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道理、法则。《宋史·乐志一》:“别詔翰林侍读学士 冯元 同 祁 、 冠卿 、 照 讨论乐理,为一代之典。”《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足下既知乐理,当时 孔仲尼 鼓琴於室中, 颜回 自外入。闻琴中有幽沉之声,疑有贪杀之意……始知圣门音乐之理,入於微妙。”《明史·乐志一》:“ 辽州 同知 李文察 进所著乐书四种,礼官谓於乐理乐书多前人所未发者。”
1.{音} music theory
读音:lè,yuè
[lè,yuè]
欢喜,快活;快乐。乐境。乐融融。乐不可支。其乐无穷。乐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乐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乐。逗乐。 ◎ 对某事甘心情愿:乐此不疲。乐善好(hào )施。 ◎ 笑:这事太可乐了。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