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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400字

写人   2024-11-30

我喜欢400字作文(一):

我很馋,很好吃。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水果可是我的最爱。

水果中我十分喜欢吃苹果。它不仅形状好看,而且颜色也十分鲜艳。圆圆的。红艳艳的。看上去多么饱满,多么诱人。

像小朋友灿烂的笑脸。他穿着青里透红的条纹外衣。它的皮非常薄,而且有许多斑点,用手摸一摸,非常光滑,很舒服。苹果的气味很香,我闻一闻,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迫不及待地咬一口,啊!又甜又酸的苹果真好吃。吃在口中让人心中有一股幸福的感觉。叫人越吃越爱吃。苹果不光好吃,而且营养也非常丰富。

它饱含人体所需的很多微量元素。如果糖。果酸大量的维生素C。E等。苹果非但对身体有益大家都知道,而且对皮肤有美容作用。难怪那些大姐姐特别喜欢吃苹果,对次津津乐道。苹果的好处众人皆知,可你知道吗?它还有很多别的用途。

把苹果切成小块,与另外的食物混在一起,拌上色拉酱,就是一道美味的水果色拉。把切成小块苹果与糯米小圆子酒酿一起煮。

煮好后便是一道可口的点心。听我说了那么多,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喜欢上苹果了。

我喜欢400字作文(二):

夏天,赤日炎炎,一丝清风吹来,使人神清气爽,在火辣辣的艳阳中感到一丝凉意,舒服极了。 要问我最喜欢哪个季节,我一定会吱吱唔唔的答不上来,因为我四个季节都喜欢。 春天,春暖花开,柳枝吐芽,万象更新,雪也融化了,正和人意。

正如宗璞所写:"我最喜欢初春的杨柳嫩枝,那样鲜,那样亮,柳枝一摆,似乎蹬着脚告诉你春天来了"。 夏天,赤日炎炎,一丝清风吹来,使人神清气爽,在火辣辣的艳阳中感到一丝凉意,舒服极了。上体育课时,汗水滴滴嗒嗒,真爽。晚上在地上铺上凉席,在上面躺着睡觉,真舒服。 秋天,落叶纷纷,全身处于金色的世界,落叶的海洋。

叶子踩在脚下,吱吱的响,像一首奏鸣曲。农民伯伯丰收了,大家都开心,果园阿姨的脸红的和苹果一样。 冬天,雪花飞扬,欢声笑语不断。小朋友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晚上,钻进被窝真冷啊。不渐渐的就暖和了,啊真舒服。 春夏秋冬我都喜欢,但我们要保护环境,不要使全世界都处于温室状态呀!

我喜欢400字作文(三):

我的爱好有许多,都是在同学之间产生的,这不,最近时兴抓子,当然我也便热衷于它了。

说到抓子,一听便是女孩子玩的游戏,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在我们班上,都是男生们玩抓子,够厉害吧。小伙伴们写完作业,三五成群,找一个人少的空地。当然,选地也是有讲究的,要光滑一点的,不然,抓些“一把抓”“切菜”等项目时便不好去拉。选好了地,大伙便有的跪,有的坐,有的盘坐,千资百态。一切准备完毕,就开始抓了起来。

瞧,那五个玲珑圆滑的石子放在手中那么舒服,滑溜溜的,它们便是这里的主角,大家各个用它抓出精彩,抓出刺激。那石子看似普通,但它却在一双双小手中如此应手,捏,拉,扔三效合一,抓的潇洒漂亮,也不管它干净不干净,全神贯注地看着石子时而腾空跃起,时而下落,一抓下去,灰尘随着飞扬起来。赢时欢呼,输时懊恼。不过没关系,擦擦鼻涕,重新再来,还有机会……

抓子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自我觉得抓子也使我变得双手灵活,两眼机灵。更有益的是,它也包含了益智性的趣味,如“考试”时,每出一道考题,都要抓耳挠腮地想一下步骤顺序才能去抓。每当一个个子从手中滑过,那感觉真是有种说不出的快乐。

这便是我的喜好,我认为抓子并不是不好,只要处理好学习与玩乐的时间,真是乐趣无穷!

