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400字
篇一:我喜欢400字作文
暑假里,爸爸带我去逛保定地下书城,经过几小时的奔波,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一进去,里面可真大呀!书都分为好多类,有儿童类读物,中考复习书,高考复习书等等,一类就占一间屋子。让我看的应接不暇,恨不得一下子把这些书全看完。我挑了好长时间,终于在棋牌类的书架前发现了一本《象棋入门》。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翻开一看,这本书里有象棋入门必备知识,吃子的基本技术,对杀常识,基本功杀法,想起实战等等。在我的一再说服下,爸爸答应给我买,因为妈妈是让我买学习数的。
回到家后,我就爱不释手的学习起来,并急于实践,让爸爸和我一起下象棋。刚刚开始,我就在爸爸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爸爸使了双管炮,我赢了,这一局连五分钟多不到,我就赢了爸爸,爸爸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儿子,行啊,书没白看,有进步!”我得意地一笑说:“我这是小试牛刀。”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象棋是科学,艺术,竞技三者相互结合的智力体育项目,有严密的科学性,精妙的艺术和强烈的对抗性.它能开发智力,培养逻辑思维的敏捷性,能丰富我们的文化生活,培养顽强的性格和进取心.所以我更加喜欢上了象棋.我更感谢《象棋入门》这本书,是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篇二: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迷,要说起我喜欢的书呀,那筒直多的说都说不完,算都算不清。但如果问起我最喜欢的书-嘻嘻,我先在这里卖个关子,暂时不告诉你这本书的名子,如你想知道这本书的名子?那你就接着一点一点慢慢向下看。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他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
凡尔纳(1828―1950)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学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这本书虽是科幻,但其人物刻画逼真,波澜起伏,达到了科学与幻想的完美结合。同时,书里还贯穿了一种人文精神,一种对不畏艰险,坚忍不拔的意志的赞颂。1865年,太平洋上空发生了一场罕见的风暴。这场风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有五个人在这场风暴里获救,又被风暴遗落在神秘的荒岛。他们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陆军上尉希留斯•哈丁,纽约先驱报社记者吉登•史皮莱特,水手潘克洛夫特,和他的助手赫伯特,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托普。
这五人奇妙的组合在一起在荒无人烟的林肯岛。在这个偏离正常航道,在地图上没有任何标识的荒岛上,五个人发挥集体智慧生存了下来,他们造房子,开恳土地□,缝制衣物,造船,与海盗斗争,最后在一种神秘力量的帮助下生存了下去,那么,这个神秘力量是什么呢?5个人誓死要找的人又是谁呢?进入故事去一探究竟吧。
篇三: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看书,也许是受到爸爸的陶冶,我成了名符其实的“书小呆”,而我爸爸则是个“书大呆”。
正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经常使用杀手锏:“三天不让看书”。天哪!一天不看书,我茶饭不思!两天不看书,我全身无力!三天不看书,我还不一命呜呼呀?为此,我发明了三条对付的办法。第一:偷渡,就是每天拿一本书到学校读,等晚上回来,已是大开眼界啦。第二是挑灯夜读,当晚上夜深人静的时侯,拿出一本书,在灯光下读,第三也是我的王牌办法,想知道吗?也就是在做功课时读。
那天,我因为作业写得不好,妈妈又罚我三天不许看书,我立刻用我的王牌办法,等妈妈一走,我便装着做作业,一会儿写完了,我忍不住拿出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妈妈来了,我听到响动,赶紧把书放到一旁,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我的动作不够快,被妈妈发现了,妈妈一把夺过书,怒气冲冲就要把书往垃圾桶里扔,我也一把夺过书说:“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书不能扔,因为这是我最心爱的书。”我自然被罚六天不许看书。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了解到了世界上的万种风情。读书是一个人生命的源泉,有时也会很有用,在一次社会课上,老师叫我们说一说革命故事,我侃侃而谈,同学们听了很羡慕我。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快乐吧!
