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制:赋税中应送缴节度、观察使府者,初名送使,后称留使。《旧唐书·食货志上》:“令州县铸钱……其铸本,请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旧五代史·唐书·张延朗传》:“不欲令有积聚,係官财货留使之外, 延朗 悉遣取之。”《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 唐 制:诸州财赋为三。一上供,输之京师以供上用也;二送使,输送於节度、观察使府;三留州,留为州家用度。其后天下悉裂为藩镇,支郡则仍谓之留州,会府则谓之留使。”
读音:liú
[liú]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 接受:收留。 ◎ 保存: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
读音:shǐ
[shǐ]
用:使用。使劲。使役。使力。使钱。 ◎ 派,差谴:使唤。使命。使女。 ◎ 让,令,叫:迫使。 ◎ 假若:假使。即使。 ◎ 奉命办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