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日﹑月和五星纪日的历法。我国通行顺序为日﹑月﹑火﹑水﹑木﹑金﹑土,周而复始。始于古代巴比伦(一说始于古代埃及)。我国四世纪时曾有此法。八世纪时摩尼教徒又由中亚康国传入我国。《新唐书.艺文志三》载有吴伯善《陈七曜历》五卷。敦煌发现的历书和占星术著作亦有用七曜历者。
读音:qī
[qī]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读音:yào
[yào]
照耀;明亮:“日出有曜”。 ◎ 日、月、星均称“曜”,日、月、火、水、木、金、土七个星合称“七曜”,旧时分别用来称一个星期的七天,如“日曜日”是星期日,“月曜日”是星期一,其余依次类推。
读音:lì
[lì]
经过:经历。来历。阅历。历尽甘苦。 ◎ 经过了的:历程。历代。历史。历来。 ◎ 遍、完全:历览。历数(shǔ)。 ◎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