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打小腿。《魏书·刑罚志》:“其捶用荆,平其节。讯囚者,其本大三分,杖背者二分,挞脛者一分。拷悉依令,皆从於轻简也。”
读音:tà
[tà]
用鞭棍等打人:鞭挞。大张挞伐(a.使用武力大规模征讨;b.指对人进行声讨或攻击)。
读音:jìng
[jìng]
小腿,从膝盖到脚跟的一段:胫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