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友
与书为友作文篇1:
我,钱可以不要;零食可以不要;玩的可以不要;书却一定要。
我,书的爱恋者,我经常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中体会到多姿多彩的内容与丰富的知识。使我的作文和语文都还好。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书,让我感到快乐无比。书,我的好伴儿,只要有她,我的生活似乎多了色彩,我就不会寂寞了。说起那一次,我就想笑。妈妈吩咐我早点睡,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
我侧着耳朵仔细的听着,没动静了,我露出了阴险的笑。接着,我蹑手蹑脚的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小心翼翼的端着台灯,我捧着书,在被窝里偷偷的看。我沉浸在书中,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我细细体会书中的道理。妈妈豹子似的眼睛盯着我,我顿时傻了眼,紧接着,“威震武林”的恐怖绝招—-狮子吼在现。
书被勒索走了,我也被妈妈骂了一顿。但我回忆着书中的精彩内容,还是觉得很快乐。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愿和你们成为好朋友。
与书为友作文篇2:
我是一只蛾子,书则是一束灯。
我厌倦了橱柜里暗藏着的荤臭,于是便偷偷飞出来享受一下久违的世界,所以我发现了灯。它惨白却富有生命力,它沉默却热情似火。我抵挡不住我防御不了的吸引,一步步走向深渊,深陷泥潭不可自拔身不由己意想翻飞时,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它耀眼、闪亮。我嗅到了我内心最原始的却被现实镇压着的食粮。就在我与它接近、融合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我的魂灵,犹如蝉翼一般透明、无暇。
书真的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回答:有!
它是这世界上唯一不会被污染的原生品。它是由字体所连接成的句子,再由句子连接成的一本书。它一句轻描淡写就能把人伤到骨子里。它一本不动声色就让人爱恨交织。
书是危险品,勿轻易靠近。
我曾经喜欢看书是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全班订一套书,有草房子等十二本。当时买来觉得不好看,就让它埋没在了我的书柜底儿上了,崭新的,从未动过。后来放假了,无所事事时,就翻开了它,突然发现故事内容是那么的扣人心弦,即使会有不认识的生字,也会去老老实实查字典,耐心地把它看完。一个假期的时间,我把十二本书就都读完了。后来对书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我不只是接触儿童文学了,开始看一些有哲理的书,每读一个故事,心中就会泛起层层涟漪,感慨万千。直到现在,书仍是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使万物富有小情趣。书中的,无论是死物还是活物,都能散发出奇特的光芒,太阳、月亮、河流、星辰……在书中各自扮演着最恰当的职位,最丰富的神情,最优美的语言,最和谐的故事。它是又一个造物主,毋庸置疑。书是延绵千古,永垂不朽的传奇。
从《四书·五经》到如今的中学课本。书伴随我们一辈子。从孔子到鲁迅,书成就了多少名人。书是一个起始点,表示的是人们的进步与文化的提升。书又是一个终点,意味着人们将通过书来度过漫漫岁月。它就是这么重量级,这么张狂,它的堂而皇之是必须的。
就让书走进我们的生活吧。让生活多一些酸甜苦辣。
我也情愿变成一只心甘的蛾子,为了追求向往倾其所有去实现,哪怕那是危险的,我也要去实行,我梦想的殿堂。
与书为友作文篇3:
高尔基曾说过:“书市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以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形容人的学识渊博。而我认为读书就像品人生的有趣之处。如果去细读、细品,在书中又圈又点,那么人生必有风景;人生就像读书,如果你厌烦不读它,那么你就不知道人生到底是如何精彩。为了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冰心奶奶送给我们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反复思考,悟出其中的道理。
从我认识字的那时候,我喜欢看书,整天抱着书看。我尤其喜欢漫画书,因为那些漫画书经常让我笑得合不拢嘴。特别喜欢看《爆笑校园》的那呆头的逆向思维,以及那些搞笑动作都使我常常笑得人仰马翻。
当我八岁时,老爸出人意料拿了一个书柜回来。他希望书能堆满书柜。。那时我还改不了看漫画书的小毛病。老爸为了改掉我的这个坏毛病,带我进书店。那一天,我牵着老爸的手,老爸牵着我的小手,老爸向我一一告诉说这些世界名著,以及名家:雨果、大仲马、巴尔扎克等这些世界伟人为文学宝库创造了不可估量的财富。老爸说着说着,二我的心早飘到漫画书的地方。看到《爆笑校园》,突然,老爸说:“自己去看书吧!”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三步并作两步向漫画书飞奔而去。向漫画书看了看,哇!有《爆笑校园》,当我津津有味看时。老爸来了个晴天霹雳,逮个正着,老爸瞪了我一眼,我放下了书,老爸牵住我,我不时地向漫画书那里看。老爸说“书有价,但书中的知识却是无价的。”老爸随手拿了一本《围城里的笑声》给我看,我越看越想看,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的流逝,老爸说:“时间到了,快走吧”,我对爸爸说:“我想买这本书。”老爸说:“可以,今天带你来就是让你忘记漫画书!”我读了几遍《围城里的笑声》。我开始对文学经典大批购买,之后书柜里的书一排到两排,从两排到三排,什么童话书、杂志、名著、小说、散文、作文选都到我的书柜来了。书看多了,作文水平提高了,老师经常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并且我还投了稿呢!我从心里知道了多看书对作文的好处。
