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的职位。 唐 元稹 《杜载监察御史制》:“念敺攘之略,诚在将军;奬飞驰之劳,宜加宪秩。”《旧唐书·孔纬传》:“乃召三院御史谓之曰:‘吾辈世荷国恩,身居宪秩。虽六飞奔迫,而咫尺天颜,累詔追徵,皆无承禀,非臣子之义也。’”《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咸平五年》:“三院御史二十一人,中曾有贪猥过犯者,不得令在宪秩,可改授他官。”
读音:xiàn
[xiàn]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读音:zhì
[zhì]
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秩序。 ◎ 古代官吏的俸禄:“官人益秩,庶人益禄”。 ◎ 古代官职级别:委之常秩。贬秩三等。 ◎ 十年:七秩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