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代 刘安 始制的灯烛。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布帛杂事·法烛》:“ 汉 淮南王 招致方术之士,延八公等撰鸿宝方毕方,法烛是其一也,餘非民所急,故不行於世。然则法烛之起,自 刘安 始也。”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zhú
[zhú]
用线绳或苇子做中心,周围包上蜡油,点着取亮的东西(古代亦称“火炬”):蜡烛。花烛。烛光。烛泪。烛台。风烛残年。 ◎ 洞悉:洞烛其奸。 ◎ 灯泡瓦特数的俗称:十五烛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