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买卖特别法》并非一项法律,而是《处罚性买卖介绍等行为的有关法律》和《防止性买卖和保护受害者等有关法律》等遏止性交易有关法案的总称。《性买卖特别法》惩罚进行色情交易的男性,保护妇女受害者为主。2002年9月提请国会审议,2004年5月通过,2004年9月23日起开始实施。
内容:
这部特别法重点打击组织和胁迫妇女卖淫的业主,卖淫嫖娼定性为刑事犯罪,保护被迫卖淫的妇女。特别法规定,没收组织和胁迫妇女卖淫的业主全部非法收入,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最高1亿韩元(约1150韩元合1美元)罚款;对于拉皮条、怂恿妇女卖淫的人,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和7000万韩元罚款;对于以钱买性的嫖客,除罚款外还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景
韩国是法律上禁止性买卖的国家,但社会纲纪松垮、道德堕落和监管不力等因素导致卖淫嫖娼盛行。据韩国媒体估计,韩国各地从事卖淫和各种变相性交易的妇女达几十万人。社会正义力量和妇女界不断呼吁取缔变相的卖淫场所,打击性买卖行为。2000年9月,全罗北道群山市的一处卖淫场所发生火灾,被迫卖淫的5名妇女活活烧死,而受贿的警察在接到报案后竟然无动于衷。此事曝光后引起韩国各界的公愤,社会舆论推动政府健全有关法律,采取措施打击卖淫嫖娼。[2]于是以妇女团体和女国会议员为主,开始制定《性买卖特别法》。
争议
据统计,在2004年一年的时间里,共取缔了17000人,其中1600多人被扣押,被扣押的人当中,包括很多色情介绍人和进行色情交易的男性。警方的取缔行为引起了色情交易女性的抗议,这些女性打出了“保障生存权”的口号,进行绝食示威。此外,还有人主张,因政府实行《性买卖特别法》,造成消费减少,经济沉滞,以及性犯罪剧增。
2011年9月22日,韩国首尔,性买卖女性团体在钟路区普信阁举行集会,要求废除《性买卖特别法》,解散女性家庭部,承认她们的职业。
读音:xìng
[xìng]
人或事物的本身所具有的能力、作用等:性质。性格。性命(生命)。性能。个性。属性。 ◎ 性质,思想、感情等方面的表现:典型性。开放性。指令性。 ◎ 男女或雌雄的特质:性别。男性。女性。 ◎ 有关生物生殖的:性交。性欲。性爱。性感。性解放。 ◎ 表示名词(以及代词、形容词)的类别的语法范畴。
读音:mǎi
[mǎi]
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买卖。买办(a.中国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b.鸦片战争后指外国商人在中国市场上推销商品的代理人)。买名。买好。买笑(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买主。买方。买春(买酒,唐代酒名多带“春”字) ◎ 招致:买祸。 ◎ 姓。
读音:mài
[mài]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卖菜。卖身。买卖。卖方。卖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 背叛祖国、亲友或自己的良心:卖友,卖国求荣。卖身投靠。 ◎ 尽量使出力气:卖力。卖命。卖劲儿。 ◎ 显示自己,表现自己:卖弄。卖乖。倚老卖老。
读音:tè
[tè]
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特殊。特色。特产。特权。特性。特征。特需。特技。特务。特区。特价。特例。特效。 ◎ 单,单一:特为(wèi )。特设。特地。特惠。特辑。特使。特赦。特约。 ◎ 只,但:不特如此。“相如度秦王特以诈佯为予赵城,实不可得”。 ◎ 三岁的兽,一说四岁的兽:“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特兮!” ◎ 公牛,亦用以借指公马和雄性的牲畜。 ◎ 配偶,匹配:“不因旧姻,求尔新特”。
读音:bié,biè
[bié,biè]
分离:别离。别情。别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别。告别。久别重逢。分门别类。 ◎ 差别:霄壤之别。 ◎ 分类:类别。性别。职别。级别。派别。 ◎ 另外的:别人。别号。别字。别墅。别论。别开生面。 ◎ 卡住,插住,绷住:别针。别花。 ◎ 不要,不准:别动。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