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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   2024-12-02

我喜欢作文篇一: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 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 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 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 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

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 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 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作文篇二:

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黑白世界的围棋,是我国古人所喜爱的娱乐竞技活动。上四年级时,爸爸教我学会了下围棋,从此我就迷上了围棋。

中国围棋,是一项古老的益智类活动,春秋时期就已经广为流传。史书有“尧造围棋,以教丹朱”的记载。围棋的规则十分简单,却拥有十分广大的空间可以落子,使得围棋变化多端,比中国象棋更为复杂。这就是围棋的魅力所在。下一盘围棋的时间没有规定,快则五分钟,慢则要几天,多数时候下一盘棋需要一到两个小时。

下围棋对人脑的智力开发很有帮助,可增强一个人的计算能力、记忆力、创意能力、思想能力、判断能力,也能提高人对注意力的控制能力。

我为什么喜欢围棋呢?一是因为围棋博大精深。

围棋棋子分黑白,黑代表阴,白代表阳,黑白棋子形成了阴阳两极。围棋变化莫测,“自古围棋无重局”。试问,围棋那上千亿种的变化,谁能参透?围棋规则不如象棋的烦琐,最复杂的,就是“打劫”。可是一旦对弈起来,双方脑海里浮现出的不是一颗颗黑白分明的棋子,而是一条条相互纠缠、绞杀的大龙!

围棋上通天文,下达地理。19×19的棋盘上,至高点就是中心——天元,如果第一子落天元,可一子牵动全局;三路是低,四路是高,两种棋风的棋手一起对弈,那才叫精彩!双方的目的只有一个:使自己占有的地域比对方大,从而取胜。

我喜欢围棋,不只是因为它博大精深,还因为下棋时有一种说不出的静逸:两人对弈,无论年龄大小、地位高低,坐在棋盘前都是平等的。双方以落子作为语言进行交流,每手棋都传递着信息。双方心照不宣,胜固欣然,败亦可喜……

我爱你,围棋!

我喜欢作文篇三:

我喜欢的一盏灯,很特别,看不见,摸不着,让你也猜不出,它既不是台灯,也不是无影灯,当然也不是探照灯,而这盏灯却给予了我很多帮助,陪伴着我度过了无数个的春夏秋冬……我喜欢的灯是一盏在心中的灯——明灯。

的确,我心中的明灯给予了我无数的帮助,和我一起战胜了数不胜数的困难,让我从失败的路上勇敢的站起来,继续走将成功的道路。失败时,它会安慰我,化作一片创口贴,止住我心灵的创伤;成功时,它会和我同样开心,同时也会变成一个警钟,提醒我不要骄傲。

记得那一次,一道数学提使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想放弃,明灯就好像唰的一下亮了起来,微笑着对我说:“别心急,再想想,一定会想出来的!千万不要放弃,可不能半途而废啊!”,听了这话,我突然心头一亮,豁然开朗。这道题的题型和运算顺序都清晰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不到十几秒,这道题就被我轻松的迎刃而解了,我高兴极了。这是,明灯又对我说:“不错!不错!继续加油!”

还有一次,让我记忆深刻,载着回忆的记忆之船缓缓驶来,那一次,我考试考了第一名,高兴之余不免有些骄傲。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别骄傲!别骄傲!这点小成绩不算什么,骄傲使人落后,一定要谦虚啊!”“哦,我懂了,我会谦虚的,永不会骄傲!”我在心中默默的说。明灯听了,点点头微笑着。

这就是我心中的那盏明灯,它使我领略了无数人生的真谛,让我明白了无数道理。谢谢你!明灯,我会永远记得你对我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

我喜欢作文篇四: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外公。我是单亲的孩子,爸爸不管我,妈妈想管我却有心无力。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付出和爱最多。

外公对我体贴入微,知凉问暖。我记得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突然发高烧,这可急坏了我外公,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培养抓得一样紧。他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长大了才能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常常伴读到深夜。

岁月流逝,我一天天在长大,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我喜欢作文篇五: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妈妈。

