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归专卖。《旧唐书·食货志下》:“於是始大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立监院官吏。”
读音:shōu
[shōu]
接到,接受:收发。收信。收支。收讫。收益。 ◎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收好了。 ◎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收割。收成。麦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拢:收容。收理。收集。 ◎ 结束:收尾。收煞。收盘。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监。收押。收审。 ◎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
读音:què
[què]
渡水的横木。 ◎ 专卖:榷货。榷场(征收专卖税的交易场所)。榷税(专卖业的税)。 ◎ 商讨: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