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观事物所抱的见解:谈两点~ㄧ两人~一致。
读音:kàn,kān
[kàn,kān]
使视线接触人或物:看见。看书。看齐。 ◎ 观察,判断:看病。观看。看好(根据市场情况,估计某种商品好销)。看透(透彻深刻地了解或认识。亦称“看破”、“看穿”)。看风使舵。 ◎ 访问,拜望:看望。看朋友。 ◎ 照应,对待:看重(zhòng )。看轻。看待。 ◎ 想,以为:看法。 ◎ 先试试以观察它的结果:做做看。 ◎ 提防,小心:别跑,看摔着。 ◎ 安排:看茶。看酒。看座。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