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基本原则、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读音:zhòng,zhōng
[zhòng,zhōng]
和四方、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中心。当(dàng)中。中原。中华。 ◎ 在一定范围内,里面:暗中。房中。中饱。 ◎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中辍(中途停止进行)。中等。中流砥柱。 ◎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在研究中。 ◎ 特指“中国”:中式。中文。 ◎ 适于,合于:中看。
读音:huá,huà,huā
[huá,huà,huā]
美丽而有光彩的:华丽。华艳。华彩。华贵。华章。华表(亦称“桓表”)。华盖。 ◎ 精英:精华。含英咀(jǔ)华。 ◎ 开花:华而不实。春华秋实。 ◎ 繁盛:繁华。荣华富贵。 ◎ 奢侈:浮华。奢华。 ◎ 指中国或汉族:华夏。中华。华裔。华胄(a.华夏的后裔;b.贵族的后裔)。华工。 ◎ 敬辞,用于跟对方有关的事物:华翰(称人书信)。华诞(称人生日)。华居(称人住宅)。 ◎ 头发花白:华发(fà)。华颠(指年老)。 ◎ 指时光:年华。韶华。● 华 (華) huā ㄏㄨㄚˉ ◎
读音:rén
[rén]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人类。 ◎ 别人,他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人热诚。 ◎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人,文如其人。
读音:mín
[mín]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读音:gòng,gǒng,gōng
[gòng,gǒng,gōng]
相同,一样:共性。共同。同甘共苦。 ◎ 彼此都具有、使用或承受:患难与共。休戚与共。 ◎ 一起,一齐:共鸣。共勉。共议。共处(chǔ)。 ◎ 总计,合计:共计。总共。 ◎ 与,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 “共產党”的简称。
读音:hé,hè,hú,huo,huó,huò
[hé,hè,hú,huo,huó,huò]
相安,谐调:和美。和睦。和谐。和声。和合(a.和谐;b.古代神话中象征夫妻相爱的两个神)。和衷共济。 ◎ 平静:温和。祥和。和平。和气。和悦。和煦。惠风和畅。 ◎ 平息争端:讲和。和约。和议。和亲。 ◎ 数学上指加法运算中的得数:二加二的和是四。 ◎ 连带:和盘托出(完全说出来)。和衣而卧。 ◎ 连词,跟,同:我和老师打球。 ◎ 介词,向,对:我和老师请教。 ◎ 指日本国:和服(日本式服装)。和文。大和民族。 ◎ 体育比赛不分胜负的结果:和棋。和局。 ◎ 姓。● 和 huó  
读音:guó
[guó]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国家。国土。国体(a.国家的性质;b.国家的体面)。国号。国度(指国家)。国策。国情。国法。国力。国防。国威。国宝(a.国家的宝物;b.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国格。国魂。国是(国家大计,如“共商国国”)。 ◎ 特指中国的:国产。国货。国粹。国乐(yuè ㄩㄝˋ)。国药。 ◎ 姓。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tòng,tōng
[tòng,tōng]
没有阻碍,可以穿过,能够达到:通风。通天。通气。通宵。通行。通过。通衢。贯通。四通八达。曲径通幽。 ◎ 懂得,彻底明了:通晓。通彻。通今博古。通情达理。 ◎ 传达:通令。通讯。通报。通告。通知。通缉。通谍。 ◎ 往来交接:通敌。通商。通邮。通融。通假(jiǎ )(汉字的通用和假借)。串通。沟通。 ◎ 普遍、全:通才(指知识广博,具有多种才能的人)。通论。通体。通身。通读。通常。通病。通盘。普通。 ◎ 男女不正当的性行为:通奸。私通。
读音:zé
[zé]
模范:以身作则。◎ 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