我喜欢400字作文(四):

在我生日的时候,朋友送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水晶瓶”,我非常喜欢它,爱不释手。

这个“水晶瓶”一闪一闪,漂亮极了!在“水晶瓶”里有一只只亮晶晶“水晶球”。那“水晶球”形状各异,颜色不一。紫盈盈的是星星形的,黄澄澄的是足球形的,红通通的是皮包形的,透明发亮的是笛子形的。这些美丽的“水晶球”在五彩缤纷的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夺目耀眼。

在“水晶球”里,有一个小小的“舞台”,在这个小巧玲珑的“舞台”上,有一个“舞蹈家”——水晶娃娃。水晶娃娃的手一晃一晃的,伴随着美妙的音乐,立着脚尖旋转起来,多像一个轻盈飞舞的小精灵。我看着,看着,沉醉在这优美的舞姿当中,我不由自主地也跟它跳起舞来。在这个时候,所有的烦恼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喜欢这个“水晶瓶”,因为它陪我渡过了美好的童年,它将一直陪着我走下去……

我喜欢400字作文(五):

我是个爱学习的人,从小我就对语文这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次写作文时,我就文思泉涌,写下一篇篇令我深感自豪的文章。我是个喜欢大自然的人,每次望见荷塘浅笑的涟漪,梢头傲视风霜的梅花,雨帘中跃动的是绿意,阳光下跳跃的是“碎银”,这为我创造了灵感。也许这就是学习好语文的秘诀吧!

我喜欢语文,这也是因为小学时语文老师的淳淳教诲。她的教学方法很独特,她总是把一篇文章的重点抽出来,稍加分析,然后让我们一起吸取这些知识。写作文时,她叫我们要写真实的事例,由于我小学时太懒了,写作文总是写一点点,水平幼稚不优美,老师知道后,就跟我说:“写作文并不是要很好,但你也不要写得太幼稚,想想周围,雨幕,蓝天,白云,哪些可以让你那双隐形的翅膀自由的飞起来!”听了她的话后,我常留心观察,发现,原来周围的事物都是这么的美好,于是,我翱翔在作文的天空中,一点也不苦恼,作文水平也随之提高,在这期间我对语文更喜欢了。

语文无处不在,它给予了我们一双隐形的翅膀。虽然有时很复杂,比如阅读,寓意深得如大海捞针。但些时正是你学习境界得到升华。其实语文并不是只限于一个小范围,同一道题,它的表述方法千姿百态。

总而言之,我就是喜欢语文,一种心底说不出的爱,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我喜欢400字作文(六):

人人都说我是石头收藏家,这一点也不错,在我的收藏室中有很多石头,但有一块石头让我觉得非常珍贵,那是我五岁的时候爸爸从甘肃敦煌给我买的一个石头挂坠,价格倒不贵,才十几元,爸爸告诉我它叫“松花石”。

它是一块直径约三厘米的圆形石头,外沿有几圈黑白相间的花纹,它的底色是黑色的,外表是褐色中略带灰白,最中间是一个小小的、黑色的圆形,整块石头又亮又光滑,酷似一只眼睛。我对它爱不释手,我天天挂着它,希望它能给我带来好运。有一次,我们一家去爬山,差点把它掉下山崖去了,当时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别提多高兴了!从此,我对它更珍爱了,连睡觉都把它放在枕边。爸爸问我:“你的储藏室那么多石头,为什么你对这块石头这么看中呢?”我说:“可能是缘份吧,我就对这块石头情有独钟。”

从这块石头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即使是一样不值钱的东西,如果你喜欢它,你就会赋予它价值和情感,你就会像对待好朋友一样去爱护它,珍惜它。

我喜欢400字作文(七):

奥运会的运动员很多很多,就拿我们中国来讲51枚金牌得主的运动员我都喜欢。因为是他们为国家争了光,是他们使国际友人对我们刮目相看。其中我尤其最喜欢跳水名将郭晶晶。

郭晶晶从五岁开始学跳水,12岁就进入国家队,15岁那年就首次参加了奥运会,至今已有20年跳水经验。是中国女子跳水队名符其实的“当家花旦”。这种坚持20年的毅力让我深深地敬佩。

你是一个不认输的人,你经常说:输了不要紧,回去继续练下次再来比。因此你虽然不是一帆风顺,甚至也有失手的时候。但你从来就没有丧失信心,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

你的技术特点是起跳有力,动作协调性好,动作难度大。我最喜欢你的跳水姿势,那么干净利落。我更喜欢你的性格:面对一切,一笑而过。曾经在你的日记里有五个一笑而过,我深深地佩服你。

因为你有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终于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夺得了三米跳板单人和双人的二枚金牌。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你的眼睛里充满了自信,激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知道这时幸福的泪水。

一晃四年匆匆而过。在自己家门口的奥运会上,你又一举包揽了女子三米跳板的所有金牌,怎不令人折服。我为你鼓掌,为你叫好。因为你是中国人的骄傲所以我爱你没商量。

郭晶晶我喜欢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喜欢400字作文(八):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我喜欢400字作文(九):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 ,

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

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 ,

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

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

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 ,

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啊!这是一首多么雄壮的国歌啊!它将中华人民对当时的危险情况,所表达出来的悲愤,完完全全地保留了下来,这便是国歌的精华。

要说我对国歌的了解,虽称不上是十分了解,但我还是能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中华人民的愤怒。

这首歌是田汉作词,聂耳作曲。刚诞生时,取名为“义勇军进行曲”,后被选用为国歌。为什么选这支歌呢?因为在别国侵略中国,中国即将灭亡,也就是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中华人民站起来了,他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把那些可恶的敌人压制回去了。这不正是因为我们坚强的中华人民,不愿意作敌人的奴隶,而反抗,把自己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吗?正是因为敌人太可恶了,才逼得我们每个都发出了坚强不屈的吼声。最后,他们自食其果,知道了中华民族的厉害。中华民族也为此强大了,繁荣了。

让我们再高声唱一次“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吧!让我们再努力,使中华民族变得更加富强吧!

