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哲学上指主体以外的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 ②法律上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品、行为等。
读音:kè
[kè]
外来的(人),与“主”相对:客人。宾客。会客。不速之客。客气。客卿。 ◎ 外出或寄居,迁居外地的(人):旅客。客居。客籍。客死。 ◎ 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顾客。乘客。客流量。 ◎ 指奔走各地从事某种活动的人:说客。政客。侠客。 ◎ 在人类意识外独立存在的:客观。客体。 ◎ 量词,用于论份儿出售的食品、饮料:一客冰淇淋。
读音:tǐ,tī
[tǐ,tī]
人、动物的全身:身体。体重。体温。体质。体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体能。体貌。体魄(体格和精力)。体育。体无完肤。 ◎ 身体的一部分:四体。五体投地。 ◎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体。主体。群体。 ◎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体。液体。体积。 ◎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体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体(文章的体裁,如“骚体”、“骈体”、“旧体诗”)。字体。 ◎ 事物的格局、规矩:体系。体制。 ◎ 亲身经验、领悟:体知(亲自查知)。体味。身体力行(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