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捕拿 bǔná
[arrest;capture;catch] 捉拿
1.arrest; capture; catch
亦作“ 捕拏 ”。捉拿。《清会典·刑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三》“捕盗”注:“邻境州县,遇移关一到,亦协力捕拏。”《儒林外史》第十回:“只有他领着南 赣 数郡一齐归降,所以朝廷尤把他罪状的狠,悬赏捕拿。” 鲁迅 《而已集·略谈香港》:“他忙了一路,替我计画,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
读音:bǔ
[bǔ]
捉,逮:捕捉。捕获。捕杀。巡捕。缉捕。捕风捉影。
读音:ná
[ná]
用手取,握在手里:拿笔。拿枪。 ◎ 掌握,把握:拿主意。拿权。拿手。 ◎ 挟(xié)制:拿捏(故意刁难人,要挟人)。拿大(自以为比别人强,看不起人,摆架子)。 ◎ 侵蚀,侵害:让药水拿白了。 ◎ 逮捕,捉:拿获。擒拿。拿问。 ◎ 攻下,占领:一定要把敌人的碉堡拿下来。 ◎ 介绍,引出对象,相当于“把”:我拿你当亲人看待。 ◎ 介词,引出所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相当于“用”:拿笔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