作么?虽然他也曾输过,但成败乃兵家常事,谁一生中没输过呢?即使输了,他也会是我心中不败的神话,因为他有一种精神叫屡败屡战。曹操一生至入勉自己为王,死后,他的儿子曹丕才追尊他为魏武帝,只不也是一种精神吗?帝王,谁不想当?但是他却甘愿放弃,面对触手可及的权利和帝位,他却只把那看作浮云。他有野心,但他却从不争抢不该属于他的,这难道不是一种境界吗?曹操除了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外,他也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写过很多首著名的诗,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龟虽寿》中的一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句话可以说是千古流传,这句话说明了曹操做为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不服老,不信天,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首诗不仅体现了曹操的雄心壮志,也表达了他锐意进取的顽强意志和不屑精神。
《观沧海》也是他的一部作品,在那首诗里,他描写了大海的波澜壮阔,体现了他的胸怀广阔,像大海一样无边天际。或许有人说他只是一个自说自话,但他能把大海描写的那般宽广,一个没有胸襟的的人又怎么做到呢?现在曹操已经离我们很远很远了,但他的精神顽强,他的不服输,他的用以抗争早已留在了我们心中,是不管经历多少个岁月磨难都无法抹去的。
有些人,有些事,看似离我们很远,没有一点瓜葛,但我们生活中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都离不开先人对我们的影响,它在无形中引导着你去做事,它在我们思维的最深处。古人不远,它在我们心中,在我们脑海,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
我喜欢作文6: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西游记》在众多的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典名着《西游记》,主要原因是作品所描述的四位主要人物:唐三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四师徒,他们不怕各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灵山,取得真经。
在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走累了,就在山边一棵大树下休息,让悟空去化点缘,悟空化缘回来,远远看到师父头上有一股邪气,想必师父遇到了妖怪。原来白骨精看到唐僧在休息,孙悟空又不在,就抓了一些蛇和一些青蛙,变成食物,自己变成一名村姑,走向前去给唐僧师徒送饭,正在这时悟空回来了,看到白骨精变的村姑,举棒就打,白骨精真狡猾,扔下一堆白骨在地上,自己跑掉了。悟空又把白骨精给的食物变回原形,是一些蛇和青蛙,猪八戒见没吃到食物就说:“师父,悟空是不想让我们吃上饭,才把食物变成蛇和青蛙的。”唐僧责怪孙悟空。白骨精为了想吃到唐僧,再变成老婆子。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二打白骨精,白骨精再次逃走。唐僧怒喝孙悟空。如此反复,白骨精两次被悟空识破真相,还差点丢了性命。
它知道有孙悟空在,是吃不到唐僧肉的,决定再施诡计,让唐僧把孙悟空赶走。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头儿,手持拐杖,来找唐僧,悟空认出那老头又是白骨精的化身,上前喝道:“大胆妖怪,你骗不了我老孙!”说着又要举棒打去。——悟空气得毛发直竖,大喝道:“不管你千变万化,妖怪总是妖怪!”说罢抡棒就打。——悟空回答说:“妖怪吃人本性不变。你今天救了它,它却不会放过你。是妖就要打,哪能讲慈悲!”悟空撇开唐僧,一棒打去,把那老头儿打下深涧。
尽管孙悟空打妖怪很得力,但是还是被唐僧赶回了花果山,这么一位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斗得过诡计多端、善于变化的白骨精,却斗不过慈悲为本的唐僧,他带着委屈、遗憾、怨恨回到了花果山。读完这本书后,我体会到:做事情就不要害怕困难,就一定成功;做人要讲慈悲,要做个好人,慈悲是做个好人的准则,但唐僧太慈悲了,不应该对妖怪讲慈悲,更不应该人妖不分、是非颠倒;要学习孙悟空执着的精神,就是受到委屈,凭着自己人本事,也要保护师父完成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