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盐户之一种。 唐 乾元 元年(公元758年) 第五琦 定盐法,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制官盐。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名。 宋 代 京东 、 河北 、 两浙 、 淮南 、 福建 、 广南 海盐产区中,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额盐)归公的盐户。《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宋史·食货志下四》:“然自 皇祐 以来,屡下詔书輒及之,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之。” 宋 叶适 《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参见参见“灶户”、“锅户”。
读音:tíng
[tíng]
有顶无墙,供休息用的建筑物,多建筑在路旁或花园里;凉亭。牡丹亭。 ◎ 建筑得比较简单的小房子:书亭。邮亭。岗亭。 ◎ 适中,均匀:亭匀。 ◎ 正,当:亭午(正午,中午)。
读音:hù
[hù]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 门第:门当户对。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