书就像水,它会灌溉我们心中的那片田野。啊!掬一捧,品一口,让书这心灵的净土盛满我们心灵的酒杯。
与书为友作文篇4:
小时候,我常常看见爸爸或大哥哥、大姐姐们捧着一本厚厚的东西在看啊看个不停。有一次,我走到爸爸的房间,看见爸爸又在看那厚厚的东西。我看爸爸看书看的有点不耐烦,便对爸爸说:“爸爸,你怎么整天都在看那东西,多没劲啊!不如你陪我出去外面走走好不好嘛!”“峰,乖,爸爸没空,下次再带你去玩啊。”“那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不是跟你说了吗,爸没空,出去!”我带着满腔的疑惑和不解回到了房间,突然,我眼前一亮,在书柜里有爸爸手里拿着的那种东西。“哼,你不告诉我,我自己找!”接着我就把书都翻了出来,胡乱一通的看着(其实也不算在看,只不过拿在手里玩罢了)。也就在那时开始,我就和书结缘了。
我逐渐的长大了,脑袋瓜里常常有许多疑问,有时爸爸妈妈也回答不出来。于是索性到书店买来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来》,我常常躺在床上,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来》来,吸收里面的知识和智慧。这时,书已成为了我的朋友。
慢慢的,时光流逝,眨眼间,我上四年级了。我知道了波菜里面含的铁不能用吸铁石吸出来、被子里的棉花不能做成棉花糖和樟脑不是糖果而是驱蟑螂的药丸等等···也吸收了不少中外名著的知识与智慧,甚至到了一天不看书就手痒的地步,每当朋友们招呼我下楼玩时,我总是沉浸在书海里,不为所动,因此家人和朋友都亲切的叫我“小书虫”。
有一次,叔叔出了一道问题问我们:世界上眼睛最多的是什么动物?世界上最大的又是什么动物?弟弟回答说:“世界上眼睛最多的是三眼猫,最大的是非洲大象。”接着妹妹、表弟他们都抢着回答。这时,我站出来说:“世界上眼睛最多的是蜻蜓,它的复眼最多可达几千万个,最大的是蓝鲸,最重可达150多吨。”叔叔听完之后,就对弟弟妹妹说:“看,你们哥哥多聪明啊!你们要向他学习。”弟弟妹妹对我佩服不已。
书陪伴我在这个世界已经5年了,它可以说是我这5个春夏秋冬以来最形影不离的朋友了。
但愿书香永远伴我行!
与书为友作文篇5:
我有许多朋友,有学校里的朋友、培训班的朋友,还有一群特殊的朋友,你们绝对猜不出来。哈哈!我称他们为书族朋友。他们可教会了我许多知识呢!书族朋友们还各有各的部落呢!
第一大部落是工具书朋友。他们让我认识了许多字,为我开辟陌生的资料天地,提供正确的所需。第二大部落是思维拓展书,他们使我的思维活跃。但是我对他们却很冷淡。按妈妈的话来讲,我是太懒惰了,现在那些书都不爱搭理我了,只是在书柜默默无闻地站着。第三大部落是小说朋友,他们给我无穷无尽的想象,让我拥有更多的快乐。
一遇到他们,我总是面带微笑。要说哪位朋友和我最亲密,哈哈!那可就是小说朋友了!我爱看曹文轩叔叔的著作《青铜葵花》。这本书告诉我要宽容、乐观;我爱看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他让我明白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对父母的爱、师生的爱是做人的根本,也是其他素质教育的基础;我爱看梅特林克的《青鸟》,他让我明白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我爱看杨红樱阿姨写的《童话集以及导读》,它带领着我们这群爱看书的小孩走进了童话世界。瞧!就是这些特殊的朋友,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写作,如何看待社会,总之让我受益匪浅。
书既像我的知己,又像个故事导师,总会把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前不久,我去图书馆看书时有大大体会。我在图书馆选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疯丫头杜真子》,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刚看到杜真子霸占马小跳房间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幅霸占房间的图画,越来越生动形象了,好像已经被作者带入书中了。在书中,我还学到了杜真子那一手拿手好菜——三色饭。我现学现卖,决定回家亲自下厨做给妈妈吃。我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做着饭,妈妈满脸微笑地站在边上看着我,嘴里嘟囔着: “瞧瞧这疯丫头,又在书里淘到宝了。”呵呵,妈妈知道我的脑子里已经装满了新东西,正要好好显摆一番呢!当然,好书光看一遍可是不够的,要多看多悟,即使是一本小说,也要慢慢悟。
古人语: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是我认为,书朋友使我收获了比黄金更为宝贵的知识。这就是我最亲密和喜欢的书族朋友,因为它们为我打开了一扇扇不同的窗,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我相信,以后我将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图书馆”,成为更多书的主人,用书朋友给予我的知识去开辟一片属于我的美好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