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第1篇】:
大家好。我很想认识大家,我愿意和所有人做朋友。 阳光般的笑脸,活泼好动,这是我认识自己以后,别人送我的词汇;天生的幽默,可爱的夸张,也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笑往往是我的标志性表情,可以说,已经是我独家冠名的“商标”了!
在学校里,老师把我带进了多彩的知识海洋,畅游其中,乐趣无穷;同学们有的滑稽、有的幽默、有的老成持重、有的乖巧可爱……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同进步,相互努力,快乐无穷。
我这个人嘛,很喜欢交朋友。我性格热情开朗,乐观向上,我很喜欢和幽默的人打交道。我爱好广泛,但我最爱看书。书,给予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每当我看到好笑的片断时,我会笑得前仰后伏,甚至会在床上打几个滚,就像一个疯小子似的乱蹿;每当我看到悲痛的片断时,我的眼泪便扑哧扑哧的散落下来,这个时候我便成了一个标准的泪人儿。在闲暇的时候,我喜欢看书。每次看得都废寝忘食,忘了一切,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等看完了书,已经8点了。我还喜欢看“非常神秘”和“非常好笑”系列。这几个系列的丛书即好笑又有趣,能提高人的想象力。
不过我这个人也有很多缺点,我倒是很喜欢害人。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坐着。正好有一个人朝我这跑过来,我看见他们来了。把脚一伸。他绊倒了,腿蹭破了皮,还流了不少血呢!我赶紧溜。“站住。”回头一看,是我们的班头。他把事情汇报给了老师,不用说,我被老师K了一顿,还要写检讨书。真是可怜呀。我希望能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这就是我,一个既平凡而又不简单的人。像路边一棵小野菊,给点阳光就灿烂;像海洋里的小鱼儿,给点海水就舒服;像天边的月亮,给点繁星就美丽。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吧!
这就是我作文【第2篇】:
“徐炀,选做题你打不打算做?”刚升初一,作业就铺天盖地砸过来,哪个还想做选做题的。我一抬头:班长站在面前,眼镜后面分明是挑衅的目光。翻看选做题:“1/(1+2)+1/(1+3)+1/(1+4)…+1/(1+99)=( )”夸张啊,这么难的题,哪个做?不过她的眼神有点诡异,分明在暗示:不做啊,真胆小。若是小学的时候,早就奋笔疾书,还用得着她来找我?但一看看桌面上那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作业本,想:不就是道题吗,做它干嘛。
我潇洒地翻回去,“解:x=…”落在纸上,很是显眼。“怎么,不做了?听你小学同学说你智商高,我看不过如此而已。”什么!当年我在数学社团里还是榜上有名呢,如今遭遇这等鄙视,我……我狠狠捏紧了笔,不写了,心里十分愤怒。但是那道题目那么难,若是赌气去做但做不出,那不是被人笑话?可不做也被人耻笑……如何是好呢……
“哎,徐炀,你太懦弱了吧?”懦弱?用这个形容我?我彻底愤怒了,捏紧了笔,好像要捏碎它一样。我感觉手上充满了力量。我缓缓抬头,好像《秦时明月》中盖聂抬头看卫庄一样的表情看着班长。班长似乎被看得退却了,凭我多年闯荡江湖的经验,这时候应该攻击。
“做就做,怎么着,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大喝一声,写下一个“解”字,不想这题竟让我解了出来。看来,知难而上,学习才会进步!
这就是我作文【第3篇】:
这就是我,一个五年家学校,我名叫杨宇!
我短头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我今年11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
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这就是我,通过我的介绍我想你们认识我了吧!
这就是我作文【第4篇】:
我是从实验三小毕业的小学生,我叫车云翔,今年到新兴中学上初一了。
我长得很高,但也长得很胖。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下有一个挺得高高的小鼻子,鼻子下有一张经常逗妈妈开心的甜嘴。
我虽然很胖,但我却很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篮球和羽毛球,因为多运动可以帮助我减肥。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打球打得太投入了,从早晨9点一直打到中午12点,当我回到家时,爸爸和妈妈已经去上班了,只留我一人在家,我一人在家匆匆吃完饭,又跑到篮球场和同学打了一下午篮球。
我从小就非常怕高,有恐高症,因此,我就有了一个外号—“胆小鬼”。我的班级在四楼,我因为怕高而不敢到窗户前往学校外面看,但有一次,我却被同学骗到这里,因为我同学说:“唉,车云翔你看,外面有人在打架。”我因为很好奇,连想也没想就把头伸出窗户,当我看到外面没人打架时,我才知道我中了我同学的圈套,但我同学却偏不让我把头伸回去,我只有闭上眼睛,但过了一会,我张开眼睛,觉得高并没有以前那么可怕了,反而我觉得我离地面很近,想一想,做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刻苦地去反复锻炼,什么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这就是我作文【第5篇】:
一头长长的秀发,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副娇小的身体,这就是我----乖巧的张誉馨。我今年十一岁了,在乐山市实验小学六年级五班读书。
我的脾气是不确定的,如果有人在我看书或写作文的时候打扰我的话,我会火冒三丈;如果没人打扰我呢,我就会乖乖地,像一只小猫。如果有什么实在把我弄生气了,我也不是吃素的。轻则大骂一顿,重则……暴力行为,不写了。
喜欢我的人呢,会说我很可爱;讨厌我的人呢,会说我很可恶。当然了!知道猫吧?猫抓鱼或老鼠的时候是会露出锋利的爪尖的;而猫和主人一起玩的时候,是会把爪尖藏起来的。我也和猫一样啦!(声明:1、我没爪子,打个比方罢了。声明:2、我只吃鱼,不吃老鼠。)
许多人都认为我很像猫咪,于是我就义不容辞地当起了她们的“宠物猫)。我也像猫一样乖乖地和她们玩。可是有人欺负我的话,是女生就撒撒娇(这被男生称为“假”),是男生的话,我可就不客气了!