我多么想再听一次国歌啊!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支歌。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一):

2010-8-9 22:03:00 天气:晴朗 心情:高兴 1/次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音乐小猪,它天生就会发出叮叮咚咚的优美歌曲,它头上还会发光呢!它身穿褐色长袍,头戴目镜,非常地酷。音乐小猪是我的好伙伴。

有一回,爸爸妈妈出去吃饭,我一个人在家里,慢慢地,慢慢地,天黑了,我感到非常害怕。音乐小猪明亮的灯光和清脆优雅的歌声指引了我,让我不再害怕。音乐小猪真是我的好伙伴啊!有这样的一个朋友真幸福啊!我真喜欢音乐小猪。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二):

宝儿是我家的一条小狗。 它胖胖的身子,圆圆的眼睛,两只小尾巴总是向上翘着,还不时地摆来摆去,一幅悠闲自得的样子。

宝儿可通人性了,每天早晨六点整,它会准时来到我的床前,故意呼呼的喘粗气,好像再说:“主人起床,主人起床 。”我把衣服穿好后,把脚往床边一伸,它就会把拖鞋叼到我的脚下,然后趴在一边看着我。你说,宝儿是不是很有心眼呢?

宝儿还是个小侦探呢, 有一次,爸爸买来的螃蟹爬出了一只,我和妈妈找啊找,把每个角落都找遍了,也没找到。当大家都没了信心的时候,宝儿却把那只螃蟹从沙发底下拉了出来。瞧他那神气的样子,好像谁都不如它。

我喜欢我家的宝儿。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三):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我读起这首古诗,便会想起雪白雪白的米饭和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

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回到了故乡,我在外婆家收割稻谷,亲身体会到了农民伯伯们辛苦而又充满欢乐的劳动生活。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全村的大人和能帮得上的小孩们都起床了。他们匆匆赶往朝霞映照下金灿灿的稻田,风风火火地大干了起来。顿时,镰刀割刀谷的“刷刷”声,脚踏式脱蹈机的“嗡嗡”声,大人们偶尔的谈笑声,孩子们清脆的歌声,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便汇成了动人的交响乐。我陶醉在这美景和乐曲中。

虽然凉风徐徐,但是忙碌的农民们很快就大汗淋漓了。他们顾不得拭汗,依然不知疲倦地干着。跟我差不多大,甚至比我小的孩子们在田里拾稻穗。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并成了他们的朋友。

太阳爬上头顶热辣辣地严烤着稻田,人们的身上全湿了,大人们叫小孩回去,他们却仍然坚持劳动。一担一担黄澄澄的稻谷被挑往晒谷场,扁担都被压弯了。那“吱悠吱悠”的响声也仿佛在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咧!

农民伯伯在烈日暴晒之下,挥汗锄禾,感叹粮食来之不易,也间接地告诉人们要珍惜粮食。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四):

请你猜一猜,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对啦!就是朱军。他是我的同桌,更是我的好朋友。

朱军十分爱劳动。每天早晨,他总是早早来到学校,别人还在打闹嬉戏,他就已经拿起拖把,来来回回,认认真真地拖起走廊了。前些天,老师让我们组的同学打扫卫生区,没干一会,同学们就偷起懒来了,有的扔掉拖把玩了起来,有的则把扫把当武器打起了架,只有朱军还在埋头苦干,根本就没理会身边玩耍的我们。只见他十分卖力的握着拖把,一下一下拖着,不时还拿起抹布擦擦墙面上的脚印。不一会,乌黑的地面变得光闪闪,一滩污水不见了,墙灰也消失了。这时,我才发现他的头上、脸上挂满了汗珠,汗水把他的后背都湿透了。

朱军还十分乐于助人。一次写字课上,粗心的我再一次把橡皮弄丢了。我找遍了地下、书包都没找到,又不好意思老是找别人借。就在我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朱军塞给我一块红橡皮说:“这就算我送你的,你尽管用吧!”当时,我感动的不知该说什么。

我很喜欢朱军。老师让我和朱军坐在一起是想让我在学习上帮助他,我觉得,他这学期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了,我希望他能再接再厉,在学习上能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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