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 、 恩格斯 所创立的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 毛泽东 《矛盾论》一:“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
1.materialistic dialectics
读音:wéi
[wéi]
义同“惟”:唯物论。唯心论。唯物史观。唯心史观。唯理论。唯名论。 ◎ 答应的声音:唯唯(a.谦卑的应答声;b.鱼相随而行的样子,如“其鱼唯唯”)。唯唯诺诺。唯唯否否。
读音:wù
[wù]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物。生物。物体。货物。礼物。文物。物价。物质。地大物博。物极必反。 ◎ 内容,实质:言之有物。 ◎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物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物。物望所归(众望所归)。
读音:biàn
[biàn]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jiě)。辩论。辩士。辩证。
读音:zhèng
[zhèng]
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证明。保证。证实。作证。对证。论证。人证。物证。 ◎ 凭据,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证据。凭证。证书。出入证。证章。有诗为证。证券。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