在家里我也还算乖吧,只是经常跟弟弟吵吵闹闹。先告诉你一个公式----“一辈子=两分钟”。你一定很疑惑:Why?因为每次我和弟弟一闹矛盾,我就会对他说:“我一辈子不理你了!”But说归说,通常两分钟后,我就会叫他:“快!给我拿个东西来!“So,前面的等式成立,是理所当然的!也有一些时候,弟弟也“反”了,我呢?我就让他“惨”了。怎么办?继续吵吧!“给我拿过来!“我脸都气红了。”自已拿!你自已没手没脚吗?弟弟面不改色。我没理了,自已只好去拿了,顺便送了他一个白眼。
这就是我,可爱的我;这就是我,调皮的我;这就是我,一个真实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第6篇】:
这就是我山东 杨文韬如果有一天你走在路上,看见远远走来一支圆规,万不要惊慌,那一定是我。不用问,我很贫瘠,条形细胞从上到下堆砌成了我,不是我不想长肉,而是这些细胞还想多领些政府的救济金罢。除了瘦,其他方面我都比较欣赏自己。我自认为才华横溢,号称自己是“过目不忘”(其实上个学期的内容我下个学期便会忘掉一半)。我很喜欢拿这优势和他人的劣势对比,以此显示自己的才能。由于背书背得特别快,经常使别人惊讶以至于“叹”。我希望他们因此夸奖我,但至今没听到一句赞许,说我“不是人”的倒是不少,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总之会是一些“神、乌龟卵”之类轻易见不到的东西。我通常信心十足,于是我对所有的困难不屑一顾。任由它来,任由它去,输了算别人的,赢了算我的,没什么好计较的。
于是我经常对着他人侃侃而谈,说些自大的话,还喜欢暗地里想:这除了有道理,就什么也没有了。但吃亏是一定有的,考试前我向一位女生打赌,如果考历史会出“表达了戚继光什么思想感情”之类的题目,我就头朝地走给她看。结果,那位爱国的出题人真的写下了这道题,来表达自己 “对祖国统一的强烈愿望和前所未有的信心、决心”,于是……我……我本还想说些,但恐露出了破绽,会被老师骂的。还是忍痛搁笔,我也还有机会接着对你说:“我……”
这就是我作文【第7篇】:
我叫田梓含,今年10岁了,是实验小学三年三班的学生。
我中等个子,胖乎乎的脸蛋,浓黑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机灵的小眼睛,两边长着一对元宝似的耳朵,还有一张从不挑食的小嘴巴。我的头上最有特点的地方是额头上有一个发旋,从小妈妈就给我留了一小撮头发,看起来像个逗号,这可是我的“标志”啊!
我很活泼、开朗,特别喜欢运动。恨不得每天都上两节体育课。我跑得很快,每次跑赛都能跑在前面。我还喜欢打羽毛球,和小伙伴跑来跑去,打得满头大汗,可我一点也不觉得累。因为爱运动,我长得很壮实,从小到大很少生病,都没打过针,所以我喜欢运动,我要和运动做一辈子的朋友。
别看我活泼好动,但是我也非常喜欢看书,尤其是探险类的,在我的书架上摆了许多书,什么《鲁宾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昆虫记》、《福尔摩斯探案集》、《海底两万里》……我都看过。通过看书我学到了不少奇妙的知识,还懂得了许多深奥的道理,真是收获多多呀!
我也有不少缺点,爱马虎、粗心大意,以后我要逐渐改正缺点,少犯错误。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好动,聪明伶俐,有点马虎的小男孩,大家喜欢我吗?
这就是我作文【第8篇】:
有这样一个女孩,他整天嘻嘻哈哈的,好像没甚么烦恼的事。他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派,对待凡事都很看得开,叫他的话说,就算是天塌下来,她也不担心会被砸着,因为还有更高的东西挡住,不会砸到她,既然连天塌这种事她都看的开,他还会在烦恼神魔呢。
他很马虎,总是把事情办砸,让大家笑他,可她毫不在乎,总是吐吐舌头,然后一笑带过。哪些是大家一会就忘了,他何必放在心上。但因为马虎在学习上犯的错误,他绝不会简简单单一笑带过,而是会郁闷好几天,可几天后,他又嘻嘻哈哈的笑个没完,所以,同样的错误总是会犯第二次,这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他很爱看小说,因为他的梦想是一名作家,可他的文章从未有人拿欣赏的眼光看待过,他一出生就是一个不被人注意的人,他的身上没有耀眼的光芒,他把自己比喻成一颗普通的野花,有顽强的生命力,即使遇到再大的风雨,他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开花,所以,就算没人注意他,他依然在努力,他的人生道路上没有掌声和鲜花,可她依然坚强的走着,即使摔得再大,只要还能站起来,他也一定会坚持走下去的。作家,是他的梦想,他一定会坚持下去的,即使路上都是荆栗,他也不怕,他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猜到这个她是谁了吧,那就是我,一个为自己梦想努力的女孩,一个不怕困难的女孩,一个开朗乐观还伴有马马虎虎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