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格殺勿論)
◎ 格杀勿论 géshā-wùlùn
[be shot down] 对顽抗拒捕或罪大恶极的犯人,按刑律规定,击杀致死不论及执行者的罪行
格杀勿论(格殺勿論)
谓可将犯罪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清 林则徐 《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无论内地何项船隻,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兇拒捕,格杀勿论。”《清史稿·宣统帝纪》:“儻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格杀勿论。” 鲁迅 《伪自由书·止哭文学》:“辣椒可以止小儿的大哭,真是空前绝后的奇闻……不过,这是无效的,远不如哭则‘格杀勿论’的灵验。” 叶紫 《夜哨线》五:“谁敢反抗命令,惑乱军心:--格杀勿论!”亦作“ 格杀弗论 ”、“ 格杀无论 ”。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 清 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参见“ 格杀 ”。
成语词典已有该词条:格杀勿论
读音:gé,gē
[gé,gē]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格子纸。方格儿布。 ◎ 法式,标准:格局。格律。格式。格言。合格。资格。 ◎ 表现出来的品质:格调。风格。人格。国格。性格。 ◎ 阻碍,隔阂:格格不入。 ◎ 击,打:格斗。格杀。 ◎ 推究:格致。 ◎ 树的长枝。 ◎ 至,来:格于上下。 ◎ 感通:格于皇天。 ◎ 变革,纠正:格非。 ◎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读音:shā
[shā]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杀生。杀敌。杀鸡取卵。杀一儆百。 ◎ 战斗,搏斗:杀出重围。 ◎ 消减:杀风景。 ◎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杀了眼睛。 ◎ 收束:杀价。杀尾。 ◎ 勒紧,扣紧:杀车。 ◎ 用在动词后,表示程度深:笑杀人。恨杀。
读音:wù
[wù]
副词,不,不要:请勿动手。勿谓言之不预(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
读音:lún,lùn
[lún,lùn]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 看待:一概而论。 ◎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