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弃恶为善。
读音:qì
[qì]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读音:jiù
[jiù]
过失,罪过:咎戾。负咎。以彰其咎。 ◎ 怪罪,处分:既往不咎。咎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 灾祸:休咎(吉凶)。 ◎ 怨仇:与臣有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