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协议 -介绍
同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时签订的协议。这种协议在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在国外却是一种特殊的结合模式,和婚姻关系不同,但保障的部分权利却和婚姻类似。
一般而言,男女同居通常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种同居并未被中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公序良俗,也未被中国法律所提倡;第二种同居是严格意义上的非法同居,拿立法者的话说,近几年在有些地方包二奶、养情人现象呈增多趋势,已严重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败坏社会风气,导致家庭破裂,甚至发生情杀、仇杀、自杀,严重影响社会安定,还影响计划生育。因此,这种非法同居方式为中国法律明文禁止。
1、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同居协议书中有关身份关系及子女抚养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那么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同居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判决。
2、同居协议书中有关财产关系的约定,如不违背法律,应当认定有效。
第一,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分手,那么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只要不侵害他人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基于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具有完全处分权的原则,该财产约定应为有效;
第二,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结婚登记,那么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关系的约定可视为婚前财产协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协议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
流行国家
英国
英国政府于2004年12月6日向全国的非婚同居男女们发出“警告”,敦促他们签订“同居协议书”,以避免分手后因房产和财物等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份协议书可以由双方自己起草,也可以从政府指定网址处下载。协议书内容将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终结同居关系,包括房屋和财物等的所有权归属。
法国
法国从1999年底开始实施紧密关系民事协议,成为恋人在法律关系上组建家庭的一种选择。2005年改革后,民事伴侣关系具有与婚姻关系相似的一些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伴侣共同纳税的减免优惠、伴侣财产继承的免税权,以及伴侣享受对方的保险和承担伴侣的债务等。
在2010年,法国有24.9万对男女登记结婚,19.5万对伴侣登记民事伴侣关系。
由于伴侣关系登记和解除的法律程序相对简单,许多法国情侣倾向于选择这种方式。法国人选择登记为民事伴侣而非婚姻关系,还有些是由于曾离婚并对婚姻失去兴趣,也有的是在观念上反对结婚、但同时又希望减轻纳税负担的年轻情侣,也有许多情侣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
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2011年2月8日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月1日,在法国签订俗称“同居协议”的紧密关系民事协议(PAC)的人数超过100万。
报告说,越来越多属于较高社会阶层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选择登记“同居协议”,同居伴侣中有26%为公职人员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
范例
甲方:刘某
乙方:李某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它方面自负。
五、其它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读音:tóng,tòng
[tóng,tòng]
一样,没有差异;相同。同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同侪(同辈)。同庚(同岁)。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敌忾。同工异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 共,在一起(从事):共同。同学。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 ◎ 和,跟:同流合污。 ◎ 姓。
读音:jū
[j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chǔ)(a.住所;b.指生活处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迁居。蜗居(喻窄小的住所)。 ◎ 当,占,处于:居首。居中。居高临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着,怀着:居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 积蓄,储存:奇货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b.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 停留:居守。 ◎ 平时:平居。 ◎ 姓。
读音:xié
[xié]
共同合作,和洽:协商。协定。协和。协调(tiáo )。协议。 ◎ 帮助,辅助:协助。协同。协理。
读音:yì
[yì]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