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去告发人姓名的捕人文书。《后汉书·党锢传·张俭》:“乡人 朱并 ,素性佞邪,为 俭 所弃, 并 怀怨恚,遂上书告 俭 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於是刊章讨捕。” 李贤 注:“刊,削。不欲宣露 并 名,故削除之而直捕 俭 等。”《晋书·刑法志》:“将亡之国,典刑咸弃,刊章以急其宪,适意以宽其网, 桓 灵 之季,不其然歟!” 明 王志坚 《表异录·国制》:“刊章,刊落姓名而下其章也。” 清 黄遵宪 《逐客篇》诗:“刊章指名捉,逋逃萃渊藪。”
读音:kān
[kān]
斫,消除,修改:刊误(亦作“勘误”)。校(jiào )刊。不刊之论(喻至理名言)。 ◎ 刻:刊石。刊印。刊本。 ◎ 排版印刷:刊行(xíng )。创刊。刊登。刊载。 ◎ 出版物:刊物。报刊。书刊。
读音:zhāng
[zhāng]
歌曲诗文的段落:章节。章句。乐章。章回体。顺理成章。断章取义。 ◎ 条目,规程:章程。章法。简章。党章。约法三章。 ◎ 修理:杂乱无章。 ◎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章。 ◎ 戳记:图章。盖章。 ◎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章。领章。徽章。像章。 ◎ 奏本:奏章。本章。 ◎ 古同“彰”,彰明。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