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制官吏奏荐形式之一,其法由吏部及本属衙门奏荐候缺任命。《清史稿·选举志五》:“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分留授、调授、拣授、考授,皆引见候旨,餘则选。”
读音:liú
[liú]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 接受:收留。 ◎ 保存: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
读音:shòu
[shòu]
给,与:授予。授权。授命。授奖。授旗。授衔。授意。 ◎ 教,传给: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