篇四:我喜欢400字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看的是催人泪下的亲情故事。这亲情是人世间最坚固的,任何人都不能把它摧毁。我曾读到:一位老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见到自己唯一的儿子,完成了他最后一次超越极限的等待,终于见到了儿子。我为这个老人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感到震撼。还有一位母亲,她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大学里的学生每月都得交一斤米到食堂去,可她家里穷的连一粒米都没有了,母亲只好等半夜全村人都睡了的时候曲邻村讨米,讨米回来已经是早上了,母亲把大半米送去食堂,留下一小半米自己吃。看到这里,我不禁眼泪哗哗地流淌下来,我实在看不下去,这么好的母亲上哪儿找去呀!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母为我做的一些事,我生病了,爸爸带我去看医生,晚上我睡觉的时候,把被子踢掉了,妈妈就会重新帮我把被子盖好,然后自己去睡,妈妈还帮我洗衣服,每次我和朋友闹了不愉快的事,哭着跑回家,妈妈都会来温和地安慰我。有时妈妈闲着的时候,总会讲几个笑话给我听,每次都把我逗得乐呵呵的……
我喜欢看亲情故事,因为它让我学会关心亲人。
篇五:我喜欢400字作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篇六: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
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
篇七: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儿,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本好书相伴,书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有许多书,比如:《福尔摩斯探案》、《森林报》、《绿野仙踪》、《昆虫记 》、《列那狐的故事》、《父与子》……其中我最 喜欢的就是《昆虫记》了。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的巨著,一部科学史上的经典作品。这本书精心挑选了二十余种最有代表性的昆虫展现在读者面前。先是极其详细记录下这些小生命的体貌特。征、食性、喜好、生活技巧、蜕变、繁衍和死亡等生活习性和生命过程。一部本来严肃的著作,却成为一部优美的的散文小品,让读者在阅读中不仅获得了知识和思想,而且还体味到妙趣天成的审美感受。比如富有诗意描述的是“它感慨的将如此高深的天赋给予这小小的生灵,让它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生生不息”(赤条蜂);那微弱的光就像是黑夜里燃气的点点火星(萤火虫)‘‘他对孩子们的情感想烈酒一样醇厚,断绝自己一切欲望,就想忘记自己的存在一般”(西班牙犀头)等等。
我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叙述优雅、描绘生动。
篇八: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爱看书,因此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这些书像人一样,各有各的秉性。它们有的幽默风趣,如《汤姆索亚历险记》;有的主题鲜明,如《敌后武工队》;有的让人深思,如《老人与海》。。。。。。然而,我最喜爱的书是法国十九世纪科幻小说作家儒勒。
凡尔纳写的《神秘岛》。《神秘岛》一书讲述的是一个荒岛求生的故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北军战俘乘坐热气球逃生。然而气球破了,把他们带到了一个荒岛上。一时间一无所有,但他们凭着过人的智慧与毅力,利用岛上能利用的资源,造出了许多不可能出现在荒岛上的东西。最终,他们活了下来小说在惊心动魄中融合了广博的科学知识,同时讴歌了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志与坚韧不拔的品质。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当五位勇敢者遇到很大的困难时,总会有一位神秘人物——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的遁世者尼摩船长——向他们伸出援手,使他们化险为夷。我想,这个人物的安插,恐怕不只是让我们感受到尼摩船长的好心,而是让我们体会到“自助者天助”这句格言的深刻含义。想必大部分读者和我一样,不论是在知识方面,还是人格方面都会从中受益匪浅。
在拓宽知识面的同时,我们的心灵将会得到净化,人格将得到升华。这便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篇九: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书,喜欢读书。
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经常带着我去书店看书,我跟妈妈找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慢慢翻看。那个时候,看的最多的是童话,妈妈负责读,我就专门看插画,书里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小人鱼什么的,画得特别好看。
现在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了,逛书店的习惯没有变,只是看书的内容不一样了。因为我认识字了,可以看更多比童话更有趣的书了。虽然识字不够多,看的时候,还要喊妈妈过来帮忙认字。但是比起以前,真是进步很大了。
每次去书店,妈妈不仅让我自由地看书,临走时,还允许我买一本,去的多了,家里的书也渐渐多了起来,看着书架上各种五颜六色的书,真高兴啊。
我们班级里有个图书角,每个同学都带点书放在那,小朋友互相换着看,就可以看更多的书了。
我还要认识更多的字,看更多的书。因为看书真的很有趣。
篇十:我喜欢400字作文
去年过年我收到一个礼物,就是小姨送给我的小书 包。
它是黑色的,上面有一个可爱的米老鼠头型,不过它只是单肩的,但是,它也不比双肩的差。你别小看这个书包,它的功能很多,在单肩带上有一个装钱的口袋,让我的零用钱不在像从前一样总是丢失。
它的大口袋就像一张大嘴一样,我的那么课本它都能一口吞下去。另外它还有两个口袋,小的可以装勺和筷子,稍大点的可以装些吃的或照片之类的。我想我怎么样才能让我的这个小书包能够陪伴我小学毕业呢?我要爱护它,就算是破了,我也要背着上学,不辜负小姨对我的期望。
篇十一:我喜欢4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喜欢养花,有人喜欢下棋,像我,我爱看书。
自从五岁翻开第一本图画书的第一页起,我便与书形影不离了。幼儿园老师知道我喜欢看书,就让我在课间讲几个故事给小朋友听,小朋友们都陶醉在扣人心弦的故事里。
大大班开始,我每当做完作业后,都要从书柜里找出几本故事书来看,连妈妈叫我吃饭我也听不见,因为我已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我与七个小矮人还有白雪公主唱歌跳舞;和灰姑娘一起快乐地生活着……每当看书时,我的眼睛就已深深扎入了书里的字,一看便不可收拾,一口气就看完好几个故事,非把书读完不可!
小学开始,我放弃了挚爱的童话书,开始寻找另一种书的乐趣,我几乎跑尽了汕头所有书店,终于找到了适合我“口味”的——地理书。于是我的压岁钱、零花钱都换成了地理书,足足有五本(一本约两厘米),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解开了我心头的许多谜:金字塔为何有个“金”字?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等……
我喜欢看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童年的好伙伴,伴随我走向快乐与知识的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