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二荒政之一。谓凶荒之年减少丧葬礼数,以省费用。《周礼·地官·大司徒》:“八曰杀哀。” 贾公彦 疏:“八曰杀哀者,谓凶礼之中杀其礼数。” 孙诒让 正义:“《公羊》 何 注训杀为省,谓减省丧礼,趋简易也。”
读音:shā
[shā]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杀生。杀敌。杀鸡取卵。杀一儆百。 ◎ 战斗,搏斗:杀出重围。 ◎ 消减:杀风景。 ◎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杀了眼睛。 ◎ 收束:杀价。杀尾。 ◎ 勒紧,扣紧:杀车。 ◎ 用在动词后,表示程度深:笑杀人。恨杀。
读音:āi
[āi]
悲痛:悲哀。哀求。哀叹。哀鸣。哀思。哀鸿遍野(“哀鸿”,哀鸣的大雁;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哀艳(诗文凄测动人而华丽)。 ◎ 悼念:哀悼。默哀。 ◎ 旧时称死去母亲:哀子(a.母丧而父存;b.古称居父母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