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招諭 ”。指帝王招抚敌对势力的谕旨。亦指以帝王名义对敌对势力进行招抚。《三国志·魏志·刘放传》:“ 放 善为书檄,三祖詔命有所招喻,多 放 所为。”《北史·魏纪一·太祖道武帝》:“帝以 中山 城内为 普隣 所胁,乃招喻之。”《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六年》:“上復遣人招諭 苑君璋 。”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一:“又命户部侍郎 王永鰲 招諭之。”
读音:zhāo
[zhāo]
打手势叫人来:招唤。招呼。招手上车。 ◎ 用公开的方式使人来:招集。招收。招纳。招贤。招聘。招兵买马。 ◎ 应接:招待宾客。 ◎ 引来:招惹。招引。招揽。招致。 ◎ 承认自己的罪行:招供。招认。不打自招。 ◎ 同“着”。 ◎ 摇动:招摇(故意张大声势,引人注意)。
读音:yù
[yù]
比方:比喻。譬喻。 ◎ 明白,了解:不言而喻。家喻户晓。 ◎ 说明,使人了解:晓喻。喻之以理。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