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民伐罪(弔民伐罪)
◎ 吊民伐罪 diàomín-fázuì
[punish the tyrant and comfort the people;console the people and punish the wicked] 征讨有罪者以抚慰百姓
吊民伐罪,周发 殷汤。——《千字文》
吊民伐罪(弔民伐罪)
亦作“吊民伐罪”。 慰问受害的百姓,讨伐有罪的人。《宋书·索虏传》:“兴云散雨,慰大旱之思;弔民伐罪,积后己之情。” 后蜀 何光远 《鉴诫录·陪臣谏》:“臣伏闻自古帝王,省方巡狩,弔民伐罪。” 太平天囯 洪仁玕 《二月下浣军次遂安城北吟于行府》:“弔民伐罪归来日,草木咸歌雨露恩。” 鲁迅 《且介亭杂文·“以眼还眼”》:“将来呢……更未必有人因《哈孟雷特》而责 莎士比亚 的迷信一样,会特地吊民伐罪。”亦省作“ 弔伐 ”。《晋书·慕容垂载记》:“弔伐之义,先代常典。” 前蜀 杜光庭 《莫庭又为张副使命甲子醮词》:“人不告劳,物无失所,益振貔貅之势,佇成弔伐之功。”《明史·陶安传》:“应天顺人,以行弔伐,天下不足平也。”
成语词典已有该词条:吊民伐罪
读音:diào
[diào]
祭奠死者或对遭到丧事的人家、团体给予慰问:吊丧。吊孝。吊唁。凭吊。 ◎ 慰问遭遇不幸的人:形影相吊。 ◎ 悬挂:上吊(自缢)。吊灯。 ◎ 把毛皮缀在衣面上:吊皮袄。 ◎ 提取,收回:吊销执照。 ◎ 中国旧时钱币单位,一吊为一千个制钱或值一千个制钱的铜币数量。
读音:mín
[mín]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读音:fá
[fá]
砍:伐树。砍伐。 ◎ 征讨:讨伐。伐罪(征讨有罪的人)。口诛笔伐。 ◎ 自夸:伐善(夸自己的好处)。伐智。不矜不伐。
读音:zuì
[zuì]
犯法的行为:犯罪。罪人。认罪。有罪。罪恶。罪名。罪魁。罪行。罪证。罪责。罪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罪不容诛。 ◎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过失,罪过)。归罪于人。 ◎ 刑罚:判罪。畏罪。待罪。请罪。 ◎ 苦难,痛苦: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