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籍四部分类法之一。晋荀勖分群书为四部,以史类和杂着为丙部。东晋李充重分四部,以诸子为丙部。隋唐以后沿用不变。
读音:bǐng
[bǐng]
天干的第三位,用作顺序第三的代称。 ◎ 火的代称(五行中“丙”、“丁”属火):付丙(把信件等烧掉)。
读音:bù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 安置安排:部署。 ◎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