我妈妈三十多岁,个子不高,身子胖胖圆圆的,脸上常常挂着笑,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位随和、可亲的人。

她是一位教师,一位数学教师。就单凭这,就够我自豪的了,从上小学起,只要有我不懂的数学题拿来问她,准可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而让我自豪的还不止这些,妈妈呀,爱好广泛、学识丰富,简直可以说是百事通:她爱唱歌,而且唱得有韵有味,为这,学校还让她教了几年音乐;她爱讲故事,讲得有声有色,随便给她一本故事书,无论你爱听粤语版也好国语版也好,都能让你听得入迷;她爱玩电脑,用电脑写文章、画画、制作贺卡……这不,三年级时,她就教我做了一个漂亮的个人网站,把我的照片、作文、图画放到上面,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她还爱运动,跳舞、滑冰、游泳、打乒乓球、羽毛球……她都喜欢。

正因为妈妈多才多艺、积极开朗,所以我喜欢她,喜欢和她在一起。和她在一起,让我觉得生活是多么的多姿多彩和充满乐趣,就算是和她在一起做作业,我也不会觉得枯燥,因为妈妈会在我累了的时候、困了的时候来一段搞笑版的音乐或是一段绘声绘色的夸张的笑话,让我大笑一通后困乏顿消。

虽然妈妈爱好广泛,但她从不忘关心我的学习。为了我的学习,她甚至还节制了她的爱好。她很爱唱歌,小时候我天天听她唱,但等到我上学,我回到家里要做作业后就很少听到她唱歌了,她说,怕影响我做作业;我需要用电脑查资料,她就会立刻把正在使用的电脑腾出来,让给我……

这就是让我生活充满乐趣的、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

我喜欢作文篇六:

今天,我去图书馆参加“书海扬帆”有奖竞赛,里面有一道题目是:《西游记》的作者是谁?我当然知道了,作者是吴承恩啦。因为《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所以我都看了好几次了。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书,一下子就看了五个小时,连饭都忘了吃。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主要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路上发生的故事。唐僧有三个徒弟:大徒弟是孙悟空,二徒弟是猪八戒,三徒弟是沙和尚。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的眼睛是火眼金睛,能辨别是妖还是魔。

他头上带着紧箍咒,手上拿着金箍棒,是用来降妖除魔的。为了保护师傅的安全,孙悟空和白骨精、蜘蛛精、黑风怪等很多妖怪作战,真的很勇猛。猪八戒长得胖胖的,大大的耳朵,像一把大扇子,走起路来一扇一扇的。他贪吃而且懒惰,还经常偷吃别人的西瓜。沙和尚是从流沙河来的,,他对师傅衷心耿耿,帮着师傅背包袱,跟着师傅和师兄一路闯过各个难关,终于取得了真经。

唐僧师徒四人不畏艰险,克服重重困难,实现自己的愿望。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坚强、勇敢和不怕困难。

我喜欢作文篇七:

2009年5月28日,在罗马竞技场,正在举行欧冠决赛,巴塞罗那VS曼彻斯特联,许多巴萨球迷为此之疯狂,可曼联的球迷却失望而归。

这场比赛可以算是风云对决了,巴塞罗那当时有梅西,埃托奥,亨利组成的西甲三叉戟,曼联当时有春风满面的C罗纳尔多,2008年世界足球先生和2008年金球奖的光荣称号,鲁尼,新一代的英格兰“枪手”贝尔巴托夫,年轻一代的象征。

最后,巴塞罗那靠着埃托奥和梅西的进球以2:0战胜了霸气十足的曼联,这也给了阿莱克希-弗格森爵士(曼联主教练)泼了一盆冷水。

今年夏天(2009年)正是足球的转会热潮,高调的曼联把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C罗)卖给了皇家马德里,用了8000万英镑转会费!比齐达内还高了400万英镑,让足坛为之一震。也让巴塞罗那悲喜交加,悲的是它们的死敌皇家马德里用了近2亿欧元买下了大批球星,喜的是又少了一个强敌。

