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政务之职事。《周礼·天官·小宰》:“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参见“ 六职 ”。
(2).处理职务。 宋 岳飞 《奏襄阳府路差补职官措置事宜状》:“爱民无扰,治职有方,实堪倚仗。”
读音:zhì
[zhì]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惩办:治罪。处(chǔ)治。 ◎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
读音:zhí
[zhí]
管理某种事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 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 掌管:职掌。 ◎ 由于:职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