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意向。《三国志·吴志·诸葛瑾传》:“与 权 谈説諫喻,未尝切愕,微见风彩,粗陈指归,如有未合,则捨而及他。” 宋 王禹偁 《请撰大行皇帝实录表》:“备尝探讨,粗见指归。”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皇朝制作,稍以己意列其指归,析类分门,总为一集。” 鲁迅 《坟·摩罗诗力说》:“今则举一切诗人中,凡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而为世所不甚愉悦者悉入之。”
读音:zhǐ
[zhǐ]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指(形容极为愤怒)。 ◎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 古同“旨”,意义,目的。
读音:guī,kuì
[guī,kuì]
返回,回到本处:归国。归程。归侨。归宁(回娘家看望父母)。归省(xǐng )(回家探亲)。归真反璞。 ◎ 还给:归还。物归原主。 ◎ 趋向,去往:归附。众望所归。 ◎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归并。归功。归咎。 ◎ 由,属于:这事归我办。归属。 ◎ 结局:归宿(sù)。 ◎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归。 ◎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归,宣其室家”。 ◎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