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时即领而养之,待长大后方成婚的儿媳妇。语本《三国志.魏志.东沃沮传》"饮食居处,衣服礼节,有似句丽"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岁﹐已相设许。婿家迎之﹐长养以为妇。"
读音:yǎng
[yǎng]
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 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 生育,生小孩儿。 ◎ 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 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 保护修补:养路。
读音:xí
[xí]
子、弟及其他晚辈的妻子:儿媳。弟媳。侄媳。孙媳。媳妇儿(fur )。
读音:fù
[fù]
已婚的女子:妇人。少(shào )妇。 ◎ 妻,与“夫”相对:夫妇。 ◎ 儿媳:妇姑(婆媳)。媳妇。 ◎ 泛指女性:妇女。妇孺(妇女儿童)。妇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