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十地。 南朝 宋 谢灵运 《菩萨赞》:“爰初四等,终然十住。” 南朝 梁 沉约 《瑞石像铭并序》:“十住髣髴於林衡,应真肸蠁於清夜。”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六章:“古亦曰十住,即《华严经》之十地。”参见“ 十地 ”。
读音:shí
[shí]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 表示多、久:十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十足。十成。
读音:zhù
[zhù]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居住。住宿。住房。住户。 ◎ 停,止,歇下:住手。雨住了。 ◎ 动词的补语(a.表示稳当或牢固,如“站住”;b.表示停顿或静止,如“他愣住了”。c.与“得”或“不”连用,表示力量够得上,如“支持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