英超的曼联最近倒霉至极,卖出了C罗这样的大牌球星,只引进了巴伦西亚和欧文完全不够抵一个C罗,而且“邻居”曼城也是和皇马一样,斥巨资买球员,还放豪言说要用10亿英镑买球员,曼彻斯特城已经买下了阿德巴约、特维斯、图雷、莱斯科特、圣克鲁斯、巴里、灿德尔、西尔维斯特和斯图尔特-泰勒。曼联再一次被泼了一盆冷水。

这个夏天,巴萨也不放过,不能眼睁睁看着皇马买球员,自己却纹丝不动。巴萨用埃托奥和4600万欧元外加赫莱布的短期租借换来了瑞典大炮伊布拉希莫维奇,巴萨新赛季又组成了新的三叉戟。

我相信巴萨的明天是灿烂的,巴萨的明天是辉煌的,我永远爱巴塞罗那!爱诺坎普球场的每个角落!

我喜欢作文篇八:

我看过的名人名言很多,如福楼拜的“最穷的是无才,最贱的是无志。”勃郎宁的“雄心壮志是茫茫黑夜中的北斗星。”但我最喜欢的一句是“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因为我曾有过这样的一件事,使我对这句名言深深地有所感悟。有一天,妈妈带我去溜冰场溜冰。到了溜冰场,只见那里的人很多:有老年人,年轻人,小孩子。他们踩着溜冰鞋风驰电掣地奔跑着,真帅!那种感觉不知道多么让人羡慕。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穿上溜冰鞋,进入了溜冰场。我脚一蹬,跑了起来。“叮咚”一声,我摔了个嘴啃泥,耳边不时传来嘲讽的笑声。我心一凉,刚才的那股高兴劲儿早飞到九霄云外。可我不灰心,决定非要追上那些技术高超的人不可。于是第二轮自我测试开始。

这次可跟上次不同了,我的双腿好比拖着千斤铁链,举步无力,怎么也抬不起来。这也难怪谁要我上次吃过苦头了呢!慢慢地我扶着栏杆走了两三圈后,自以为自己还可以了,便又大步地溜了起来,结果事与愿违,我以摔了个四脚朝天。为了不失风态,我连忙站了起来,继续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渐渐地掌握了溜冰的技巧,能轻松自如地随着音乐欢快地溜起来。后来从这次失败中得出了我成功的结论:人经过多次失败后,只要坚持不懈,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胜利就会属于你,这个结论难道不是“失败乃成功之母”的真实写照吗?

我喜欢作文篇九:

我喜欢的格言很多,句句都有很深的道理,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句,我得想半天再告诉你:“今日事,今日毕。”

为什么是这句呢?也许和我的习惯有关系吧!

记得一次,学校放寒假,别的同学都在放假前使劲的赶作业,恨不得不到一个星期,作业都写完了。我呢?总是一看到别人做,我也跟着别人做,做了一半,又忘记了。看见有人在教室外边玩呢,便又跑出去和他们玩。总是想:“唉,明天再接着做吧,何况还有一个月呢?就这样,我总是一半一半地做,直到快开学了,作业还没写多少。后来,连夜赶作业,知道返校前十五分钟也没写完,这回可惨了。“还差一篇硬笔书法和一篇周记没写呢!我要是早两个小时开始赶就好了,”我暗暗地想。后来妈妈知道了,拉着我到办公室去找老师,并向老师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在我的印象中,老师听了妈妈的话后讲了许多话。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六个字:今日事,今日毕。就是说,今天的事,就要今天完成。

经过这次刻骨铭心的教训后,我在生活上,学习上,都尽量把当天的事当天完成。做暑假作业也是一天一天,按规定做,再也不拖拖拉拉。岁月流逝,我对这句话的意义,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的越来越深刻了。

我喜欢作文篇十: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又高又瘦,看起来就像根电线杆。头小小的,真像动画片里的小头爸爸一样,只是缺少一副眼镜。大大的眼睛,高而挺的鼻子,看上去还真精神。在我的心里,爸爸真算得上是“美男子”。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就听我慢慢告诉你吧。

爸爸的脾气比较暴躁,但是有时他又显得很温柔。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这可是我从出生就没有剪过 的心爱的长发啊,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 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从头顶到发尾,搓呀洗呀,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 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就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听说呀,小时候妈妈教我学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让我摔倒了,还磕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冲向医院,还冲着妈妈大发脾气。为此他们大吵一架,妈妈到现在还耿耿于怀呢!

