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者施以游行示众的处罚。《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 郑玄 注:“徇,举以示其地之众也。” 孙诒让 正义:“谓列其所犯,楬著其身,使周行市廛以示众为戒也。”
读音:xùn
[xùn]
顺从,曲从:徇私(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徇情(徇私)。 ◎ 同“殉”。 ◎ 对众宣示。
读音:fá
[fá]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罚球。惩罚。罚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