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十年》:“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the unruly <desperado>
成语解释:不逞:不得志,不如意;徒:人(含贬义)。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
成语举例:如有不逞之徒假托民军,借端扰害治安,即为人民公敌。(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六十八回)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语法用法:作主语、宾语;指犯罪分子或存心捣乱的人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春秋时期,郑国丞相子驷派人害死郑僖公,拥立五岁的郑简公,把持朝政,因整顿田地疆界及水渠问题上得罪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等。后来司臣、尉止等率领聚集起来的不逞之徒发动叛乱,杀死子驷、子国及子耳等。
读音:bù
[bù]
副词。 ◎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读音:chěng
[chěng]
显示,施展,炫耀,卖弄:逞能。逞强。逞凶。逞威风。 ◎ 意愿实现,称心:逞志。逞吾愿。不逞之徒(因私欲得不到满足而为非作歹,捣乱闹事的人)。 ◎ 放任:逞性。骄逞。
读音:zhī
[zhī]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tú
[tú]
步行:徒步。徒涉。 ◎ 空:徒手。 ◎ 白白地:徒然。徒劳无益。 ◎ 只;仅仅:家徒四壁。 ◎ 从事学习的人:徒弟。徒工。学徒。师徒。 ◎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徒。教徒。党徒。 ◎ 人(多指坏人):匪徒。暴徒。赌徒。叛徒。 ◎ 剥夺犯人自由的刑法: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