在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鞋子,不管价钱多么昂贵,只要我喜欢爸爸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 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马上摆出了冰块脸,好像马上就要有狂风暴雨一样,实在是太可怕了!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爸爸吧?因为,他爱我,我也爱他。

我喜欢作文篇十一:

我最喜欢的动画片是“三国演义”。

这部动画片讲述了魏、蜀、吴三国的荣辱兴衰,谱写了一曲曲惊天地泣鬼神的传奇历史。展现了历史英雄颇具风采,而有的又奸诈狡猾的一面。

从结尾曲我们可以感觉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气概,那歌词飘扬而优美,把人生的哲理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令人心醉。“马蹄扬尘,风变色”,让人感觉到了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嘶喊拼杀,令人心情激荡不已。

最具吸引力的当然还是动画片的内容,人物的形象和配音仿佛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喊杀震天的战争时代,有如身临其境。

人物的性格也十分鲜明。比如曹操,他是标志性的奸雄,他野心极大,挟天子以令诸侯,使得王侯将相都臣服于他,虽然他很强势,但是满腹狐疑,最后也终因狐疑而丢掉了性命。

而被许多人认为是有仁有义,贤明智慧的君主刘备呢?他却是我讨厌的人,在我看来,刘备很会拉拢人心,但是却过分虚伪,在攻破弟弟统治的西川时,既然已经反目为仇了,却还跟出城投降的弟弟抱头痛哭,我讨厌他的为人!

我最佩服的还是胸怀韬略,腹隐机谋的诸葛孔明,他沉着而冷静,不因一时冲动而贸然行动,他有先知之觉,有鬼神莫测之机。

孙权则是不好不坏的人,他善于和别人结盟,可结盟结交,难结同好,三国时代毕竟还是会纷争不断。

人终究是要死的,英雄也一样,但青史一页会留下,你们都是强者!

三国是文韬武略,三国是嘶喊拼杀,三国是风云变幻。“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动画片啊!

我喜欢作文篇十二:

也许有的人希望得到成功,但成功的背后必定有失败。因为失败,可以总结经验,使下次的实验能多考虑一方面,使之完善。所以,我喜欢失败。

为什么爱迪生能成功的研制出电灯?是因为失败,是失败使他不停的尝试,最后发现钨才识适合制作灯丝的材料。据说,当时爱迪生在经历了失败后,不停地寻找材料,钢丝、铜丝、竹碳丝,头发……,在经历了一千多次失败后,发现了了钨,钨丝不但可以耐高温,而且使用时间可达三千多个小时,在反复实验,最终才得到成功,并投入于生产,是电灯走进了千家万户,从此它并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类似的经历我也有,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了《冒险岛》,使它让我知道了:每一份成功的背后都有失败。以前,在那个游戏中,设置了有障碍的任务,那时我还不懂,上去就跳起了花脚舞,后果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肯定完成不了任务了。后来,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我总结了一下,为什么会掉下来?掌握不了时机,心情不镇静等等。现在不同了,从以前的两三个小时完成到现在的十几分钟完成,背后又经历了多少努力。有一次,手指在键盘上不休息地按了一下午,导致第二天手酸得半死。现在还有好多难关我都没功破呢!这肯定又得牺牲我小小的指头了。

如果说玩网络游戏没有好处,那为什么我有懂得了这个道理。我手机的日志上为什么有会有这样一句话――如果说失败是一块砖,那么多一次失败就多一块为成功桥梁加以固定的基石。如果你问我喜欢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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