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与鄙。均古代行政区划之名。《周礼·地官·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荀子·富国》:“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吕氏春秋·孟夏》:“命司徒,巡行县鄙。” 高诱 注:“县,畿内之县。县,二千五百家也。鄙,五百家也。”
(2).泛指所属之县与鄙。《左传·昭公十九年》:“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 晋 大夫而专制其位,是 晋 之县鄙也,何国之为?” 宋 周密 《齐东野语·诛韩本末》:“且吾自诛权姦耳,而函首以遗之,则是虏之县鄙也,何国之为?”
读音:xiàn,xuán
[xiàn,xuá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读音:bǐ
[bǐ]
中国周代地方组织单位之一,五百家为一鄙:鄙师(古官名,周制每县五鄙,“鄙师”掌其鄙之政令祭祀)。 ◎ 郊野之处,边远的地方:边鄙。 ◎ 粗俗:鄙陋。鄙俗。鄙夫。鄙近(庸俗浅近)。 ◎ 轻蔑,看不起:鄙视。鄙夷。鄙弃。鄙薄。 ◎ 品质低劣:卑鄙。 ◎ 谦辞,用于自称:鄙人。鄙老。鄙见。 ◎ 吝啬:鄙吝。鄙诈(贪吝诈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